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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司法与行政的八月“热”谈,来看关键字——

8月15日,无锡中院组织召开行政审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双月谈”座谈会。无锡中院副院长杨志钢、市工商联副主席蒋宜春出席会议。

杨志钢副院长就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无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三点意见:


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行政机关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遵循程序正义理念,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包括企业在内的参与者的正当权利。行政审判要发挥监督职能,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实质性化解争议,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困难。要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有效机制,鼓励行政机关担当作为,主动纠错,避免程序空转,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坚持柔性执法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建议行政机关秉持审慎谦抑理念,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宽限期”机制、尝试引入“执行和解”机制、落地落细“免罚轻罚”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蒋宜春副主席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企业对于提升全市政务环境的便利性、通达性以及公平享受政策、行政信息协同、缩短审判周期、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效率的需求日益上升,希望行政机关与法院携手,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政务诚信满意度和营商环境体验感。
会上,无锡中院就草拟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作了起草思路和处理要点说明并征求意见;对前期出台的《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作了具体介绍。
此外,会议还认真听取了对涉及企业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协议等案件处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无锡中院行政庭庭长王作化主持会议。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及市行政审批局等十二家市级行政机关代表,以及宜兴、梁溪、滨湖法院行政庭负责人等近3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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