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正牌的!福州“稻花香”5年至少发起58起维权!

福州日报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这是南宋著名词人辛弃疾的经典名句


而说到“稻花香”

你可能会想到

这不就是超市里卖“五常大米”吗?


可你知道吗

福州“稻花香”才是正牌的

福州米厂才是“稻花香”商标拥有者

福州“稻花香”已有20多年的历史。福州日报社资料图


  上世纪90年代,“稻花香”商标由市属国企福州米厂启用并注册,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该品牌“养在深闺人未识”,注册商标频频被侵权。2006年,福州米厂在吉林省磐石市打响商标维权第一枪,开启商标维权路。

稻花香大米加工车间。来源:福建日报


围绕“稻花香”商标权纠纷

福州米厂从2014年起

至少发起58起司法诉讼

维权地涵盖福建、湖南、江苏、

安徽、广东、北京等省市

历年共发起40多起行政维权


“稻花香”商标侵权纠纷案

更是入选

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一起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关于这个案件的简介

↓↓

“稻花香”商标侵权纠纷案

  福州米厂与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374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福州米厂为第1298859号“稻花香DAOHUAXIANG”注册商标(即涉案商标)专用权人,涉案商标于1998年3月提出申请,于1999年7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大米。2009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出具的《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记载:品种名称为“五优稻4号”,原代号为“稻花香2号”,推广区域为黑龙江省五常市平原自流灌溉区插秧栽培,该品种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符合推广优良品种条件,决定从2009年起定为推广品种。2014年2月18日,福州米厂经过公证程序,在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以下简称大景城分店)购买了一袋由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公司)生产、销售的“乔家大院稻花香米”。大米实物包装袋正面中间位置以大字体标注有“稻花香(字体中空,底色黑色)DAOHUAXIANG”。福州米厂以五常公司生产、销售,大景城分店、新华都公司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侵害其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稻花香”不构成通用名称,五常公司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袋上使用与涉案商标非常近似的标志,容易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涉案商标权。遂认定五常公司、大景城分店、新华都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二审法院认为,基于五常市这一特定的地理种植环境所产生的“稻花香”大米属于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五常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大米产品包装上使用“稻花香”文字及拼音以表明大米品种来源的行为,主观上出于善意,客观上也未造成混淆误认,应属于正当使用。遂改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福州米厂全部诉讼请求。福州米厂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认为,五常公司并无证据证明“稻花香”属于法定的通用名称。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的通用名称与商标法意义上的通用名称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不能仅以审定公告的名称为依据,认定该名称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通用名称。审定公告的原代号为“稻花香2号”,并非“稻花香”,在涉案商标权已在先注册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证明“稻花香”为法定通用名称。最高人民法院遂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品种名称之间的关系、通用名称的判断标准等问题。本案所涉“稻花香2号”是我国大米主要产区黑龙江五常地区的优良稻米品种,案件审理广受业界关注,处理结果更直接关系到“稻花香2号”这一稻米品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商标法中一些重要法律问题的阐释,如法定通用名称与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判断标准,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品种名称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明确了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较好地平衡了注册商标权人与品种名称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充分保护商标权的前提下,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边积极维权,一边谋求转型优化


  2017年12月,由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通过产销区域协作、全产业链经营、新零售赋能等方式,助力品牌发展。

稻花香位于东北的基地。来源:福建日报


  “一年来,我们与黑龙江省泰来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采用基地+订单模式,建设2.2万亩粮食生产基地,以及现代化稻谷仓储设备,实现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稻花香”产品已完成市场布点的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东南区域和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西南区域。

稻花香位于东北的基地收割水稻。来源:福建日报


  “经过多年精心培育,我市国有自主知名粮食品牌除了‘稻花香’大米,还拥有‘茉莉花’面粉、‘榕香’食用油、‘禾盛’粮油连锁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福州粮食系统将协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稻花香”品牌维权行动,切实维护我市商标所有者合法权益。另外,《福州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即将颁布实施,让市民“米袋子”更安全。


  去年,我市国有自主知名粮食品牌“稻花香”大米借助全新平台,走出福州,年销量从此前的不足万吨提升到3万吨,还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全国8个省市完成市场布点。


目前,“稻花香”

正在申请全国“驰名商标”

按照计划

今年的销量或将达到5万吨

稻花香位于东北的基地。来源:福建日报


原来

最正宗的“稻花香”是福州的!

长知识了!


标星置顶福州日报

一秒找到乌山君

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综合福州日报、福建日报“助村微信号


记者 王玉萍

监制 黎伦俊 贺鹏

编辑 潘温祥

推荐阅读

多地已陆续叫停门诊输液!过度医疗才是病!
一颗人的心脏!他们带着一颗心脏坐上了福州地铁!原因居然是……
福州地铁5号线提前逛!荆溪新城站最新进展来了……

想了解更多关于福州的事?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掌上福州

客户端

福州人都下载

福州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福州人都关注

福州新闻网

手机版

看新闻都用它

觉得好看,你就点↓

    发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