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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弟为巨额财产起纷争 法院:生前赠与应予保护
引言
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手足之情,提倡兄友弟恭、彼此善待。日前,宜兴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兄弟间的继承纠纷案件,为了继承亲弟弟蒋汉生前财产,哥哥蒋中(皆为化名)将同母异父的弟弟陈某和堂弟蒋君告上法庭,要求堂弟蒋君返还蒋汉遗产180万元。基 本 案 情
蒋汉与蒋中是同胞兄弟,两人一直在上海工作和生活。蒋汉一生未婚,也未生育子女。2002年5月,蒋汉因接受胃切除术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回到故乡宜兴,就一直与堂弟蒋君一家一起生活,由堂弟夫妻照顾生活起居。2016年,蒋汉在上海承租的出租房屋被征收,于次年1月分得拆迁安置款260万元。当天,蒋汉将其中的75万元转账给了哥哥蒋中的女儿,次日向蒋君转账180万元。2021年4月,蒋汉因肺癌去世,其身后事均由蒋君一手操办。裁 判 说 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涉及的180万元财产发生于2017年1月,且已转账不在蒋汉的账户内,非蒋某死亡时留下的财产,不符合遗产的特征。而蒋汉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其将180万元转账给蒋君,结合蒋汉与蒋君共同生活多年的事实及蒋汉死亡前的视频录像,足以认定该180万元为蒋汉生前赠与蒋君的财产。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蒋中的诉讼请求。
法 官 说 法
在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时,法院首先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核继承人范围及资格,一是为了审查继承人有无继承权,二是为了甄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多寡。供稿单位: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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