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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小课堂 | 未设置危险源提示被处罚
刚听说有个项目现场因为没有在危险源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处罚了。
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
没错,安全无小事,设置危险源提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一线施工人员身边存在的施工风险。
案件回顾
某项目的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8#楼东侧正在安装吊篮,但吊篮区域下方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可能造成物体打击的事故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该单位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单位记1分、项目负责人记1分、专职安全员记1分。
建筑工地存在多种危险源,如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提示能够直接提醒工人注意潜在的危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从而有效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对促进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部门: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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