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龙岩医保减半征收五个月~
重要通知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保障经济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
近日,
我市出台了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至6月期间,
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实行减半征收,
此举预计将为全市各类企业减负1.73亿元!
减
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对我市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费率由原来的8.7%降至4.35%。
免
免收职工医保费延期和缓缴期间滞纳金。
缓
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可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在疫情期间可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保
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针对本次减征的相关问题
小编整理一份问答实录~
一起来看看吧!
本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实施期限按照省规定的上限执行,即2月至6月,共5个月,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Q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吗?
A:
个人缴费部分不变。实行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
Q企业办理缓缴期间,是否需要继续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A:
参保企业仍应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Q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
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
Q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
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Q此次减征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吗?
A:
不受影响。
Q2月份企业已全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
2020年2月已征缴职工保费的,直接由当地医保部门按程序发起退费,目前已退还全市7299家企业医保费共计2869.28万元。
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原创出品
来 源:龙岩医疗保障
编 辑:兰秀清
编 审:赖丽琼
监 制:陈盛华
总监制:张锋育
【头条】来了,今天的上杭新闻!
【重拳】变造证据换来3万元罚单,上杭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
【注意】春季“蛇出没”,上杭南江滨惊现2米多长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