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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38号)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38号)

2022年10月9日,青山区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过程中新增4例阳性人员,相关人员及场所均已落实医学观察和管控措施,现将4人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阳性人员18

10月5日 6:10走步梯下楼,6:30左右在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6:34回家(都兰小区6栋);7:00左右步行到海厦酒店上班,上班过程中分别于9:10和16:30在餐厅与同事一起用餐,18:10下班,于19:00左右步行回家后再无外出。

阳性人员19

10月5日 14:28进入美滋美肉饼粉汤店,14:48离开,到家(棉纺小区43栋)后再无外出。

10月6日 16:30—16:40在棉纺小区小公园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16:50分别在英雄联盟网吧(钢铁大街17号纺织小区内)旁边的水果店和菜市场采购,后在棉纺小区43栋南侧快递驿站旁边小卖部购物后回家,再无外出。

阳性人员20

10月4日 22:30左右扫码登记入住海厦酒店(期间佩戴口罩)。

10月5日 8:30左右离开海厦酒店,驾车回鑫达佳园小区参加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9:00与妻子开车到五二早市买菜,后回家再无外出。

10月6日 9:30到百兴小区东门超市买烟,之后到VIVO手机店(合作道与文学道交叉口,合作道路西)买数据线(期间佩戴口罩),13:15到家后再无外出。

阳性人员21

10月6日 7:50左右从秦皇岛出发驾车回包头,18:00左右从九原下高速,18:30左右到家(健康阳光城北区2栋二单元)后再无外出。

就以上情况告知广大居民,如有以上行程轨迹同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0月9日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

1566160128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编   辑:王雨婷

审   核:燕吉琳

终   审:孙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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