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在福州结婚有变化!
好消息!
8月1日起
福州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可以“全市通办”啦!
具 体 如 下
通办范围
男女双方或有一方为福州户籍或一方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福建户籍居民,可在福州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不包括福清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登记证、涉及现役军人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结婚登记不在此次“全市通办”范围。
办理所需材料
(一)一方或双方为福州市户籍的居民需提供: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近期大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二)一方或双方为非福州户籍的省内居民需提供: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福建户籍一方在福州市的有效居住证;
3.双方近期大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记者 叶欣童
编辑 杨玉娟
审核 潘温祥
监制 王新 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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