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杰伦的“含混”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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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突然之间,网上又在大谈周杰伦了,原来他“说好不哭”了。上一次谈到他,是所谓“被迫营业”的“坤伦大战”吧。
只是网上环境越来越坏,一出热点,先寻槽点,为骂而骂,狠者为先。谁若打call,就是瞎舔。
那著名的十年里,有一个词叫“恶攻(恶毒攻击)”,摆到现在,倒蛮形象。
上一个“恶攻”的例子是iphone11,这一个是周杰伦的新歌。其实回过头来想想,那绿颜色,那洞洞眼,还可以啊,真有那么难看吗?那MV,那vocal,也真有那么难听吗?
当然,在浩瀚的口水海洋里,我也看到过几句正常的文艺批评,只不过我们早已没有了正常的文艺批评氛围。
音乐我不懂,不予置评。有一个人说,“周杰伦唱歌依然含混不清”,则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
周杰伦出道唱歌,就被认为吐词含混,引起过极大争议。
其实,歌手吐词含混,非从他始。至少,在我的记忆中,第一个含混的是郑钧吧。
当年听那首《赤裸裸》,真的很难一下子听出字眼来。但你又明显感到,似乎只有含混,才是歌手正确表达情绪的唯一方法。后来,含混得有点特色的是莫文蔚。登峰造极的,当然要数周杰伦了。
说到底,含混是一种叛逆。什么字正腔圆,太一本正经了,我偏覅。
当然,叛逆者,要有大本事,一个街头小混混,起不了浪头。但他是周杰伦,惟其如此,才会有影响。
无独有偶。岂止歌手,电影演员亦然。
正所谓“识者求变”,《有话好好说》(1997年)里,姜文就刻意装口吃;《手机》(2003年)中,张国立就故意讲方言。相对于还在不断被“标准”的普通话,所有方言都可被视作表达上的含混。
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其实,他们只是想要这一个人物的台词特色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正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回头看,只有当教育非常不济,大多数国人都说不好国语的时代,操一口标准普通话才是时髦,因为字正腔圆才与众不同啊。
所以,很多寒门子弟趋之若鹜,争着去学。直到上世纪末,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依然是百试不爽的“敲门砖”,当不了官,当不了播音员,当个教师,当个工厂小广播,也比大多数人的境遇强多了。
上海人当年为什么说不好普通话?也肯定不是能力问题。
一是毕竟上海是百年商埠,大家早就不但能听懂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也都能听懂天南海北多种方言,一般的交流或做生意其实并无什么障碍,至少一点不耽误赚钞票。另外,大多数上海人从来没想过要靠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去谋生,那不算本事。
转眼之间,说标准的普通话,已是妇孺皆能之事了。不光上海人,闽粤港澳人的普通话都已说得很标准了。连踏黄鱼车穿弄堂收旧家电的电喇叭里,也依稀是赵忠祥的声音了。
若你再想与众不同,就只能倒过来舍弃字正腔圆了。
事实上,这种苗头早就在网上露头了。很多网红语言,都是以含混为特色,都以方言为底色。
随便举几个例子:“有木有”、“肿么啦”、“神马都是浮云”,还有那个延参法师的“绳命”、“井猜”和“回晃”,都曾被大家津津乐道。
但有谁想过,大家何以如此欢乐?
我甚至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因为工作关系,我从微博到微信,朋友圈中不乏广播电视主持人,我知道她们的普通话都是“一级甲等”,但是,她们平常发一些生活的帖子,是最喜欢用“有木有”这类名言的。
不管她们自己有没有意识到,或者承认不承认,我一直隐约觉得,天天24小时都字正腔圆,很可能是压抑的,她们也需要释放。一释放,就含混了,叛逆了。
其实,叛逆没什么不好。首先,儿童乃至少年都是叛逆的。比如讲话,大人总是要小孩好好讲话,小孩往往偏不。
1960年代,上海曾经流行过一种“儿童黑话”。说它是“儿童黑话”,是因为稍微大点的孩子就不屑于再说,比如进了中学以后。当年,它的流行区域也不是很广,主要流行于老南市、老黄浦一带,徐汇、静安以及卢湾北部等所谓“上只角”地区好像根本没有流行过。
这种“儿童黑话”的特点也是含混不清,一个字当两个字念,有一定的规律,易学易上口,主要用来对付老师家长等一班大人的。
其规律是,在每一个字前,加上一个同声母但韵母为“ao”的音,使每个汉字都变成双音节。
比如,想在不让同学的家长知晓的情况下把小伙伴约出来玩,我们就在他的窗下这样喊:
“nao侬yao现zao在lao勒zao作sao啥?hao好cao出lao来fao伐?”
比如,想抄某同学的作业,也可以直接在他家门口叫:
“nao侬gao功kao课zao做hao好lao了fao伐?bao拨wao我kao看kao看。”
回答也一样,而且语速特快。我现在老了,速度上不去了。
当年,两人如此对起话来,简直有点象二战期间重庆与伦敦间的密码电报,大人根本无法破解,而我们却因此得售其私,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
那时候的大人也忙,忙自己的政治学习,忙自己的工作表现,而且总是善良地以为,这大概只是我们小孩之间的一种游戏,竟没人来细细过问。
这种“儿童黑话”一直到1966年后才慢慢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大批沉渣泛起的江湖切口,比如“垃三”、“木壳”、“FACE”、“条干”、“揾忒”、“剚忒”。更含混,也更叛逆。
现在想起这样的“儿童黑话”来,我不但觉得它充满了天真童趣,而且还不失为街头艺术的一种呢。因为它叛逆。
仔细想来,人类文化上的创新和进步,竟有很多始于充满叛逆精神的街头文化。如牛仔、如嘻皮、如雅痞、如迪斯科、如爵士、如摇滚、如涂鸦、如街舞、如hip-hop。
它们的特点都是不屑于正统,我行我素,一开始的表达方式都会被认为含混。
跟其他街头文化一样,只要它的商业价值被发掘和能利用,它就会通过商业包装变成流行。若干年后,假使那流行仍让人们津津乐道的话,它就变成经典了。
周杰伦的纵横二十年,走的就是“叛逆——流行——经典”之路。
所以,街头的含混不可小觑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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