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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司法与行政的八月“热”谈,来看关键字——
杨志钢副院长就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无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三点意见:
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行政机关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遵循程序正义理念,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包括企业在内的参与者的正当权利。行政审判要发挥监督职能,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实质性化解争议,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困难。要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有效机制,鼓励行政机关担当作为,主动纠错,避免程序空转,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坚持柔性执法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建议行政机关秉持审慎谦抑理念,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宽限期”机制、尝试引入“执行和解”机制、落地落细“免罚轻罚”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此外,会议还认真听取了对涉及企业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协议等案件处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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