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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公布

2017-12-22 每日都江堰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2017-2030)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于2014年年初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修编。修编过程中,在2014年11月、2016年3月分别通过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纲要和成果专家评审会,2017年2月14日,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部际审查会,最终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国务院批准。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向社会进行公布。



区位分析


四川省是风景名胜资源大省,拥有1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目前,已有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3处风景区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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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位于成都西北部,成都平原西北边缘与岷山山脉交界处,东与彭州、郫县、温江相连,南与崇州市接壤,西北与阿坝州汶川县交界,是成都平原通往川西北方向阿坝山区的咽喉要道。都江堰市市成都核心区外围第三圈层的中等城市,距成都约50公里,在成都1小时范围圈内,是大九寨环线和大香格里拉环线的关键节点,是联系卧龙和阿坝地区的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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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区是紧邻都江堰市市区,沿山麓分布着6个城镇,城景关系十分密切。岷江穿出宝瓶口即是平原,岷江水通过都江堰水利工程灌溉着广阔的成都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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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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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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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严格保护和管理, 有效指导利用与建设行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面积与范围

风景区总面积为 151.9km²,地理坐标为东经 103°25'41″—103°37'27″, 北纬 30°51'32″—31°1'57″。核心景区面积 80.79km²;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53.19%,(见图 1-1-2)。 结合风景区范围调整,划定 8 个城景交叉的管理地块。(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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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标题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水利文化、宗教文化为底蕴,以卓越的古代水利工程、道教宫观、峡谷溪涧、生态山林为突出景观特征,具有游赏休闲、科教文化、生态涵养及大熊猫保护等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

(二)风景名胜资源特征 

可以分类概括为:智慧绝伦的水利工程,享誉海内的道教文化,历史悠久的佛教文化,厚重丰富的历史遗胜,幽远变幻的山峰峡谷,幽深清秀的河溪潭瀑,幽静原始的生态山林。

(三)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评价

共评价了 178 个景点。按类型分,包括人文景点 123 个、自然景点 55 个;按级别分,包括特级景点 8 个、一级景点 32 个、二级景点 48 个、三级景点 56个、四级景点 34 个。评价了 14 处景群。其中人文类景群 9 处,自然类景群 5 处;特级景群 3 处,一级景群 8 处,二级景群 3 处。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近期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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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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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

风景区实施分级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加强生态修复与植被抚育,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立桩划界明确各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1、对于一级保护区中的生态保存区: 该区是青城山物种分布最集中、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敏感性最高的区域,面积 9.4 km²。严格进行规划管理,保护大熊猫栖息环境,保护遗址遗迹、古树名木、植物 景观等风景资源。区内可设立必要的动植物保护监测站点,但不得建设任何与资源保护管理无 关的设施。不开展大众游览活动,仅可开展科考和小规模探险活动。区内不得安 排重大建设项目。

2、对于一级保护区的其他区域: 包括各景区中风景资源集中的区域以及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翁家沟、马家沟区域,面积 71.39 km²。严格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周边环境。控制游人量,组织好游 览路线,管理好游览活动与游客行为,不得因游览损害风景资源及其价值。严格限制与风景保护、游览无关的各类建设与活动,区内不得安排重大建设 项目,对区内违规违章、破坏风景环境的各项建设,须制定逐步整治、拆除等计 划,并限期完成。严格控制村庄的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又一村作为旅游点按照现有规模进行 控制,区内村庄依据规划优先疏解、整治,村庄改建应符合原址原规模的要求。保护、恢复植被,结合居民调控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加强卫生管理,将垃圾转运至山下。对污水、污物进行环保处理。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是风景资源相对较少、但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总面积 46.35km²。 该区以恢复植被为主,保护风景资源,可在原有坡耕地的基础上发展观光果园、农家旅游休闲,结合旅游采摘,发展第三产业。 区内村庄应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村庄可依据规划进行环境整治,条件成时可疏解,并改善卫生条件、加强环保管理、加强村庄绿化。严禁破坏风景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区内不得安排本规划确定以 外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是村庄集中分布及游览设施集中建设区域,以及风景区东部与城镇相临地带,面积 24.76 km²。应编制详细规划,并依据详细规划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各项建 设活动及村庄建设。区内的村庄协调区可接纳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疏解的居民,禁止风景 区外人口迁入。可对区内村庄进行合理调整置换建设用地,安排旅游设施。区内的旅游服务区建设应统筹用地规划,优化建设布局,保持山体余脉、河 流水系、田园绿地自然要素。建筑高度参照村庄风貌控制在 3 层以下。区内的风景游览区以开展风景游览、欣赏为主要功能,可根据游览需要开展 景点、游步道及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建设。不得安排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项目,已经存在的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 改造或拆除。



第三章 游赏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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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第六条 游客容量

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约为 40600 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99000 人次。其中都江堰景区的日游客容量为 16900 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60000 人次,青城前山景区的日游客容量为 12800 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30000 人次,青城后山景区的日游客容量为 7900 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20000 人次。


第七条 景区规划

风景区划分为 7 个景区。各景区应加强游览组织、景观环境控制、游览解说 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都江堰景区

面积 10.05km²,7 个景群,56 个景点。 净化各类与游览无关的建设,充分展示水利文化;加强游览组织与管理,扩大游客容量。修建游步道,加强都江堰景片和灵岩寺景片的联系,游步道建设以青石材料 为主,维护其古朴风韵。改造二王庙宾馆和四川出版社创意中心的景观环境。 整治都江村景观环境,保留农田,搬迁工厂,改造为川西传统民居特色村落。 实施拆除与景区保护无关,破坏风景名胜区环境的建构筑物。如人字堤南海酒店、都江堰景区围墙与外江溢洪道之间的都管局高工楼等。适时拆除灵岩寺的宾馆,维修灵岩寺并对外开放;修建灵岩寺至灵岩山顶的游步道。适时改造道解都江堰用地为游览区。

 

(二)青城前山景区

面积 9.08km², 1 个景群,34 个景点。 限制各类建设,加强游览组织,充分展示道教文化。 于玉清宫所在山谷脚下开辟景区第二出入口,形成全山道观游览环线。 修建天然图画至月城湖游步道。 景区入口外移,现青城山门入口处停车场改为游人集散广场。 对山门路遗留的 8 户村民房屋进行景观改造。


(三)青城后山景区

面积 25.44km²,5 个景群,51 个景点。 限制各类建设,加强游览组织,充分展示自然山水,解决交通瓶颈。 开辟通灵沟、神仙沟景片,修建游步道,形成大游览环线,扩大游客容量。 控制泰安、红岩等村镇建设和居民人口,新增人口迁往青城山镇区。 加强旅游交通管理,使用环保车接送游客。


(四)赵公山景区

面积 11.79km²,5 个景点。 保护自然景观环境,以财神文化为主题,加强风景建设。建设游步道,适当建设文化小品、风景建筑等,其建设体量宜小不宜大,风貌宜传统。开放玉堂熊猫基地,作为景区的重要游览组成部分。 加强旅游交通管理,使用环保车接送游客。


(五)王婆岩景区

面积 15.88km²,1 个景群,12 个景点。 保护遗址遗迹,加强风景建设和游览组织。 开放小九寨游览,整修游步道。原址原规模恢复上皇观,整修青皇观-上皇观-八卦台-文昌宫的步行游览环线。


(六)鸡公堰景区

面积 11.84km²,9 个景点。建设游步道,加强风景建设,结合现有景点完善游览组织。 开展登山游览、健身、农家休闲活动。 控制居民人口和村庄建设。


(七)红岩景区

面积 20.64km²,不开展大规模的游览活动,不对景区内的景点进行分级评价, 有 14 个未评级景点。保护大熊猫栖息地环境,控制游人进入,仅开展科考、探险活动。 恢复红岩景区南北向车行游览路。 完善景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安置环境监测设备。


第四章 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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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道路交通规划 

利用已建成的成灌高铁、公路、城市道路和环山路加强对外交通联系。建设都江堰市至成都的沙西路、成郫灌干道,建设灌温路联通成都双流机场。

 

(二)内部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设置 4 处风景区出入口和 6 处景区出入口,并设立风景区标志物(含徽 志)。建设“一纵一横一通道、城景相联”的总体游览道路系统,局部根据需要设 置车行游览支路。围绕主要景点建设步行游览道。步行游览主道一般宽度为 2~3m,登山游步 道宽度 1.5~2.5m,采用当地材料。栈道宽度 1.5~2m。次要步行游览道宽度 1.5m 以内。步行游览道的选线和建设形式应在详细规划和设计阶段确定。保留使用月城湖至上清宫、泰安古镇至又一村、又一村至白云古寨 3 条索道, 并保证游客游览安全;研究玉垒山至灵岩山索道改建的可行性,并符合国家规定 程序与要求。

 

(三)交通设施规划

保留离堆公园、青城前山、青城后山 3 处景区入口停车场。菁苔沟口、汤家 沟口和灵岩山脚增建 3 处停车场,其绿化覆盖率宜大于 50%。在离堆公园入口、青城前山景区入口、五里社区入口、灵岩山脚建设旅游交 通换乘中心。在青城前山景区入口、玉堂镇、汤家沟旅游村、灵岩山脚共设置 4 个自驾游 服务基地。

 

(四)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

城景联接道路应建成景观道路,加强道路绿化,控制道路两侧用地的建设。 车行游览路要求避开生态敏感地段和重要动物栖息地,对开挖地段、取土地段实施生态修复,预留生物通道,道路两侧加强植被防护。步行游览道不宜进行路面硬化,不应改变土壤及地貌。 进入景区游客须换乘环保旅游车或步行游览。 在游人高峰日,可限制环山路和后山景区道路的社会交通。


第九条 游览设施规划


(一) 游览设施布局与分级配置

形成旅游市-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服务站旅游服务基地系统。建设游客中心。 


(二) 游览设施建设控制引导 

旅游市的游览设施结合中心城区居民社会服务设施一并安排。其城市建设应形成整体特色风貌,与风景区自然环境相协调,尤其重视城景过渡地区的建设强 度、建筑高度与建筑形式的风貌控制。泰安古镇的增建、改扩建应符合风景区规划,提升景观环境与建设品质,建 筑高度控制在 3 层以下。其他 5 个旅游镇的旅游服务设施结合镇总体规划,同居 民社会服务设施一并安排,其建设应突出文化传统与地方环境风貌特点。王婆岩、汤家沟口、香积寺旅游村通过疏解居民进行建设,分别配置设施用 地 18.1、10.2 和 9.4 公顷。沙坪、红岩旅游村结合居民房屋,发展家庭旅馆。又一村旅游点结合居民房屋,发展家庭旅馆。青城前山入口和龙凤村旅游点 不安排住宿,用地分别为 17.5 和 10 公顷。灵岩山、都江村旅游点配置有限住宿设施,用地分别为 12.5 和 10 公顷, 旅游村、点建设应注重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传统村庄景观风貌,建筑高度控制在 3 层以下。游客中心建筑规模应与需要适宜,建筑高度宜在 2 层以下,建筑形式宜体现 川西建筑特色。

 

(三) 床位规模与分级配置

规划总床位 25630 张,其中风景区内床位总数不超过 10330 张。在风景区内及周边村镇以民宿的形式预留弹性床位 3000 张。

 

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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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

生态疏解型村庄 8 个,居民人口按生态移民方式向所在镇区转移。聚居缩小型村庄 5 个,逐步缩小规模,超量人口和新增人口按生态移民方式向所在镇区转移。聚居控制型村庄 6 个,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鼓励人口外迁和缩减村庄建 设用地;其中泰安村位于五龙沟、飞泉沟、通灵沟沟口的自然村组远期应当疏解。 保持现状型村庄 3 个。


第十一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


(一)人口规模调控

风景区内常住总人口控制在 10770 人。其中灌口街道办、龙池镇、玉堂镇、 中兴镇、青城山镇在风景区内的人口分别控制在 200 人、2900 人、1570 人、1300 人和 4800 人。禁止迁入和安置风景区外人口。


(二)居民点建设要求 

居民点各项建设应纳入都江堰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严格审核审批,统一执法。房屋建筑按照当地民居传统风貌进行控制和改造,采用乡土建筑材料;控制建筑高度在 3 层以下,坡屋顶形式为主;房屋建设因地制宜、顺应地形,保 护古树名木和大树,严禁毁林开荒;加强村庄乔木绿化和垂直绿化,达到绿树掩 映的效果。生态疏解型和聚居缩小型村庄不再允许房屋新建和扩建,被拆除的建筑基址 用于生态恢复。聚居控制型村庄鼓励零散分布的居民点进行疏解、撤并,向中心 村集中或向风景区外所属城镇疏解。村庄改建应符合原址原规模的要求。


(三)灾后重建项目管控要求

 对风景区全域进行建筑普查、建立建设信息库,实施菜单式管理,对风景区内的各项建设实行严格的动态监控和规划审批制度。编制灾后重建项目专项整治规划,对灾后重建项目及其用地提出整治措施。对包括灾后重建在内的违反规划 擅自建设、超高超面积的建设必须拆除;对村庄从总体格局、建筑风貌、环境卫 生、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旅游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特别是青城后山违建 建筑应重点清理整治。未建的灾后重建项目应立即停止、不再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安置点的人口增长,禁止联建人口转化为常住人口。疏解有地质安全隐患的安置点项目。严格控制联建建新区项目的用地性质,控制建新区内项目 作为商品房进行私下买卖。









都江堰市规划局官方授权发布

编       辑:曾   莉

值班编委:王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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