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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事,又一小伙丢了命,同桌9人要赔61万!喝酒还敢这样吗?

2018-02-22 掌控沧州

2月8日凌晨1点多,浙江金华一家酒店大堂内躺着一男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建德人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


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


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12名同事判赔34万


2月3日晚上,陕西宝鸡一男子与12名同事参加周末聚餐, 男子喝了大量的酒, 紧急抢救也未能挽回性命。


聚餐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共同聚餐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月12日,陕西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意外死亡赔偿协议,12名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万元


由于劝酒人劝酒致使他人受到损害,

即使劝酒人没有主观过错,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驾未劝阻发生车祸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别再为了所谓的面子,

一个劲儿地劝别人喝酒了,

这样可能会要人命,

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ZHUAN发提醒身边的人!


来源:华商报、西部网、新蓝网

明天上班限行!过年这几天,沧州这么多人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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