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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湖南消防政工”微信公众号试运行!

2015-07-13 请勿转载转发 湖南消防政工


各位读者朋友们:大家好!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准备,“湖南消防政工”微信公众号与大家正式见面了,今天是试运行第一天,让我们通过几个小提示走近政工公众号吧!


指导思想:加强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丰富部队政治教育形式载体,交流政治工作经验成果,推动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组织领导:成立以政治部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组教处、干部处、纪保督察处、审计处负责人以及全省14个支队级单位政治处主任为成员的微信公众号试运行阶段管理领导小组。公众帐号的后台管理、内容发布由组教处负责。

拟发信息:试运行期间,确定专人转载与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有关的国内各党报党刊发表的评论文章,编辑总队、支队开展的各类重大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动态,发布官兵原创作品等。视情转载有关心理健康、廉政警示等方面的内容。


信息审核:试运行期间,每日发布信息1—3篇,发布时间为上午11时或下午4时。转载信息由组教处处长或副处长负责审核,其他信息报政治部领导或总队首长审批发布。

关注人群:试运行期间,公众号对总队军政主官、政工领导、政治部机关全体干部,各支队级单位政治处主任开放,其他人员加入关注一律不予审核。

关注方法:扫一扫文章尾端的二维码;查找公众帐号:hnxfzzb;搜索“湖南消防政工”帐号名称。

情况反馈:各支队政治处主任和总队政治部各处在试运行一周后,集中反馈一次运行意见、建议,试运行结束后集中反馈运行意见建议。组教处根据试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并提出是否正式运行公众号的意见。


温馨提示:一、政治部机关各处室每周、各支队级单位政治部门每3天向公众号(公安网信箱:fr@hn)至少提供一条信息,由编辑人员筛选并进行编辑、报审、发布;二、加入公众号关注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转发“湖南消防政工”公众号所发表内容,不得邀请他人关注公众帐号;三、各单位、处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反馈试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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