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对话3》 8.2:你对“快感”的定义,昭示着你进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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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有深度的灵性
尼:这种说法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谢谢你。现在你能替我解开某个困惑吗?我想谈谈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是一种禁忌呢?
神:是啊,为什么呢?
尼:你是说自杀没有错吗?
神: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你满意的答案,因为它本身包含了两个谬误的概念;它的基础是两个谬误的假设;它包含着两个错误。
第一个谬误的假设是,有“对”和“错”这样的东西存在。第二个谬误的假设是,生命是可以被“杀死”的。所以你的问题一经仔细推敲就会分崩离析。
“对”和“错”是人类价值系统中两个哲理性的极点,而人类的价值系统跟终极实在毫无关系——这个道理我在这三卷对话录中反复地讲过。再者,在你们自己的系统中,“对”和“错”的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你们的价值观总是不停地改变。
你们一直在改变你们对这些价值观的看法,让它们更适合你们。这原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你们是进化着的生灵。然而在这条路上的每一步,你们都坚持认为你们没有这么做,坚持认为不变的价值观才是凝聚你们社会的核心力量。因而你们把社会建立在矛盾的基础之上。你们不断地改变价值观,与此同时却又宣称那些不变的价值观才是……呃……才是有价值的!
要解决这个矛盾引起的各种问题,对策不是将冷水洒在沙子上,指望沙子会凝固,而是为沙子的变动不居而欢庆。当沙子保留着你们筑成的城堡形状时,请为它的美丽而欢呼;但是当潮水涌来时,也请为沙子的新形状而欢呼。
为变化着的沙子而欢庆,因为它们形成了新的山脉,让你们可以攀登;在那山脉之上,你们将会建筑新的城堡。然而要明白,这些山脉和城堡是会改变的,不是恒定的。
请赞美今天的你,别谴责昨天的你,更别排斥明天的你。
要明白的是,“对”和“错”是你们杜撰的产物,“可以”和“不行”无非表明了你最新的偏好和想象。
例如,就拿自杀这件事来说吧,你们星球上现在大多数人觉得这种做法是“不行”的。
同样地,你们许多人依然认为,帮助想要自杀的人结束他或她的生命是不行的。
你们说这两种情况“有悖法律”。你们会得出这种结论,可能是因为结束生命这种行动发生得比较快。那些用比较长的时间来结束生命的行为并不违法,哪怕它们造成的结果是相同的。
因而,如果你们的社会上有人用枪杀了他自己,他的家属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他用香烟这么做,那么他们就能得到啦。
如果医生协助你自杀,那会被指责为滥杀无辜;而假如这么做的是烟草公司,那就美其名曰商业行为。
在你们看来,这似乎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自我毁灭的合法与否——也就是它到底是“对”是“错”——好像只关乎这件事的完成速度,以及完成这件事的人。死得越快,“错”的程度就越严重。死得越慢,就越有可能被认为是“可以”的。
有趣的是,真正讲人道的社会得出的结论将与此正好相反。依据你们对“人道”的定义,死亡的时间越短越好。然而你们的社会却惩罚那些去做合乎人道之事的人,并奖励那些丧心病狂者。
只有丧心病狂的人才会认为神要求人类承受无尽的苦难,快速地、人道地终结苦难是“错”的。
“惩罚人道者,奖励疯狂者。”
唯有由理解力极其低下的人组成的社会才会将这句话奉为箴言。
你们食用各种致癌物质,吃进添加了化学品(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会要了你们的命)的食物,吸入被你们不断污染的空气,用这些方法来毒害你们的身体。你们曾数千次用数百种不同的方法来毒害你们的身体,而且当你们这么做的时候,你们完全知道这些东西对你们毫无益处。但是它们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把你们杀了,所以你们这么做虽然无异于自杀,却免于承担骂名。
假如你用某样见效较快的东西毒死自己,人们就会说你做了违背道德法则的事情。
现在我告诉你吧:快速地杀害自己,并不比缓慢地杀害自己来得更不道德。
尼:这么说,自尽的人不会遭到神的惩罚啦?
神:我不施罚。我施爱。
尼:经常有人说,那些以为靠自杀可以“摆脱”他们的困境,或者终结他们苦难的人,到了阴间之后,只会发现他们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和苦难,所以根本就没有摆脱或者终结什么东西。你对这种说法是怎么看的呢?
神:你们在所谓的阴间拥有的经验反映了你们进入它时的意识。然而你们是拥有自由意志的生灵,可以随时选择改变你们的经验。
尼:我们那些自尽的亲人现在过得很好咯?
神:是的。他们过得非常好。
尼:有本很棒的书是关于这个题材的,安妮·普瑞尔写的《斯蒂芬活着》。书中写的是她那个在十来岁时自杀的儿子。许多人觉得这本书很有帮助。
神:那本书很重要。它对自杀的探讨比我们在这里谈到的要深入很多。看这本书可以疗愈那些因为亲人自杀而悲痛欲绝或者夜不能寐的人的伤痛。
尼:这种悲痛欲绝或者夜不能寐真叫人伤心,但我认为,这是社会强迫我们对自杀采取负面的态度造成的。
神:在你们的社会,你们往往看不到你们自己的道德体系中自相矛盾之处。有些事你们明知做了会缩短你们的生命,但因为见效较慢,你们就尽情地去做;有些事同样会缩短你们的生命,但因为见效较快,你们就说不能做。这算是人类经验中最明显的矛盾啦。
尼:被你这么一说,矛盾确实很明显。我们自己为什么看不见这么明显的真相呢?
神:因为如果看到这些真相,你们将不得不为它们去做某些事情。这是你们不愿意做的。所以你们别无选择,只好对其视若无睹。
尼:但如果我们看到这些真相,我们为什么不愿意为它们做些事情呢?
神:因为你们认为,若要为它们做某些事情,你们将不得不终结你们的快感。终结快感是你们完全不想做的事情。
大多数无异于慢性自杀的事情是能够给你们带来快感的事情。而大多数带给你们快感的事情是满足身体的事情。其实这正标志着你们的社会仍然是落后社会。你们的生活大体上是围绕追求和经验身体的快感而组织起来的。
当然,宇宙各处的生灵都追求经验快感。这本身谈不上落后或高级。这其实是自然规律。社会是否落后,要看它们对快感的定义;对于社会中的生灵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社会以身体的快感为主要追求,那么它所处的层次就有别于一个以灵魂的快感为主要追求的社会。
要明白的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基督教的清教徒派是对的,所有身体快感都是应该被禁止的。这意味着在高级的社会,肉体快感在人们享受的各种快感中并不占据最大的份额。它并不是主要的目标。
社会越高级,其快感也就越高级;对于生灵来说也是如此。
尼:且慢!这听起来像是价值判断啊。我还以为你——神——并不做价值判断呢。
神:说珠穆朗玛峰比麦金利峰高是价值判断吗?
说姨妈莎拉的年纪比她的侄子汤米大是价值判断吗?
这些是价值判断还是实话实说?
我并没有说高级的意识境界“更好”。它其实也并不更好。就好像四年级并不比一年级更好。
我只是如实说出四年级的情况而已。
尼:我们这个星球还没上四年级。我们在上一年级。对吧?
神:我的孩子,你们甚至还没进幼儿园呢。你们是在托儿所。
尼:你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我为什么觉得你这是在贬低人类呢?
神:因为你内心深处极其想要的是某个你缺乏的身份——而不是你现有的身份。
假如你只是对人们实话实说,而谈到的却是对方并不想拥有的东西,大多数人会觉得受到侮辱。
然而在拥有某样东西之前,你无法放弃它。你无法抛弃你从来不曾拥有的东西。
尼:你也无法改变你不予接受的东西。
神:正是如此。
光明境界始于接受,对“事实”不加判断地接受。
这被称之为进入此在。唯有进入此在,方能找到自由。
厌即是恋。色即是空。也就是说,它不再以其虚幻的形式出现。你会直接看到它的本质。凡是存在的,永远可以被改变。唯有虚无的,才不能被改变。因此,要改变此在,请进入它。别厌恶它。别否认它。
你否认什么,就等于宣布什么。而你宣布什么,就会创造什么。
否认某样东西等于重新创造它,因为恰恰是否认某样东西这种行为使那样东西存在。
接受某样东西让你能够控制它。你否认的东西不受你的控制,因为你说过它并不存在。因此你否认的东西会控制你。
你们人类绝大多数人不想接受你们尚未进化到幼儿园阶段这个事实。绝大多数人不想接受人类仍处于托儿所阶段这个事实。然而正是这种拒绝接受的态度,使你们仍处在托儿所阶段。
你们内心深处太想获得某个你们缺乏的身份(高度进化的生灵),乃至于不去成为你们实际拥有的身份(正在进化的生灵)。因而你们总是在反对自己,在与自己斗争。你们的进化也因此变得非常缓慢。
最快的进化之路始于承认和接受事实,而非始于厌恶和拒绝事实。
尼:假如我不再将实话当作侮辱,那就意味着我已经接受了“事实”。
神:正是如此。如果我说你的眼睛是蓝色的,你会觉得受到侮辱吗?
所以我告诉你吧:社会或者生灵越高级,其快感也越高级。
你对“快感”的定义,昭示着你的进化程度。
尼:帮我理解“高级”这个词吧。你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
神:你的存在是具体而微的宇宙。你和你的身体是由聚集在七个中心或者脉轮的原生能量构成的。去研究脉轮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题材的书有数百种之多。这是我先前馈赠给人类的智慧。
刺激低级脉轮,或者让低级脉轮感到愉快的东西,跟让高级脉轮感到愉快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你把身体里面的生命能量提升得越高,你的意识层次就越高级。
尼:你看,我们又绕回去啦。这好像是在提倡禁欲嘛。看来这整套理论都在反对性欲的表达。那些拥有“高级”意识的人,在与别人交往时,并不从他们的根轮——也就是第一个脉轮,最低级的脉轮——“出发”。
神:确实如此。
尼:但我认为在这对话录中你通篇都在说人类的性生活应该得到提倡,而不是压制。
神:你是正确的。
尼:那我就不懂啦,因为这两者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神:世界充满了矛盾,我的孩子。真相未必是没有矛盾的。有时候,矛盾中蕴藏着更大的真相。
这就是神圣的二元论。
P183—192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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