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照常上班,这样限行!你做这件事就拘留!全市警力明天开始在路面、小区执勤!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通告, 自腊月二十三开始到正月十六,沧州市高速公路合围圈区域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全市全部警力投入路面、居民小区执勤,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行政拘留五至十日,望大家注意,相互转告亲戚朋友,严格遵守规定通告。欢迎大家及时制止、举报他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你我齐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洁净、安宁的生活环境!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沧政告〔2017〕67号
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市区划定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我市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法纪责任。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有奖举报。广大市民要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凡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县(市)可参照本《通告》制定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特此通告。
2017年11月16日
沧州市公安局
群众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
奖励办法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市区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依法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及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标准
举报在我市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1、拨打“110”举报;
2、到属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举报;
3、微信举报。通过扫码登录“沧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照片、文字等信息。
三、奖金领取方式
(一) 拨打“110”举报的,举报人可选择到公安机关或提供微信号转账两种方式领取奖金;
(二)到属地公安机关举报的,到属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
(三)通过微信举报的,通过微信领取奖金。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原则上奖励第一举报人。
2017年11月29日
春节假期越来越近了,沧州人注意啦!
最新通知!本周日(2月11日)照常上班,目前河北有11市执行尾号限行,上班如何限行?此外,春节高速公路具体免费时间确定,还有公安部最新提醒……你想知道的答案都在这里↓↓
本周日照常上班!如何限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上班,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目前,河北11市执行尾号限行(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邢台、沧州、邯郸、定州、辛集),周日(2月11日)如何限行?从相关部门获悉,周日(2月11日)虽然需要上班,但是各市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
同样,春节假期结束后,2月24日(周六)也需要调休上班!各市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也不限行!
最新通知:春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确定!
2018年春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
春节期间仍执行“免通”政策,免费通行时间为2月15日(除夕)0时至2月21日(初六)24时,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
▪ETC车道维持现行不停车方式通行,免费小型客车通行费收费额为零,缴费车辆正常收费;
▪其余普通车道维持现行领卡、交费通行模式,对小型客车免费放行。
春运来临,自驾返乡、探亲访友、假日旅游等出行高峰集中,为平安祥和过春节,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途经事故多发路段以及类似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风险较大的路段时,务必谨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依法礼让,确保交通安全。
来源:运河区公安西环派出所、河北发布
沧州警方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85名!你身边有这种人赶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