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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宁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宁波中院发布了《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宁波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强基固本 守正创新宁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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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会议对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立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专项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强化法校协作全面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
“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学术研讨会暨法校合作签约仪式在今天上午举行。宁波中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结成法校合作单位。相关征文比赛获奖作者和来自上述5所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主旨发言。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程建乐专委指出,要奋力打造具有鲜明宁波特色的现代化人民法庭集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变“单打独斗”为“共建共治共享”;更加注重基层治理,变“单纯办案”为“办案和治理并重”;深化机制改革创新,变“小法庭”为“大平台”;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变“物理融合”为“数智赋能”。
宋越舜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守住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要明确智治方位,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促进“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桥头堡”。要找准角色定位,提升司法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诉源治理、纠纷解决等,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进、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要坚守为民本位,回应群众期待,充分发挥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要围绕争先进位,加强支持保障,因地制宜、优化布局,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宁波市委副秘书长胡杰,宁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各区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院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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