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教师地位待遇要提高!工资收入有好消息!这个新春大礼包收好啦!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杭小微带来了一份详细的政策解读。
《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22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时代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形成教师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教师队伍总体质量处于全国前列,为我市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新时代“四有教师”队伍。
《实施意见》提出了3条意见: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二是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大力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健全管理和激励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了5条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教师编制保障。2022年年底前完成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新教师入职标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全面实施教师资格5年一周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三是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四是大力推进中小学职称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
五是健全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师资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四)大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了6条意见:一是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建设;二是大力提升教师国际化教育素养;三是提升教师信息化综合素养和应用能力;四是加大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力度;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名校长培养力度;六是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五)大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实施意见》提出了5条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三是加大教师住房保障;
四是健全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五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六)切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提出了3条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三是加强考核督导。
《实施意见》中涉及的主要政策创新
1. 在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提高新教师入职标准。二是要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2.在加强和完善教师评价和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完善教师评价和管理机制。
3.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教师走教制度,鼓励名优教师在集团或互助共同体学校内柔性流动、多形式跨校承担教学任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支持特级教师和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用于聘用兼职技能教师,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高科技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
4.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名师和骨干教师、优秀年轻干部和名校长培养力度。推进杭州市“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经认定的“杭派”名师、“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经认定的“杭派”名校长、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5.在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对为教师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市、区县(市)政府可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给予支持。
6.在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折半计算;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7.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减轻教师非教学业务工作负担;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每3年选树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杰出教育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为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本市户籍教师持该荣誉证可在本市境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和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博物馆;为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满二十年的在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本级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一次性5万元专项绩效奖励,区、县(市)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资料/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
编辑/楼晓勤、胡菲菲
版式/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