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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运河区要坚决拆迁这些地方!发现违法行为可积极举报!

2017-04-24 掌控沧州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狠刹违法建设歪风,4月24日上午,运河区召开“美我运河 净我家园”集中拆违攻坚月动员大会,正式吹响集中拆违攻坚月的行动号角。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在征地范围内

抢栽抢种抢建的通告

为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管理,保护广大被征收入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整治公路铁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抢栽抢种抢建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抢栽抢种抢建,是指以骗取征地补偿款为目的,在征地告知书发布后,在告知的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苗木及搭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二、凡征地告知书发布后,在公告征地区域内抢栽抢种的树木、苗木、建设的厂房等一律不予补偿。所有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因抢栽抡种抢建行为已经形成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必须自行拆(清)除。未拆(清)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清)除。
    三、已经以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的,依法追缴非法所得并追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阻挠、抗拒工作人员依法拆(清)除抢栽抢种抢建等执法活动,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应当遵守法律,自觉抵制、检举违反土地管理秩序的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积极支持运河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建设。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动态巡查,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坚决防范和制止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 017年4月24日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市、区有关规定,严禁在辖区内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建设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严禁私搭乱建、违法占地,未经依法批准的各类占地、建设均属违法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有关部门应依法认定后下达拆违通知书,违法建设所有人自接到拆违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其所属的违法建筑。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运河国土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私搭乱建、违法占地的,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全区干部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凡参与、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进行违法建设的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从重处理。
    六、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大力支持此项整治活动,积极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七、凡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4月24日

24日下午,南陈屯乡迅速行动,组织城管、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清除料场一处、废品收购站一处、大型仓库一处,面积共计8.39亩,打响全区“集中拆违”第一枪。

区委书记高福纯对集中拆违攻坚月尽快取得实效提出五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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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政令畅通、履职尽责。


高福纯指出,今天的参会人员就是集中拆违攻坚工作的主体,无论是区领导,还是基层村(社区)干部;无论是土地、城管系统的全体同志,还是乡镇办事处的同志,干这项工作就要承担这个责任。我们不讲过程,只要结果,绝不能虎头蛇尾、草草收兵。这次是借雄安新区大势全省严控的统一行动,也是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统一的行动。所以拆违攻坚必须到位,保证“政令畅通、敢打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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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明确重点、不留死角。

抓好四个重点第一个是农村土地上的违法占地,也就是卫片清理;第二个是农村村内、村边的违法建设、违法占用,特别是小产权房;第三个是城区内的违章建筑、违章建设,如马路市场、店外经营等情况;第四个是社区分管的小区内部乱堆乱放、私搭乱建问题,特别是小区内存在废品收购站的问题。 

明确三个重要机制:一是领导分包机制。区委常委、副区长要分包乡镇办事处,领导小组和区委考核问责要任务不针对乡镇办事处,而是针对分包区委委、副区长;二是纪委派驻机制。纪委要派八个工作组分别全程跟踪八个乡镇办事处;三是定期通报机制。每天汇总通报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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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尽快打响第一枪。

会后,大家要迅速进入状态,马上行动起来,集中力量,调集精兵强将,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特别集中的区域重拳出击,步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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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坚持依法拆违在前,有情操作辅助。


在依法按程序拆违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减少拆违阻力。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该拆除的还是要依法拆、坚决拆,同时要切实把基本生活保障、就业援助等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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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要运用多种手段形成合力。

要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纪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实行处理违法的人、处理违法的事、处理违法的建筑、处理违法的收入等多方面综合处置,因事因人因建筑采取不同手段集中打击忽视法律权威和尊严的不法行为。

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向阳就扎实开展此次行动,提出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区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各相关单位付出了很大艰辛,做了大量工作,拆除了一大批违占违建。但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完成省里4月26日和年底两个节点任务,现在已经是刻不容缓,必须严管、狠治、快治。打击违占违建行为,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于民有益,势在必行。全区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依法依规、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工作

必须要秉持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用好法律武器,统筹各方工作,从而有效打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这里重点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明白纸、微信、贴吧等多形式、多渠道,把党委政府的立场向群众讲清楚,把私搭乱建的害处向群众说明白,把政策法规向群众解释透,打消违占违建者的侥幸心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引导违占违建户自行拆除,达到“自拆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另一方面,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本次要求拆除的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总的要求就是一个标准、一套办法,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不听劝导、死搅蛮缠的钉子户,各乡镇办和国土分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敢打硬仗、敢得罪人、敢承担责任,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组织人员依法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决不允许搞因人而异,法外施恩,决不允许小拆大不拆、民拆官不拆、明拆暗不拆。

三、压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攻坚月行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和相关科局,要认真制定各自整治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和时限,形成严密顺畅的指挥系统和行动体系。

二要切实强化责任。各乡镇办是打击违占违建的监管主体、行动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一项一项抓落实,一处一处抓整治。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处理建筑垃圾。

三要密切配合协作。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全程参与,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要强化督查问效。区委政府两办和纪委监察机关,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打击整治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及时掌握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情况。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网格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快速反应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工作。

来源:运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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