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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这些人抓紧去派出所登记!不然可能会耽误……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尽快申领居住证的温馨提示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了居住证制度,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取得居住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城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以及我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18年需在沧州办理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请您务必于12月底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相片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在2018年报名入学前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
国家传来大消息:颤抖吧! 沧州人的炒房客!住宅刚需心里都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