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吧!这些祸害沧州的人!全市已开始行动,坚决将他们清理出沧州!举报方式是…

2017-08-14 掌控沧州 掌控沧州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取缔非法传销专项行动。8月13日,我市召开专项会议,就打击取缔非法传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仁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落实好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态度坚决地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协调联动,决不能推诿扯皮。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政法委牵头,公安工商为主,有关部门配合,发动群众参与,舆论积极推动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格局,同时明确工作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掌握工作主动权,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要坚持打早打小,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把非法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对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在督导检查中,凡是发现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继续推诿扯皮等行为,将严肃问责,绝不含糊。


今年以来,全市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共捣毁非传窝点137处,教育遣返涉传人员3383人,立、破组织领导传销案9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8人,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和谐。


今天,新华区已经开始行动

运河区也公布了举报电话


新华区上下迅速行动,经过全面布控和周密布署,于8月14日早五时,举行联合集中行动,各乡办、公安、市场监督、城管等相关单位协调联动,以五办一乡为单位,6支联合纵队齐头并进,向各排查出的传销窝点全速前进,打响传销歼灭战。

在行动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核实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对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严惩,切实做好传销人员教育、训诫和遣散工作。

在首日专项行动中,我区共打掉传销窝点24处,遣散传销人员146人,解救被困人员2人,公安分局控制一名疑似组织者。

下一阶段,新华区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取缔辖区内传销组织,把传销活动打怕、打疼、打绝,雷霆行动、强力手腕和持续的高压态势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环境大局稳定。



8月14日下午,运河区召开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会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江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区委书记高福纯对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的指示,就彻底清除非法传销活动,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非法传销活动不仅给参与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更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压倒一切,是头等大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加强领导,协调联动。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江任组长,副区长董洪国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郭庆刚、公安分局局长史忠义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为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打击传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第三,明确目标,迅速行动。态度坚决,迅速开展行动,打早打小,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一个传销人员驻留运河。 


第四,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二是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开展行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开展地毯式、无缝隙排查,发挥网格化作用,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要打一场人民战争。三是运河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管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综合调配警力,加强排查、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准备好充足的打击力量。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运用好司法武器,加快相关案件的起诉、审理,并将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举报电话:

市场监管局 12315

运河公安分局 5523700

南环派出所 5500321

西环派出所 5523790

公园派出所 5523911

南陈屯派出所 2063110

水月寺派出所 5301110

小王庄派出所 5523715

市场派出所 5306700

红卫街派出所 8210114


献县也公布了举报电话

赶紧去举报清除身边这些传销组织吧!


献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告


        为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献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献县区域内参与、组织策划或者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必须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投案自首。在此期间,依法从宽处理,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住房、临建房屋或其他居住场所出租给传销人员,否则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共同防范传销。一经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县政法委4627701;县市场监管局12315,4623467;县公安局 110,5108580。

        特此通告。

 

献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3日


不仅是沧州,
全国都已经动起来了!

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

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

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

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

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针对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通知进一步明确,

第一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

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

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

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求职人群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

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案件回顾
天津静海:大学生误入传销溺亡


8月6日,记者从天津静海区获悉,经过警方全力调查取证,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


截至目前,陈某、张某、江某某、翟某某、胡某等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犯罪分子对诱骗李文星进入传销组织并进行控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发现李文星尸体的水坑


为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及溺亡原因,连日来,公安静海分局工作专班会同市相关部门昼夜开展工作,围绕李文星生前在静海的活动轨迹、接触人员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并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全力抓捕。


现已查明,“蝶贝蕾”传销组织成员陈某利用手机和邮箱在“BOSS直聘”网上冒用“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之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李文星投发简历后,陈某于5月20日将李文星诱骗至静海,后向传销组织上级张某进行了汇报,张某又向他的上级胡某进行了汇报。


胡某安排传销人员江某某接站,之后将李文星送至位于静海区静海镇上三里村的传销组织人员艾某某管理的寝室。随后,李文星又被转移至位于静海镇杨李院村的胡某管理的寝室,最后被转移至位于静海镇杨李院村的传销人员李某某管理的寝室。经过调查取证以及相关涉案人员供认,确认李文星在静海期间已交付了传销产品费,正式加入了传销组织,并在进入传销组织后期已不需要被控制,可以在传销组织内部自由活动。


据悉,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对李文星溺水死亡原因做进一步核查确认。

25岁小伙在天津静海误入传销组织  病重被弃身亡


继大学生李文星网上求职却蹊跷死亡后,天津静海又发生一起男子误入传销组织后死亡事件。


据悉,该死者系李文星老乡。


据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官方微博消息:


2017年7月14日7时许,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接报警称,在西青区张家窝镇灵泉北里南侧附近小路上发现一具男尸。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立即派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对尸体检验无外伤。经查,死者张超(男,25岁,山东省郓城县人)7月10日来津到静海区误入传销组织。7月13日,传销人员王某某(女,24岁,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发现张超有中暑症状,并服用藿香正气水等药物,但病情未见好转。当晚,传销人员王某某、刘某某(男,21岁,山西省忻州市人)雇用祖某某(男,55岁,黑龙江省北安市人)夫妇开车,共同将张超送往天津站让其回家,途中发现病情严重,将其弃于案发地。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于7月14日立案侦查。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祖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张超死亡原因的病理正在检测中,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


图片来源:微博 @平安西青


大学生被劝参与传销跳河溺亡  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女大学生林华蓉7月11日去湖北后,再也没有回来。她的死因,经家属和警方证实,和死于天津的大学生李文星一样,均系陷入传销组织。今天,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荆门发布最新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林华蓉是经校友卿某某(已退学)介绍,于今年7月12日到湖北钟祥市,被许某某等人纠缠劝说其参与传销活动。8月4日上午9时许,许某某、郭某某和谢某某与林华蓉行至直河岸边,继续劝说林华蓉参与传销,林华蓉情绪激动跳入河中溺亡。经审查,许某某等三人对限制林华蓉人身自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钟祥警方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侦办中。


△平安荆门微博截图


8月5日,林华蓉的父亲林孝俊接到钟祥市警方通知,称女儿在该市一小河内溺亡。林孝俊到达钟祥市后,警方介绍,林华蓉生前身陷传销组织,曾被非法拘禁。遗体在皇庄水陆派出所管辖的一条小河内被发现,目前警方正进行尸检。


钟祥市公安局提供给林孝俊的一份立案通知书显示,“谢某婷、许某霖、郭某东、卿某崇等人非法拘禁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于2017年8月4日立案侦查。”


△钟祥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 图片为死者家属提供)


林华蓉的父亲林孝俊向媒体介绍,女儿今年20岁,系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学生。今年暑假后,女儿曾回到老家湖南邵阳,后接到学长卿某崇邀请,“到湖北钟祥市去打暑假工,到奶茶店上班。”女儿7月11日从武冈出发到了湖北钟祥。


△林华蓉生前照片( 图片为死者家属提供)


这30多个传销组织上过工商总局黑名单,别再受骗!

来源:沧州日报、人民网、网信献县、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中国新闻网、微博


还没学车的沧州人这下要哭了!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难度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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