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讨论泸州事件,一个不可再被忽视的问题

2017-04-07 克余 学于思

你想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


学于思    第131篇


自4月1号泸州事件发生伊始,已经纷纷扰扰一星期。最新消息表明,已经有正规媒体和司法人员介入,不妨保持关注。但愿真相早点到来,也不要再让人失望。此次泸州事件,引发很多讨论,其中有一个侧面至今没有被放上台面讨论:


作为普罗大众,我们是否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我们又该如何学会尊重每一个鲜活的生命?


早在“于欢辱母杀人事件”,“贾敬龙反抗强拆杀人事件”发生时,各种推文的留言里便充斥着这样一类评论:

 

等待时机到来用汽油把这几个凶手都烧毁容在用灭火器扑灭,坎段他们一条腿,把他们眼睛都刺瞎,让这几个孩子一辈子都在黑暗中度过,不要说我残忍不够理智,因为孩子是我的一切,你们毁了我的一切,对于这些人渣以后长大也是社会祸害,我要为社会除害!再说如果用这手段对付日本鬼子还会有人说我残忍吗?他们手段和鬼子一样,还是我们同胞呢!

 

要是我的话,我直接买汽油烧死那五家,把校长家也烧了,反正都黑,那就以黑还他们

 

猪狗不如的畜生,别让我逮到,我见一个杀一个,替天行道!

 

这个社会太他妈黑了,既然没人管,那就自己动手,把所以参加的那些人渣全部砍死,包括他们的所有亲人,让他们付出残痛的血价。

 

如果是我的孩子,这5家至少有一家必死光,中央不是不闻不问吗?那就来点大的,不整次大点的动静以后每年出事国家都不会过问,也永远不会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都在这发民愤能干嘛?民愤,人家也不痛不痒的。直接干!!!

 

这样的言论并非只在泸州事件里出现,早些时间因为强拆而举刀杀人的贾敬龙事件,明经国事件,以及前阵子刚刚发生的于欢事件,无处不见网友们“理直气壮”的“杀人宣言”


马雅可夫斯基说,“当这个社会逼得你无路可走的时候,你不要忘记在你的身后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犯罪,这样做并不可耻!”


犯罪或许并不可耻,但却足够可怕!设想人人都像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发,一旦爆发还将累及无辜,这种恐怖,不妨这样作比:大街小巷上冷不丁就会冒出一个黑旋风,“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不管遇见谁,当头就是一斧头。没有冤头债主,所谓是非黑白,也无所谓道德底线,更勿论法制观念了。这种状态难道不正像“无缘无故就被某一群体冠以诸如嫖娼等莫须有的罪名”一样可怕吗?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种“伤及无辜”的言论本身,不正暴露了封建时代“株连九族”的思维模式吗?更可怕的是,居然有一大批人随声附和,甚至摇旗呐喊,急于验证这种行为的合理性。马雅可夫斯基就这样被重新活搬上这个舞台的。


稍有历史观念的人,应该都不会反对,民主,理性,人道和法治才是世界文明发展的趋势。司马迁笔下的“任侠列传”,施耐庵作品里的“水浒山林”,金庸精心编织的“刀剑江湖”主动只会渐去渐远,而不是越走越近。尽管“快意恩仇”向来容易成为欣赏的对象,仗剑天涯,打打杀杀也一度成为一个又一个美妙的幻想,无论是小说家笔下的游侠剑客,还是导演镜头里的古惑仔,甚至几度成为国民偶像,简直酷毙了。当两条鲜活的生命活生生站在眼前,大刀乱砍,血肉横飞,在倒下的一瞬间眼里全是求生的欲望时,或许就没那么酷了。


一定会有人反驳,并列出一长串的名单:雷洋应该相信法治吗?聂树斌应该相信法治吗?呼格吉勒图,徐祥林他们呢?应该承认,今天的中国远没有周小平吹捧的那么美好,也没有春晚勾勒的那么祥和美妙,不得不说,那个伟大的中国梦时常还时常闪现各种血色的强拆,各种野蛮的暴力,各种黑色的程序适当,执法过当,贪污腐败。16年以来接二连三的大事件可见一斑,甚至只是冰山一角。这些事件无疑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地暴露目前中国法制的缺陷。


因为中国法制尚不完善,所以我们不要法制。这样的逻辑,成立吗?


法治,确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掌握着权力和武力的公检法队伍,确也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有不少公权俨然成为赤裸裸的压迫者,作为一名公民所要做的恰恰是努力争取早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有公民意识的觉醒,法治观念的复苏,中国才有可能远远甩掉千年封建独裁的包袱,远不是历史倒流,试图恢复一个人人操刀持枪,随时随地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剥夺别人的泥坑里。


韩国出品的《辩护人》以20世纪80年代韩国全斗焕军事独裁执政初期的釜山为故事背景,讲述了律师宋佑硕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辩护的故事。宋高中毕业后考取了律师执照,凭借努力和热情当上税务律师,并成立了事务所,因为感念七年前一家小饭店的老板让其蹭饭,时常到那吃饭。突然有一天,主人顺爱家的儿子镇宇突然被监禁。探监时,宋佑硕看到镇宇遍体鳞伤,大为震惊,了解到他遭遇不人道暴行,被非法诬陷更是愤愤不平,最后不顾一切为其做无罪辩护,并控诉当局的故事。影片中有一幕特别感人:


截图于《辩护人》

      

      我们的周围,鲜明的摆着两个曾经一体的国家,一个是公认为最愚民,最封建,最独裁的朝鲜;另一个是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罢免总裁,将其绳之以法,令其锒铛入狱的韩国。韩国在法治上的成功,不正是曾经有那么多像宋律师这样的人在坚持:



      无罪,应该得到无罪的宣判!

      

      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想站在哪一边?想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能为那个理想的世界做什么?





不要为了走进别人的圈子

而丢了自己的世界

学于思ID号 : xueyusi126

小编微信:love13760835738



学于思书屋   入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