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量2——解救八孩铁链母的逻辑思维
“ 这将是一场更为艰难的较量。
因为它不止需要良心,正义,和勇气,它还是我们每个人心中关于价值、方法、效率、目标的较量。
关注和传播需要良知和勇气,而解决问题则需要理性和方法。
这也是一次机会,让网上舆论不止于嘴炮,而更达成结果。”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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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诉求:让她们回家
我们在谈论什么?徐州丰县八孩铁链母亲事件。
我们为什么要谈论她?因为她的遭遇超越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我们为什么要口口相传,并质疑丰县早前的四次通报?因为如果不能查明真相,不能惩治罪犯,那我们,我们的儿女,妻子可能就是下一个。
但是,人口拐卖是一个很古老也很复杂的事情,怎么可能一蹴而就,想一次解决所有的问题,解救所有的人?
不,我们的基本诉求很聚焦:
就是让本案中的铁链母,李莹,小花梅,杨庆侠,查清身份,回家。并从此过上有保障的生活。
就是让在这个案件中的所有罪犯伏法,所有责任人承担责任。
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一个解决的案例,让更多的受害人回家。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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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不做道德辩护人
舆情汹涌。不只是谈论铁链母亲,还从历史背景,当地的经济状况,传统的观念等各个角度,深挖!毫无疑问,这些深入的讨论,报导,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当地人口拐卖现象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宏大叙事不是现在!
因为董某民们,还没有判刑,伏法。铁链母们,还没有回家!
在罪犯还没有被宣判的时候,过多谈历史和客观原因,是辩护律师才做的事情,而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嫌疑人们减少一些罪恶感,甚至法不责众。
我曾经崇拜的偶像,贾平凹先生,在2016年谈到拐卖妇女现象时说:就是太穷了,如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要灭绝了。
这句话对吗?乍一听好像也没错,买媳妇的人都是迫不得已啊。
但道理真的如此吗?贾先生无非是偷换并隐藏了几个概念罢了。
他把使用诱骗甚至暴力的手段拐卖,劫持女孩,用一个轻轻松松的买媳妇来等同替换了,他把非法暴力拘禁,故意伤害,甚至杀人,隐藏在传宗接代,不然就要灭绝这样一个高大上的使命下,一切似乎竟然有了合理性。
只因为他不自觉站在了罪犯的角度,而没有站在公众和受害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贾先生对于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有着浓厚的眷恋,不自觉站错了角度,也算是事出有因。
但我们,至少今天,在铁链母亲这件事情上,绝不能站错角度。
深挖犯罪的根源,去除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但是,必须在罪犯伏法之后!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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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调查组
让很多人意外的是,前面几次丰县和徐州市的通报,刚出来就很难取信于舆论,但这次江苏省级调查组还没有发通报,光是成立这件事,就让大家有了很大的期望,这是为什么呢?
简单想一下就能明白,因为中央电视台在播发的时候,用了不一样的语言。
熟悉中国政治语言的网友,其实一看就能看出点味道:
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查明事实真相,对有关违法犯罪份子依法严惩,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这哪里是告诉调查组成立的新闻,它的潜台词就是之前的处理没有全面调查,对事实真相查的不清楚,没有严惩犯罪分子,姑息了有关责任人员!
这就是态度!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前后延续20多年看似简单但其实复杂无比的事件,光有态度显然是不够的。该如何能够做到以上四点,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呢?
或者换个说法,该调查到什么程度,才能平复汹涌的网络舆情呢?
在我看来,有下面四个方面:
一、事实真相;
1、铁链母,李莹,小花梅,杨庆侠,这四个名字是什么关系?她们都是谁?
2、除了铁链母外,其他人现在在哪里?
3、她们是被谁,如何拐卖到董集村的?
4、她们在董家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
二、谁是罪犯;
1、参与此事的人贩子都有谁?
2、在买人的过程中,买者有哪些?
3、谁直接或者间接促成或者帮助了买卖?
4、都有谁对被买女子实施了强奸?
5、在被买女子逃跑或者不从时,都有谁对其实施了故意伤害?
三、谁是保护伞;
1、谁协助办理了被买女子的身份以及婚姻手续?
2、谁帮助买人者隐瞒真相?
3、在铁链母事件曝光后,谁在阻挠调查?或者在调查中编造事实?
4、在铁链母事件中,谁身为责任人不作为?
四、如何严惩、追责;
。。。
希望新成立的省级调查组,能把这个案子办成一个铁案,经得起民众和时间的推敲。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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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后续安置
其实,我们都知道,拐卖妇女的犯罪,查清事实本就不容易,但是解决善后更难。就拿铁链母来说,就算找到她的家,怎么回,她现在有精神疾病,回去怎么生活,如果留在当地,谁来照料?有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已经有的八个孩子归谁来抚养?亲情如何割舍?
在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这些问题难以善后,解救被拐卖妇女的问题才这么难,难道了有关部分都难以作为,对吗?
但再难,也要下决心解决了。好的一面是,我们有制度优势啊。
奥运会难不难办,咱们不是办得比谁都好吗?
谷爱凌优不优秀,不是也归化中国,代表中国对比赛吗?
拐卖妇女,疫情清零这两件事,西方国家办不好,咱们的优势不正在这里吗?
虽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好机制的建设,但是思路总是有的:
首先,被拐卖妇女所生子女必须跟母亲,由国家慈善机构提供生活保障;
其次,被拐卖妇女在哪里生活,由本人决定,当地政府解决工作或生活来源,毕竟人家在你这里受害几十年,对吧,实在不行就安排到妇联工作,不见得做不好。
第三,教育部门分片负责本地的被拐卖家庭子女的教育,也别九年义务了,一直包到18岁,不是什么难事儿吧?
有人可能说,那不是比正常农村人家过得还好了吗?
对!
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机制,让被解救的母亲和孩子们过得了,过得好,才能根除下一个徐州八孩铁链母的惨剧发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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