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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月,杭州各企业将陆续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怎么发?能领到多少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帮你算一算。
高温津贴标准有多少?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
用人单位该怎么做?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5、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2万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如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详见【阅读原文】
编辑/林媛
版式/黄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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