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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严把“四关”做好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

2017-08-23 锡山司法

       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为法院裁判提供具有权威性的参考意见。近年来,区局严把“四关”扎实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
      一是严把程序关。在收到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立即由社区矫正工作科对相关法律文书、案情等进行核实,并与司法所相关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在调查过程中,主要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支持系统状况等进行走访调查,并形成相应规范性文书材料,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二是严把执法主体关。调查小组长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担任,成员可以由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组成,具体不少于2人。被调查对象为未成年人的,小组应当有熟悉青少年工作的人员参加。被调查对象为女性的,小组成员应当有女性工作者。
      三是严把结论关。评估小组对调查小组形成的调查材料和评估意见严格审核并集体分析讨论,形成评估意见。评估小组成员在评估意见上签字后,再通过法制审核形成司法局意见。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提交委托机关,速裁案件5个工作日内提交委托机关。
      四是严把保密关。调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透露案件相关材料和调查意见,不得泄露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的隐私及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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