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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6人因为这件事被纪委通报!│沧州2两家企业被省环保厅通报

2018-01-02 掌控沧州

沧州市纪委通报“私车公养”典型案例↓↓↓

1、盐山县原老干部局局长刘桂青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刘桂青离岗后将本单位公车加油卡带走并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刘桂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县财政。


2、泊头市原统计局局长于桂香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因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于桂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市财政。


3、任丘市供销社财务科科长张宝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因多次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张宝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市财政。


4、东光县卫计局副科级干部王洪臣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因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王洪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县财政。


5、南皮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吕国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因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吕国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县财政。


6、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田玉缓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因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017年11月,田玉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油费退还县财政。

近日,省环保厅公布10起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其中沧州2起↓↓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挥发性有机物(VOCS)直排案(沧州任丘市)。2017年11月21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沧州任丘市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压滤间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生化污泥、含油污泥产生、运输、储存系统无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直排。12月23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污泥压滤间仍未采取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和处理措施,继续违法排污;污水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管道、设备未及时开展泄漏检测维修(LDAR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物料泄露,废气直排。


2.沧州华海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缺失,废气直排案(沧州市新华区)。2017年11月8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沧州市新华区检查发现,该企业储料桶呼吸阀、焚烧炉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排。12月21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继续违法排污,工业溶剂油成品储罐呼吸阀仍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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