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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长沙市支队望城区大队“学雷锋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

2017-05-19 总队政治部 湖南消防政工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长沙市支队望城区大队“学雷锋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

命令中指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长沙市支队望城区大队39年如一日,自觉传承践行雷锋精神,始终把“做雷锋传人、当爱民模范”作为永恒追求,坚持铸魂育人学雷锋,建立学雷锋接力传承、常态践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新兵来队学雷锋“五个一”活动,创建评选“雷锋示范班”“雷锋战车”“学雷锋之星”,让雷锋精神深深融入官兵血脉,内化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坚持扶危助困学雷锋,牵头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建立特殊教育消防基地,编创消防安全知识手语操和盲文版手册,累计开展拥政爱民、扶贫帮困等活动1.3万余次,参加社会救助3800余次,接力资助贫困学生60人,长期帮扶困难家庭22户,捐款捐物价值100余万元,用雷锋精神抒写了爱民为民的壮丽篇章;坚持执法为民学雷锋,研发“智能消防APP”便民平台,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全时段跟踪指导等人性化措施,消防执法长期保持“零投诉”,5次被湖南省政府表彰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坚持苦练精兵学雷锋,积极创新训练模式,努力锻造消防铁军,出色完成各类灭火救援任务7200余次,营救被困群众1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亿元,辖区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该大队先后获得各类表彰260余项,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2012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雷锋式竭诚奉献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被公安部授予“学雷锋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15年,被中央宣传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学习。学习他们忠诚于党、热爱祖国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奋发有为、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要以他们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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