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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通知:孩子在校若出现流感症状,请立即就医或回家休息!

2018-01-04 福州日报

福州的家长们请注意!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

孩子在校若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

家长需立即带孩子就医或回家休息


待症状消失48小时后

方可返校!



自去年 12 月份以来

全国流感疫情暴发非常严重

部分地区抗流感病毒药物用到断货、脱销


入冬以来

福州各地医院流感病人不断增多

(流感怎么预防?点原文链接查看)


福州疾控中心流感监测结果显示

近期福州市哨点医院报告的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增加,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已达往年高峰水平。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校园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校园流感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市教育局要求


1

各院校(园)要落实流感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内设科室、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的防控职责,加强与卫计部门的信息沟通。

2

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制度,健全疫情报告制度,规范疫情处置,严防校园流感的传播和暴发流行,同时与当地卫计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发生疫情时及时快速高效处置。

3

各院校(园)要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做好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和定期消毒;教室和学生宿舍要定时开窗通风,放学后尽量保持教室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同时,各院校(园)要有专人负责落实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传染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严格坚持晨午检和住宿生晚检工作,做好对流感样病例的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和儿童发病及缺课动态。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因病缺课学生的跟踪随访工作,做好流感疫情筛查和防控,建好流感防控工作资料台账。各院校(园)要明确流感疫情报告人,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如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流涕、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第一时间为其佩戴口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带患者就医或回家休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患者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同一班级出现类似症状5例以上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控制工作,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一旦发生流感疫情,要在当地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对教室、学生宿舍、卫生间、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控制疫情传播。


注意身体!

谨防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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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新媒体编辑 申哲

监制 黎伦俊 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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