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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 | 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大会暨第五届成方科技论坛“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成功举办

2023年11月9日,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大会暨第五届成方科技论坛“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在北京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成功举办。







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主题为:“更好的中国,更好的世界——加强金融开放合作,促进经济共享共赢”。全球金融科技大会与论坛年会同期举办,共设置了20场活动。本场论坛由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来自金融、科技、法律等领域的20余位领导、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对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

本次论坛是北京金融法院作为“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连续第三年参与论坛承办工作。论坛的举办既体现出对刚刚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以及做好“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金融法治服务金融科技创新的有益实践,更是北京金融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切实举措。



开幕致辞



致辞环节由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李艳红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结合近期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阐述了本次论坛主题设置的重要意义。他谈到,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金融科技的发展更是要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其中金融科技数据合规法律治理问题是建立金融法治秩序的最紧迫的时代课题。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曾志诚表示,数据合规是金融数据治理的重要部分,是保障数据安全的基本要求和红线。金融业要从提升数据合规认识、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强化数据合规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金融数据治理和信息保护工作,助力数字化转型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国家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吕欣结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金融科技化、数据化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数字化拥有广阔的应用场景,金融数据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金融数据的潜力将得到更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缪剑虹在致辞中谈到,西城区是金融集聚区,坚持围绕“两区”建设大局推动金融科技能力发展,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强化金融科技综合治理和数据合规的有效治理,全方位统筹推进金融科技数据合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西城区将进一步依托金融科技论坛,打造国际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金融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并加强人才培养,打造全方位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队伍,更好地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集聚力量。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首席专家郎佩佩在致辞中提到,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数字经济带来的数据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注重风险防范,建议加快建立企业数据资源报表体系,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体系的建设,创新探索数据资产入表和交易模式,培育数字要素市场服务机构,审慎推进企业数字资源开发试点工作。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指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我们牢牢把握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是一个前沿而充满挑战、多元且融合的议题。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北京金融法院将以法治助力科技金融体系完善、创新驱动发展;将以法治缩小数字鸿沟、保护数字金融普惠繁荣;将推动金融司法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金融科技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向金融强国的目标迈进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服务保障。









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环节包括“金融科技伦理与个人信息保护”与“金融数据交易与信息安全”两个议题,分别由新华社瞭望智库研究院副总编辑聂欧、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主持。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数据合规与法律风险应对”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国境内应用面临着数据训练过程和内容合规、数据安全合规、规制算法滥用风险三大数据合规要点进行了介绍。他谈到,人工智能为金融发展带来价值,也蕴含潜在的法律风险,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对个人信息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杨东结合人民大学团队积极参与的“数据二十条”起草和解读工作以及所承担的国家发改委数据要素重要课题任务,从建立“三权分置”产权制度,聚焦数据的使用、登记与授权淡化数据所有权、建立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等方面,并结合其原创“共票”观点阐述了数据收益分配的理论和实践案例,提出了“以链治数”的监管模式和双维治理监管数据算法,迎合数据制度创新。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长新表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托司法区块链-天平链存证平台技术优势,联合社会行业组织一起,建立E贷诉源共治体系,通过链上智能合约触发提醒、律师函、示范性案件警示、在线债务协商等多种手段实现多元调解,通过“四督促一调解”工作法、大数据案件分析、当事人画像、智能调解策略输出等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借款案件精细化分流、非诉化解、及时履行。







京东集团法律副总裁、法律合规与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胡焕刚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金融和金融科技发展的生命线。金融业和金融科技发展中,要以金融科技伦理为指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不仅要履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更要从合理维度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和使用的适当性,并朝着金融和金融科技以人为本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陆凯从跨境数据流动、金融普惠性以及金融稳定性三个方面分享了他的观点。他谈到,跨境数据流动是现代经济的基础,普惠金融是一种充满希望的可能性。各国中央银行、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当共同努力设计多样化和动态的监管基础设施,防止最危险、最具系统性的风险,同时允许进行实验和利用当今不断发展的金融科技行业中存在的巨大活力和创造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工程与金融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李平表示,金融是数据产品流通最为活跃的行业,因此,要积极探索如何实现金融数据要素的安全有序流通,充分释放金融数据要素的价值。建议金融数据交易尽量在场内(交易所)进行,这样可以比较好地保证数据的合规性,并发挥交易所的(数据)价格发现功能。此外,金融数据交易相关机构要加大数据隐私保护技术的研究和使用。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当前我国金融数据流通市场发展势头强劲,金融数据交易极大实现了数据的财产价值。在金融数据交易标的中涉及了大量个人金融信息,但是个人金融信息交易产生的财产权益却无缘分享,发生纠纷时的救济机制也尚不够完善。对此,可以考虑通过落实金融机构和服务平台责任、设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基金、发挥新兴技术的重要作用等来探索解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有关问题。







上海数据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丁江婷认为,作为典型的数据密集型行业,金融行业目前主要面临数据源不合规、数据供方不可信、数据产品不安全的问题。上海数据交易所通过安全合规指引、专业数商服务、严格流程把控的三大保障,对数据来源、数据安全能力及可交易性进行明确核查,整体打造合规无忧的交易环境。







中国建设银行运营数据中心副主任常冬冬提出,云计算技术已经成为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澎湃动力。新时代下,行业云平台能够将云技术的价值主张从技术价值转变为业务价值,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建设银行履行大行责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要求,根植于对金融行业深刻的理解和深厚的基础能力,探索实践金融行业云解决方案,提出“金融技术底座+金融业务操作系统+行业场景应用”的建行云模式,在集中式风险、数据合规、安全防护、运维运营和业务补偿方面给出了思考与实践。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数据职能事业部技术研发部副总经理闫龙在发言中提到,“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引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进入新阶段,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重要指引。中国联通紧跟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运营商数据能力,走过了“聚数”“用数”两个阶段,并逐步进入“驭数”阶段。该分享以联通自身数据安全运营及金融行业服务实践经验为例,探索金融信息安全保护与流通交易协同发展方式。









成果发布



据了解,今年恰逢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启动建设五周年,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大会将同步发布30余项金融科技类成果,其中就包括本场平行论坛发布的“金融科技领域数据合规规则引擎与监管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何晶晶谈到,如何平衡合规与发展已经成为影响金融领域数字经济长足发展的痛点问题。监管部门困扰于监管手段不足、穿透性不够等问题,而金融机构也由于缺乏高效率、低成本的数据合规工具导致想合规却不知如何合规。鉴于此,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的授权下,开发了金融科技数据合规规则引擎与监管工具以及数据合规管理系统,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手段对金融数据处理的全流程进行监控,覆盖了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测、事后存证确认。同时与监管机构连接,保障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监测了解金融机构数据使用合规情况。金融科技数据合规工具已经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部署,并在跨机构信贷风控的数据融合场景下做了成功落地。






科技金融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对金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北京金融法院还将继续发挥金融法治协同平台作用,持续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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