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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龙岩医保减半征收五个月~

上杭县融媒体中心 上杭融媒 2022-05-08

重要通知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保障经济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

近日,

我市出台了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至6月期间,

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实行减半征收,

此举预计将为全市各类企业减负1.73亿元!

 



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对我市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费率由原来的8.7%降至4.35%


免收职工医保费延期和缓缴期间滞纳金。


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可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在疫情期间可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针对本次减征的相关问题


小编整理一份问答实录~

一起来看看吧!




Q

本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

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实施期限按照省规定的上限执行,即2月至6月,共5个月,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Q

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吗?


A:

个人缴费部分不变。实行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

Q

企业办理缓缴期间,是否需要继续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A:

参保企业仍应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Q

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

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

Q

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

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缓缴,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Q

此次减征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吗?


A:

不受影响

Q

2月份企业已全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

2020年2月已征缴职工保费的,直接由当地医保部门按程序发起退费,目前已退还全市7299家企业医保费共计2869.28万元。




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原创出品

来  源:龙岩医疗保障

编   辑:兰秀清

编   审:赖丽琼

监   制:陈盛华

总监制:张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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