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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又有2人被上门通报!

福州日报 2021-05-01

昨日

福州又有两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被通报!!!

其中一人因私自在电动车上

加装遮阳伞被查获

成为福州首例加装遮阳伞

被上门通报的个人

当日9时许,仓山交警大队奥体中队民警和仓山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来到百花洲路QD创意园,对违法行为人陈某霞进行劝诫——


11日下午,陈某霞驾驶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在浦上大道被民警查获。经民警劝诫教育,陈某霞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签署了文明出行承诺书,表示今后将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民警上门对违法行为人陈某霞进行通报。赖志昌 摄


随后,交警又来到榕城广场的一家饺子馆——


通报店内员工刘某桢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店主当场录下刘某桢签订承诺书的场景,表示将对店内其他员工进行教育。


民警上门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桢进行通报。赖志昌 摄


交警提醒

在电动车上私自加装遮阳伞,很可能会影响骑手对路况的观察,从而影响交通安全。此外,近日低温降雨,不少骑手会戴手套、裹围巾,在骑行中整理服装时要特别注意,避免引发事故。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如何让城市交通更加文明规范有序?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幸福邮箱”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组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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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 赖志昌

编辑 肖远强

审核 申哲

监制 程仁山 吴文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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