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成都市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安排,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战,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6-27日开展了"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目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共出警341人次、出动警车101辆次、执行案件141件、执行结案42件,执行到位标的共计1675.66万元。其中,通过集中执行,共找到被执行人100人,扣划银行存款1015.05万元、查封房产109套、强制腾退房屋2处、发布失信名单177人、限制高消费169人、公开曝光211人,拘留6人,集中约谈当事人152人,集中兑现43万元,采取强制措施后涉及36件案件、49名被执行人履行817.3万元。
高某与李某借款纠纷一案,经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一次性偿还李某1650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李某遂于2004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多方查控,执行到位69980.88元,剩余款项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人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只能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
法警依法封存被执行人随身财物
此次行动中,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突出“打字当先、严字当头”理念,“下猛药、出重拳、用狠招”,对被执行人高某拒不执行、消极拖延的行为予以拘留15日。
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
高压显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偿还债务
申请执行人骆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经网络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财产执行,且申请人同意对该案终结执行程序,待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江某恶意转移财产线索后,以调解为由通知其来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坐高铁,以及必要时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手段。在法官与其交谈过程中,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将其拘留。被执行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主动让女儿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并当场给付申请人6万元,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王某与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后,经网络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财产执行,且申请人同意对该案终结执行程序,待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24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寻找到被执行人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与土地,对其在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的全部财产予以查封,以便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5日,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此次活动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通过限制消费、失信大曝光、罚款、拘留、追刑责等措施对失信、拒执被执行人和妨害执行人员进行打击,严厉打击了逃避抗拒阻碍执行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法院权威,体现了执行工作强制性,为都江堰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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