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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阿拉老乡爱上家门口的人民法庭





6月,杨梅正当季。在余姚丈亭,杨梅是当地农业的支柱性产业。这两天,余姚法院丈亭法庭的法官们忙着到村里走访。梅农们反映了不少情况——眼下新鲜杨梅大量上市,快递运输时出现变质该如何维权,游客不文明采摘造成损伤该怎么承担赔偿责任等。这些问题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梅农们无法自行快速解决纠纷。为此,丈亭法庭牵头,在杨梅产业技术协会专门设立司法服务站,借助协会的调解力量,将多元化解和司法裁判有机结合,为特色农业快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这也是宁波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桥头堡”作用,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个缩影。


在宁波星罗棋布着49家人民法庭,数量居全省首位。这些法庭里的165名员额法官扎根基层,以全市法院27%的员额人数办结了全市45%的民商事案件,为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域、市域社会治理赋能助力。



触角不断延伸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出现下沉,300户业主向江北法院慈城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面对一下子涌入的300起案件,慈城法庭没有按照传统方式逐一审理,而是决定采用“一次判决+N次调解”的方式集成处理——高效办结一案,形成判决示范,同时引导其余案件进行人民调解,最后由法庭作出司法确认。仅用了3个月时间,近日,这批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开发商开始履行修复义务,业主们也如愿拿到赔偿款。

司法为民的触角不断延伸,数字化改革带来新动能。以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为牵引,宁波全市人民法庭均配备科技法庭,实现立案远程化、办案无纸化、监督实时化。宁波两级法院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区域特点,对全市人民法庭进行优化布局,不拘泥于有编制的人民法庭,大力发展固定场地和人员的巡回法庭。今年6月4日,鄞州法院在东钱湖畔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旨在通过案件巡回审理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护。

2019、2020年,宁波全市法院收案量分别下降3.04%和3.29%;2020年诉前纠纷化解率达41%,同比上升22.25个百分点。这组数据中,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功不可没。



“一件事”办案

慈溪的李女士骑电动自行车与赵女士相撞,李女士伤势较重,她在慈溪法院范市法庭打了一场索赔官司。判决生效后,李女士想申请强制执行,以往,她需要前往30公里外的位于慈溪城区的法院执行局,但现在,她只需赶到家附近的范市法庭,就可以提交申请材料。最终,赔偿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法庭还为李女士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6400元。

这背后正是宁波法院以人民法庭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这一工作机制下,法庭办案过程中贯通立案、审判、执行各诉讼环节,形成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的闭环化解新模式,努力实现“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目标。

镇海法院骆驼法庭去年10月整体入驻区矛调中心,诉前调解法官指导“一对一”工作新机制,让一桩桩难案的破解迎来曙光。

一笔4678万元的巨额债务,心急火燎的债权人诉至骆驼法庭。面对油腔滑调但就是不还款的被告公司,案子怎么解决?调解员、审判员、执行员共同配合,齐齐上阵。调解员以情动人,审判员以理服人,执行员更是详细阐述了自动履行的红利,“如果你按时还钱,可以凭借自动履行证明书申请诚信贷款。但如果你再不还,法院将强制执行,将你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罚款拘留,可都不是闹着玩的!”一直调解到晚上,棘手的难题终于解决,双方在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中还增加了500万元的违约金条款。

处在定分止争、服务群众第一线的人民法庭,始终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着眼于“一件事”办案,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宁海法院制定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工作流程,下沉执行团队,强化审执联动,近3年执结案件占全院32.66%,实际执行率81.18%,居全省第二。



“一庭一品”

“啪”,清脆的法槌声在奉化区萧王庙街道肖桥头村大礼堂里响起。近日,奉化法院江口法庭对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进行巡回审判,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作为诉源治理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阵地,各人民法庭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

海曙法院望春法庭为辖区3个乡镇建立了“小纠纷化解微信群”,安排专人在线解答和指导辖区综治部门化解诉前矛盾纠纷;北仑法院柴桥法庭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诉讼风险较高的案件,探索“诉前释理”机制,引导近10%的当事人自愿放弃立案;鄞州法院福明法庭联合街道社区成立楼宇综治工作站,通过在线轮值等形式,让法庭走进楼宇;象山法院石浦法庭的法官走上渔船,利用“渔船老大”在当地的威望开展调解……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很关键。为进一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宁波法院指导各基层法院聚焦辖区群众和企业需求,因地制宜,形成“社区流动法庭”“老区法庭”“山里人法庭”“渔港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宁波中院先后授予23个法庭宁波市“特色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近年来,全市3家人民法庭获国家级荣誉,慈溪法院周巷法庭获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鄞州法院姜山法庭、北仑法院柴桥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18家法庭获省级荣誉,6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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