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做事可得凭良心!”
开栏语:
人是情感动物,有喜怒哀乐、爱憎褒贬,法官其实也是普通人,只是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日常是以一颗理智中立的心,听世间悲欢,辨真相谎言。工作中的他们始终将情绪与感受深藏,待夜幕落下,他们将法袍褪去,坐在寂静的办公室中撰文理卷之余,回想起近期的所见所闻,常会顿生一番感悟,不吐不快,这就是《法庭•五味瓶》栏目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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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做事可得凭良心!”
初见老陈是在法庭里,他当时正一个人沉默地坐在原告席上,见我们进来,才抬起头来,微微点头示意。他应该已年近花甲,黑黑瘦瘦,颧骨很高,面色有些凝重。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工资……”老陈用浓重的广西口音一字一句地念着诉讼请求。
听完诉请,我看着丰富的诉请和清晰的证据目录,不像是当事人自己整理的,我不禁有些疑问:“你一个人出庭吗,有没有律师?”
“劳动仲裁时请了律师,花了六千多,却没解决。现在过来起诉,律师还要再另外收费,我哪还有钱再请!证据材料都在这里,你们法院可不能不管!”老陈有些愤慨。
我意识到,老陈是带着情绪来的。
“我在公司做电工,下了班,老板还让我干清洗、维护设备的活。老板只发了我做电工的钱,却没有给清洗、维护设备的工钱。这不是加班费,是什么?”随着庭审的展开,老陈情绪越发激动起来。
为了查明案情,我开始发问:“你们约定了清洗、维护设备的工作要另行支付你另一份工资吗?”老陈沉默片刻,摇了摇头。
“那清洗、维护设备属于你电工的工作吗?”老陈又摇了摇头,但随之赶紧补上一句,“但是这都是老板让我做的,我就照做了”。
被告这边,代理律师认为老陈和原告是劳务关系,而且已经足额支付了所有工资,不是劳动关系,也拿出了一系列证据证明。
“咱们做事可得凭良心,说假话那是要遭雷劈的!”老陈听到被告不承认劳动关系,瞬间爆发了。“我们村里的纠纷我也处理过,都很简单,我们村里人都不敢撒谎,只要把事实说清楚,我来判断谁对谁错,没有人会不听的。没想到外面这么复杂!”
细节不再赘述,总之原告的诉请很多,证据却不充分;对于没有证据证明的诉请,被告则一律不认。经过三小时庭审,双方的分歧未见缓和,只能先暂时作罢,再寻找其他路径。
通知第二次开庭时,老陈的电话是一个女人接的,得知我们来意后,电话那头道出自己是老陈的妹妹。原来,老陈得了重病,之前因病晕倒被送到医院,妹妹特意从广西老家赶来照顾。老陈目前已经脱离危险,听说要开庭,他非常配合,准备坐着轮椅过来。
考虑到老陈大病初愈,还在康复阶段,我决定和被告协商,看能不能到病房里去开庭,给老陈省省事。被告代理人也很体谅,很快同意了。
开庭那天早上,大家如约来到老陈的病房。几个月不见,身穿病号服的老陈更加消瘦。老陈表示,这次住院让他看开了很多,大家能到病房来处理案件也让他很感动,所以他同意调解处理纠纷。经过反复沟通,被告也感受到了原告的不易,同意支付部分工资和补偿金,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不到一个小时,案件调解结案。收拾材料之际,我和老陈又聊了几句。可能因为是在病房而非法庭,老陈没有了以前的拘谨。他说,自己受雇做电工,却听凭老板差遣干了其他分外的活儿,又因为抹不开面子没有当时就讲好待遇。之前他从没想过会打官司,所以对于具体加了多少班拿不出像样的证据。现在想来,自己是想着能找一份工作不容易别太计较、被告则是想着雇的人能多干就多干点,大家都没想把事情说透、捋清楚,都有问题。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以来,老陈这样的当事人其实我见过不少。事实远比法律复杂,普通人很难在矛盾的起源点就觉察出不对劲、自动匹配适用什么法律关系、明白如何搜集证据。在庭审中,他们价值观念朴素,对法律所知甚少,也很少请律师,支出最多的是花几百元到上千元请人写一份诉状、理一下证据。在我的发问和引导下,他们虽能一步步说清事实,但依据不足。对待他们,我想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理解、尊重和耐心,就如这一次在医院的见面、调解。
END
来源:锡山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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