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零次跑”拿到380万后激动地说:感受到了宁波对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
此次的经历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中国,特别是浙江宁波,对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我们特此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一封来自德国某电线公司的感谢信
当事人为何会发出如此感慨?
今天,宁波中院民六庭副庭长毛坚儿
做客“我是承办人”栏目
为我们讲述这个曲折的涉外办案故事
跨国漫漫追偿路,历经三年
山重水复疑无路德国某电线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公司”)长期向案外人B公司供应产品, A公司为B公司拖欠德国公司的货款出具了独立担保,但之后A公司未向德国公司支付款项。
2018年7月,德国公司与A公司就上述欠款达成《和解协议》,但A公司之后仍未付款。
2019年4月,德国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仲裁庭经审理作出最终裁决,要求A公司支付《和解协议》项下款项,但A公司依旧未履行。之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相关规定,德国公司于2020年9月向宁波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终裁决。
德国公司为证明自己的诉请,向法院提供了400余页的英文证据。A公司则主张担保行为无效,对其没有约束力,并认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请求法院对该仲裁裁决不予认可和执行。
柳暗花明又一村承办法官毛坚儿仔细审查所有证据材料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历经多轮磋商,A公司考虑到其母公司是上市企业,为避免法院的裁定造成其股价波动,最终同意和解付款,德国公司也表示愿意和解撤诉,但前提是必须先拿到真金白银。
但是,这在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此前,宁波中院从未直接向国外的当事人账户支付过和解款,一般操作是由国外当事人在境内的代理人代领,或付至当事人在自贸区开设的离岸账户。
毛坚儿为减少当事人讼累,尽快化解纠纷,多方咨询向国外汇款流程,并通过中院财会室与银行沟通,发现了转机。随着外汇政策的开放,在合规的前提下,法院的执行款(调解款)可以经由银行直接向海外汇付。于是毛坚儿立即组织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新和解协议》。
近日,A公司将380多万元和解款一次性打入宁波中院账户,毛坚儿第一时间出具情况说明,法院财会人员随即临柜办理转账事宜,款项一周内即达到德国公司账户。收到汇款后,德国公司随即申请撤回承认和执行申请,这起跨越两国三地的追索担保款案件,终于在宁波中院法官的主持下顺利结案。“在目前全球新冠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宁波中院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的线上平台与各方当事人保持高效的沟通,合理简化程序,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还为当事人节约了非必要的成本开支。”德国公司在之后寄来的感谢信中如是写道。
本案中,承办法官在充分利用数字赋能的基础上,经过耐心沟通和多方协调,打通国外当事人领取执行款(调解款)“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德国公司快速收到货款、A公司成功摆脱讼累及其母公司避免“利空”披露影响股价的“三方共赢”结果。
这也是宁波中院平等保护中外主体,让国外当事人享受到“一次都不用跑”改革红利的有力探索。
人物档案
毛坚儿,女,1969年9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期工作在民商审判和知识产权审判第一线。2011年任宁波中院民六庭副庭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裁判文书获全国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承办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涉“一带一路”建设第一批8个典型案例。曾承办涉台塑集团宁波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台塑集团鉴于宁波中院的公正高效审判,高度认可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在宁波等地追加投资190亿元。业余爱好读各种杂书,看记录片和科幻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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