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监管部门已出手,最不差钱的这群人要小心了!
最近一份名人收入的榜单,让明星收入再次引起热议。
在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上,前十名的收入总和近17亿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过了35亿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亿元。
其中,范冰冰以2亿4400万元拔得头筹,鹿晗收入1亿8160万元位居第二,周杰伦以1亿8150万元收入排名第三。
在西方,有句谚语:人活着有两件事情逃不掉——呼吸和缴税。
而作为高收入群体的明星,更该成为纳税的主力军,但现实中,在利益驱使下,却有不少明星想尽各种办法,试图逃避纳税的责任。
不过,这一切即将改变……
税务稽查盯上演艺明星
就在百位名人收入榜单发布的两个月前,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于2017年2月13日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并且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
据称,税务部门将通过解剖演艺产业链,按照演出制作、舞台设备、舞台美术、演出、票务、剧场经营、演出经纪、衍生产品开发等把各环节分别开展分析。
目前,工作安排已经下发给地方税务局,一场针对高收入群体的税务稽查即将拉开大幕。
虽然暂时还不清楚哪些明星被选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这样的税务稽查不断开展,对明星必定有“震慑”作用。
在中国,其实,明星不仅仅涉及演艺的税收问题,还涉及股权交易、资本运作等税收问题。最近,赵薇代表的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企图以6000万的资金杠杆撬动一场耗资30亿的收购就引发各种讨论。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称,
「现在需要对名人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管理,除了出场费、代言费、广告收入,股权转让也应该纳入管理口径,未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时,可以考虑把高收入阶层纳入综合计征。」
此前,就是因为明星的收入渠道繁杂,难以像个体户或者有些单位那样有直接的账务记录,这才方便了明星和税务部门玩捉猫猫的游戏。
现在若把这块的漏洞都“堵”上,意味着明星的所有收入将置于阳光下,想逃税?没门。
明星逃税招数花样百出
当然那是后话了,就目前来看,仍有不少明星走在逃税的路上,各种套路,简直让人眼花缭乱,常见的则有移民、阴阳合同、特别员工等。
其中,阴阳合同是近年来最流行的一种逃税方式。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明星与商家签订的“阳合同”主要是给税务等部门“准备”的,作为缴税依据之一,私下里再签一份合同,其中明星所得费用等比“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要多得多”,这才是他们之间真正的合同,也即所谓“阴合同”。
“艺人变身员工法”也是娱乐圈逃税的“公开秘密”。不少经纪公司把艺人包装成“特别员工”,给他们做工资表,艺人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所得税由公司负责。
作为“员工”的艺人,工资表上的酬劳往往没到税收标准,因此无需缴税,倒是经纪公司的部分员工经常“光荣纳税”,明星不如经纪人工资高,你信吗?
因为逃税,她们都付出了代价!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明星做得隐蔽,但税务机关也是“火眼金睛”,目前已经揪出了不少逃税的明星。
比如刘晓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蹲了1年多的大狱。
作为中国影坛金字塔式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为偷税漏税,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而刘晓庆的这段不堪回首的丑事还多次被载入中学的政治课本作为反面例子,这种污点别说一辈子了,可能几辈子都无法抹去。
再比如毛阿敏。1989 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却偷税漏税4万,引起了全国的公愤,面对税务机关,毛阿敏无言以辩,所有的罚款都由一个人默默地承担下来,据悉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根据新华社当时的通稿,毛阿敏因漏税,需补缴的税款为27万。
显然,明星一旦被查出逃税,很可能因此身败名裂,星途尽毁,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明星做这种不讨好的事情?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益!
对金钱的追求,自然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这种追求必须是在合法的前提下。
而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寻常百姓,每个月工资3500元以上就得纳税,对比之下,这些明星的收入动辄百万级别,承担高税款实属应该,这也是作为公众人物应有的态度。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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