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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怎么做?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话了!(附各省政策)


2019年全过程工程咨询再提速!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政策风口,你真的准备好了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提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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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要点

proje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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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一

明确了培育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两个着力点


针对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


坚持市场培育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咨询单位根据市场需求,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第二

明确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的内容和方式


《指导意见》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


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采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


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鼓励咨询工程师(投资)作为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


第三

明确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内容和条件


《指导意见》要求,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


鼓励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由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提出较高要求: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第四

明确要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


《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精简和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咨询服务市场化进程。


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第五

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


《指导意见》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专项服务(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费用进行支付。


既可按各专项服务费用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


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本文末尾附《指导意见》原文件,请往下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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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年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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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概念。2017年,住建部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作为倡导、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配套性文件;此外,2017年共9个省份被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省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广西)。


2018年,试点地方进一步扩大,全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新增试点地区为:贵州、宁夏、山东、吉林、河南、安徽、内蒙古以及陕西共8个省份,延续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热度。


2017年和2018年试点省份数量如下图所示,除贵州和山东外均出台了明确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截至2018年底,共计17个省份已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其中共14个地区公布了相关的试点方案或指导意见


基于此,筑医台资讯结合2017年和2018年14个省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方案或指导意见,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十大问题总结各地方规定的差异,并对地方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梳理,以供大家共同学习、讨论和交流。


问题一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是否包含勘察、设计?


各地方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范围是否包含勘察或设计的统计如图所示,其中:


浙江、福建和吉林将勘察管理及设计优化纳入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但勘察管理和设计优化并不等同于勘察、设计,因此上述三个省份并未明确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勘察和设计;此外,广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也未明确包含勘察、设计。


河南和内蒙古将设计纳入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但对于勘察并未明确规定。


除上述6个省份以外,其余试点地区的政策均明确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涵盖勘察与设计。



问题二

哪些项目适合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目前各省的文件中一共提到5种项目类型适合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针对其中每种项目类型,地方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及适合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省份数量概况参见图。


其中,除上海、内蒙古以外,当前各试点地区的政策均明确以“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主要方式;除上海、浙江和内蒙古以外,各试点省份均明确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吉林省同时鼓励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而其他省份均未提及“国有投资项目”。


此外,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内蒙古均鼓励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作为优先试点项目,但各省的规定有所差异。其中,浙江省试点项目原则上为通用技术的房建、市政项目;福建则为综合性强、技术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房建和市政项目;广东则优先选择代建、工程总承包、PPP等项目作为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为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建和市政项目;内蒙古支持采取代建、工程总承包、PPP等方式建设的房建和市政项目。


湖南和广西均优先确定部分重点工程、PPP项目、工业园区等作为试点项目,均未将项目类型限定在房建和市政工程。


注:除上述政策以外,山东、广西、安徽、福建有关工程总承包政策中也倡导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问题三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备哪些资质要求?


各地方政策中对于资质要求的规定有所不同,通常要求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等工程建设类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


目前明确允许具备一项资质即可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省份有: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宁夏、安徽、陕西。


四川明确要求两项及以上工程建设类资质。


广西与河南的规定较为特殊:广西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全区前三名的企业;河南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各省辖市、省直辖县(市、港区)前三名的企业。


福建、湖南、吉林、内蒙古对于资质要求并未明确规定。


各省份不同规定的比例如图所示:



问题四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人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目前各地方均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一项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明确允许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来代替注册执业资格的省份有:上海、江苏、广东、河南


此外,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经验的省份有:上海、江苏、广东。其中,上海的规定更为具体: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在国内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中承担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对其他管理人员或专业负责人有明确规定的省份有:上海、广西、内蒙古


其中,上海规定:项目管理团队应配备至少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一名具有三年以上造价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参与项目设计管理的,项目管理团队至少包含一名三年以上设计单位从业经历的技术人员。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的,应至少配备一名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广西规定:委托内容包含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中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企业注册。其他团队人员也应符合国家规定。


内蒙古规定: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与委托内容相适应的注册人员和其他人员。


建筑师负责制

明确鼓励、倡导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省份有: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四川、吉林、安徽、内蒙古、陕西。其中,福建、湖南、安徽、内蒙古和陕西明确鼓励在民用建筑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江苏则对设计单位为主体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倡建筑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发挥主导作用;广东、四川和吉林并未明确建筑师负责制的适用项目。


问题五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所涉各咨询业务是否必须单独招标发包?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所涉及的单项咨询业务是否必须招标,各地方对此类问题规定并不明确。在一定条件下,上海、江苏、湖南、四川、宁夏、河南、安徽对部分单项咨询业务明确规定无须单独招标:


上海市规定: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至少包含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服务)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同一工程的监理工作。


江苏省规定: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技术服务可不另行招标。


湖南省规定:对于已经公开招标委托单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委托给同一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四川省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只需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其中一项进行招标即可,其他咨询服务可直接委托同一单位;而不需要依法招标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宁夏规定: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社会投资项目可直接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时只需对设计、工程监理其中一项进行招标,其它咨询服务内容可委托给一个企业,无需再对其它咨询服务内容进行招标。


河南省规定:经过依法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可不再另行组织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单项咨询业务招标。


安徽省规定:对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单位。


其他省份并未规定。


问题六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否可以依法分包(转委托)及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明确允许分包或转委托的有:江苏、福建、广东、广西、吉林、河南、安徽和陕西;其中除福建和江苏以外,均明确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湖南则是鼓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其他省份未明确规定,不同省份的规定比例如图所示:

关于分包或转委托的法律责任,广东省和吉林省均规定: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的其他咨询业务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安徽省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全面负责。


其他省份未见明确规定。


问题七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如何列支和计取?


除上海以外均对服务酬金的列支与计费方式有着不同程度的规定:


服务酬金列支

明确规定应列入工程概算的省份有: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宁夏、吉林、安徽、内蒙古、陕西明确规定应列入工程估算或者概算的有:广西、河南四川未明确规定。


服务酬金计取方式

按各单项业务取费分别计算后叠加的省份有:福建、湖南、广东、四川、广西、宁夏、吉林、河南、内蒙古、陕西,其中广东服务指引建议采用“1+N”叠加计费模式,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费”的叠加;也可按人工成本计算的省份有:四川、广西、宁夏、河南。江苏、浙江和安徽并未明确规定。


探索实行基本酬金加奖励方式的省份有:浙江、福建、宁夏、吉林、安徽、陕西。


各省份关于服务酬金的计算方式统计如图所示:



合理化奖励

除河南以外,各省份均明确鼓励建设单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实际产生的效益或节约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问题八

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能否承担同一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业务?


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均不包含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因此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一般不能承担同一项目的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业务,同时部分省份还规定不得与施工企业、材料设备供应企业存在利益关系,不同省份规定的比例参见图:


明确禁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与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省份有:上海(上海明确禁止承接同一项目的设计)、浙江、广西;明确禁止与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省份有:福建、四川、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明确禁止与施工企业具有利益关系的有:吉林


广东省规定,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承包人具有利益关系。江苏、湖南、宁夏并未明确规定。


上述省份中浙江和广西均明确禁止不能与设计企业存在利益关系,而其他省份并未禁止。其中,广西并未明确规定设计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浙江、福建和吉林将设计优化纳入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但浙江明确禁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不能与设计企业存在利益关系,而福建和吉林并未明确禁止。


问题九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地方目前明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有:江苏、福建、四川、宁夏、安徽和内蒙古,其中四川仅明确由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江苏、福建、宁夏和内蒙古对于联合体数量并未规定。


其他省份未见明确规定,各省份规定比例如图所示:



问题十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否有可供选择的示范文本?


除住建部在“建市监函[2018]9号”发文中公布了咨询服务合同的征求意见稿,国家层面目前并没有可以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示范文本


地方层面,湖南于2018年2月2日公布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试行文本;江苏于2018年12月14日公布江苏省全过程咨询示范文本(试行)。上海则在2017年2月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125 号)推荐使用配套的《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服务合同(2017版)》。


除此之外,其他省份均没有公布其配套的示范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地级市层面,2018年5月18日,浙江衢州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衢州范本)》(衢住建办[2018]65号)。另外,部分地级市虽未有专门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示范文本,但存在其他可以参照使用的文本,如广东深圳的《深圳市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2015版)。其他地级市暂未检索到相关的文本。


写在最后

传统的投资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计等各专业咨询分离的“碎片化”工程咨询模式已然无法满足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继2017年国务院及各试点身份出台相关政策,2018年宁夏、吉林、河南、安徽、内蒙古和陕西等省份也相继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并开始试点。如果说2017年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元年,那么2018年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蓬勃发展的一年


我们在此进一步对年度政策进行梳理,期待能把握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期待协助大家在工程咨询领域取得优势地位。我们相信,2019年,将会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爆发式发展的一年,也是部分省份结束试点并进行经验总结的年份,期待届时再与各位同仁一同总结,并预祝各位同仁能够站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浪潮之巅,把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时代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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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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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要求,现就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业态,部分专业咨询服务建立了执业准入制度,促进了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工程咨询市场供需矛盾,必须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特别是要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


(一)大力提升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水平。投资决策环节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具有统领作用,对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控制和高效利用投资至关重要。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接受投资者委托,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二)规范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牵头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机构,根据与委托方合同约定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各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应当充分发挥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作用,鼓励其作为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提高统筹服务水平。


(三)充分发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在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支撑作用。落实项目单位投资决策自主权和主体责任,鼓励项目单位加强可行性研究,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行政审批中要求的专项评价评估等一并纳入可行性研究统筹论证,提高决策科学化,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单独开展的各专项评价评估结论应当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各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审查要求和标准的协调,避免对相同事项的管理要求相冲突。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各地要建立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通用综合性咨询成果、审查一套综合性申报材料,提高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的操作性。


(四)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为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采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政府投资项目要围绕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论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项因素,将其影响分析形成专门篇章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其他专项审批要求的论证评价内容的,有关审批部门可以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以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一)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二)探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式。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本着信誉可靠、综合能力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三)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四)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人员要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四、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


(一)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除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外,咨询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鼓励和支持咨询单位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为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


(二)创新咨询单位和人员管理方式。要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精简和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咨询服务市场化进程。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强化单位和人员从业行为监管。


(三)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与其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及组织机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咨询人员,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综合性多元化服务及系统性问题一站式整合服务能力。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五、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一)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研究建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以服务合同管理为重点,加快构建适合我国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科学制定合同条款,促进合同双方履约。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要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期限等与咨询单位确定服务酬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为所咨询的工程建设或运行增值来体现其自身市场价值,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三)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咨询单位要建立自身的服务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积累咨询服务实践经验,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及标准。大力开发和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保障。


(四)加强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咨询单位要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咨询单位与国际著名的工程顾问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咨询单位的国际竞争力。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推进和发展,创新投资决策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制约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中的实际问题。


(二)推动示范引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工程决策和建设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通过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逐步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供给质量和能力;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和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扩大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影响力。


(三)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管制度,创新全过程监管方式,实施综合监管、联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建立信用档案和公开不良行为信息,推动咨询单位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引导咨询单位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合理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9年3月15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住建部、建纬律师,筑医台资讯精编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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