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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喜樂》論家庭之愛连载(四)

2016-12-06 海鸥传信


第四章

婚姻之愛

若不談情論愛,上文所說的依然不足以表

達福音有關婚姻與家庭的訊息。除非我們鼓勵

夫婦和家庭不斷增長、鞏固和深化他們的愛,

否則我們無法提倡忠貞不渝和彼此交付的關

係。事實上,婚姻聖事的恩寵首先是「為使夫

婦間的愛情更趨完美」。 這段經文也適用

於婚姻與家庭:「我若有先知之恩,又明白一

切奧祕和各種知識;我若有全備的信心,甚至

能移山;但我若沒有愛,我什麼也不算。我若

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我若捨身投火被焚;

但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格前 13:2-

3)。然而,「愛」是今天最常用,也最被濫

用的一個字。

日常生活的愛

在聖保祿所寫的「愛的真諦」讚歌中,我們

可找到一些真愛的特質:

「愛是含忍的,

愛是慈祥的,

愛不嫉妒,

不誇張,

不自大,

不作無禮的事,

不求己益,

不動怒,

不圖謀惡事,

不以不義為樂,

卻與真理同樂: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格前 13:4-7)

愛是夫婦之間,以及夫婦與子女之間,在日

常生活中所體驗和培養的。因此,細想這篇

經文每一句話的意義,並嘗試應用在每個家

庭的實際生活之中,將極有助益。

愛是含忍的

經文首先說愛是「含忍」( makrothyméi )

的,其正確翻譯不僅是「忍受一切」,因為第

7 節已有這個意思。我們可以從舊約的希臘文

譯本了解這個字的真義。舊約描寫天主「緩於

發怒」(出 34:6;戶 14:18)。那是指不會衝

動行事,避免責難別人。這是盟約之主的特點,

祂呼召我們效法祂,即使在家庭生活上亦然。

保祿選用了這個字,我們閱讀這篇經文,應

以智慧篇作對照(參閱:智 11:24;12:2、15-

18)。智慧篇頌揚天主的寬忍,給罪人悔改的

機會,但祂的威能不減,且彰顯於其慈悲的作

為。天主的「含忍」流露於祂對罪人的慈悲,

亦展現了祂真正的權能。

忍耐不是任由別人虐待我們或侵犯我們的身

體,或容忍別人任意利用我們。每當我們要求人

與人的關係應當是盡善盡美的,以為人應當是

完美無瑕,或是自我中心地盼望事事順心如意,

問題就出現了。若是這樣,一切都會使我們失去

耐性,凡事都會使我們心生怒火。要是不培養忍

耐,就會時常找藉口發怒,最後成為難相處和孤

僻的人,無法控制內心的衝動,使家庭淪為戰

場。

因此,天主的聖言勸誡我們說:「一切毒辣、

怨恨、忿怒、爭吵、毀謗以及一切邪惡,都要從

你們中除掉」(弗4:31)。為使忍耐在內心扎根,

我們應明白到其他人也有權按他們的本來面貌,

與我一起活在世上。即使他們惹我討厭,妨礙我

的計劃,他們的行為或想法令我困擾,他們與我

期望的完全不同,也沒有關係。愛總是伴隨深摯

的同理心,以至即使對方待人處事的方式與我所

期望的有所不同,也會接受這個人是這世界的一

部分。

慈祥的態度

保祿接著說愛是「慈祥」的( chrestéuetai )。

在整本聖經,這個字只見於此處。它衍生自

chrestós ── 善良和行善的人。根據經文嚴謹

的平行結構,這個字有補充的作用。保祿是要

闡明,「含忍」不是全然被動的態度,而有其

主動性,是人與人之間充滿動態和創意的互動,

指出有愛的人會伸出援手,扶持別人。因此,愛

被譯為「慈祥」的。

在整篇經文中,我們可見保祿有意強調愛不

只是某種感覺。他願意我們在理解愛的意義時,

遵循希伯來文的「愛」這個動詞的本義——「行

善」。如聖依納爵.羅耀拉所說:「愛更是在行

動上彰顯,言語其次。」 106  如此,愛顯得繁密

茂盛,使我們得以體驗施予的喜樂,以及慷慨的

自我交付是何等高貴偉大,以至我們不問回報,

而只想付出與服事。

擺脫嫉妒之苦

「嫉妒」( zelói )是與愛相違的態度,我

們應予摒棄,也就是說在愛內不可能因別人的

益處而不滿(參閱:宗 7:9;17:5)。嫉妒是因

別人獲得益處而憂傷,這表示我們不在乎別人

的幸福,因為我們只顧自己的好處。愛使人超

越自我,嫉妒則使人以自我為中心。真正的愛

驅使我們欣賞別人的成就,而不會視之為威脅。

愛使我們擺脫嫉妒之苦,而體會到每一個人都

獲得不同的恩賜,踏上不同的人生旅程。如此,

愛促使我們努力尋找自己的幸福之路,也讓別人

找到他們的幸福。

說到底,愛就是要實行天主的法律最後的兩

條誡命:「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

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出 20:17)。愛使我們真誠地欣賞每一個人,

認清各人都有獲得幸福的權利。如果我愛這個

人,就會以天父的目光看待對方;祂賜我們萬

物,「供給我們享用」(弟前 6:17),而我們

領受祂的恩賜,並為此滿心喜悅。這根深柢固的

愛也驅使我反對資源不均所造成的不義,並確保

那些遭受社會排斥的人能夠生活愉快。這不是嫉

妒,而是追求公平。

不誇張、不自大

保祿緊接說愛「不誇張、不自大」。這裡

的「 誇 張 」( perpereúetai ) 意 指 虛 榮 心,

渴望在人前高人一等,鋒芒畢露,甚至傲氣凌

人。有愛的人不僅會避免自吹自擂,而且會設

身處地替人著想,不會爭取成為焦點。「自大」

( physioútai )的意思十分相近,因為經文的

意思是指愛不自高自大。按字面解釋,這是指不

會在人前「膨脹」,但更深層的意思是指不只執

著於炫耀自己,並且與現實脫節。有些人以為自

己很「屬靈」或「博學」,自以為是。保祿也在

其他經文運用這個字,例如他說:「知識只會

使人傲慢自大,愛德才能立人」(格前 8:1)。

這裡的意思是說,有些人以為自己懂的比人多,

就覺得自己很偉大,因而對人諸多要求,也企圖

掌控別人。然而,真正使我們偉大的是愛,我們

因此關顧和扶助弱勢的人。保祿也抨擊那些「傲

慢自大」的人(參閱:格前 4:18),他認為這

些人說的只是空言,而缺乏聖神的「德能」。(參

閱:格前 4:20)

基督徒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那些接受信仰

培育較少,或是信德較薄弱的家人,這是非常重

要的。有時候情況剛好相反:家裡那些理應較成

熟的成員反而驕傲自大、難以忍受。謙遜是愛的

表現之一。如要從內心發出的體諒、寬恕和服事

別人,必須治好驕傲,培養謙遜。耶穌提醒門徒

說,在一個重視權力的世界,每人都企圖操控別

人,「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瑪 20:26)。

基督信仰中的愛不會使人感到優越,並渴望宣示

自己的權力,這愛的思維是:「誰若願意在你

們中為首,就當作你們的奴僕」(瑪 20:27)。

在家庭生活中,不應存在操控別人,或互相競爭

的思維──看誰是最聰明或最強,這樣的思維

會摧毀愛。聖伯多祿的勸誡也適用於家庭:「大

家都該穿上謙卑作服裝,彼此侍候,因為『天

主拒絕驕傲人,卻賞賜恩寵於謙遜人。』」(伯

前 5:5)

和藹可親

有愛的人亦應表現溫良,那是 aschemonéi

所指的意思。保祿是指有愛的人不會表現無禮,

態度惡劣。反之,愛的處事方法和言行舉止都

是可親的,不會顯得刻薄無情,不願使人受苦。

謙恭有禮「是情感和公正無私的學校」,要求人

們「陶冶其思想和感官,學習怎樣聆聽,怎樣

說話,有時也要學習保持緘默。」 107  可親的態

度不是基督徒可捨可取的,而是愛的基本要求

之一,每一個人都「應該和悅地與別人在一起

生活」。 108 在日常生活中,「如要投入另一個

人的生活,即使對方已經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也必須表現溫柔,不要採用侵略的方式,

這有助獲取對方的信任和尊重。(……)此外,

越是親密和深摯的愛,越是要求我們尊重對方的

自由,靜待對方敞開心扉。」

為了與人真誠相待,必須以溫柔可親的目

光注視別人。如果心裡悲觀,或許是因個人心結

使然,而只注目於別人的缺點和過犯,就不可能

流露這樣的目光。溫柔可親的目光有助我們不要

過分注意對方的限度,儘管彼此不同,仍能互相

包容,為共同目標而團結一致。親切的愛能建立

連繫,培養關係,建構新的人際網絡,建造堅固

的社會架構。如此,愛日趨牢固,因為人與人之

間若是缺乏歸屬感,我們將無法持守對別人的委

身;結果所有人只會追求自己的便利,無法與人

一起生活。反社會的人認為其他人的存在只為滿

足其需要,因此他們的說話不會流露親切的愛。

有愛的人說話會帶來鼓勵、心安、力量、慰藉和

激勵。耶穌也說這樣的話:「孩子,你放心!」(瑪

9:2);「你的信德真大!」(瑪15:28);「起來!」

(谷 5:41);「平安回去罷!」(路 7:50);「不

必害怕!」(瑪14:27)。祂說的話不會侮辱別人、

使人憂傷或忿怒,也不會輕蔑別人。我們也要學

習在家庭裡,像耶穌一樣親切地說話。

大方捨棄

我們常說,若要愛人,先要愛己。然而,這

篇讚歌指出,愛是「不求己益」的,意思是「不

追求屬於自己的事物」。這也可見於另一篇經文:

「各人不可只顧自己的事,也該顧及別人的事」

(斐 2:4)。面對聖經如此清晰的指引,我們應

避免視愛己為最崇高的行動。愛己可理解為我們

應具備的心理條件,因為若是無法愛己,將難以

愛人:「虐待自己的,怎能善待他人?沒有比吝

嗇而自殘的人,更為卑劣。」(德 14:5-6)

聖多瑪斯.阿奎那解釋說:「愛比受愛更

適合於愛德。」 事實上,「愛(子女)至深

的母親,她們追求愛,勝過追求受愛。」 因

此,愛可以超越公義,無條件的不斷流溢:「借

出,不要再有所希望」(路 6:35)。最偉大的

愛是為別人「捨掉性命」(參閱:若 15:13)。

這種使我們無條件地徹底交付自我的慷慨大方,

是否可能呢?這當然是可能的,因為這是福音提

出的要求:「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

(瑪 10:8)

不怒從中來

這篇讚歌的第一句邀請我們保持忍耐,不

要對別人的軟弱或過失立即表示不滿,而接下來

出現的「動怒」( paroxýnetai )一詞,是指因

外來刺激而內心感到忿怒。這是指內心一種激烈

的反應,某種隱藏的怒意,使我們在別人面前處

於防禦狀態,猶如對方是討厭的敵人,而避開

他們。讓這種敵對的態度在內心滋長是沒有益處

的,只會帶來不安,最後使我們孤立。當忿怒驅

使我們抵抗不義,這是正當的;但當忿怒滲透我

們所有待人處事的態度,卻百害而無一利。


福音邀請我們看看自己眼中的大梁(參

閱:瑪 7:5)。身為基督徒,我們不應忘記,

聖經不斷告誡我們別心存怒火:「你不可為惡

所勝,反應以善勝惡」(羅 12:21)。「我們

行善不要厭倦」(迦 6:9)。我們或會心裡動

怒,但不一定要順從怒氣,並讓忿怒成為慣常

的態度:「你們縱然動怒,但是不可犯罪;不

可讓太陽在你們含怒時西落」(弗 4:26)。

因此,必須在一天結束之前,與家人和好。「應

怎樣與人和好?要下跪謝罪嗎?不必這樣!

只須藉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動,表示心意,

一家人便會和好如初了。只須輕撫對方,甚

至不必說話。但必須在一天結束前,與家人

和好。」 112 當有人困擾我們,我們心裡首先

應感恩,為對方設想,呼求天主解救和醫治

他們。「要祝福,因為你們原是為繼承祝福

而蒙召的」(伯前 3:9)。如有必要對抗邪惡,

我們要挺身而出;但無論任何時候,必須摒

棄內心的暴力。

當我們容許這樣的負面感受滲透五內,

就會在心裡醞釀怨恨。「不圖謀惡事」( ou

logízetai to kakón )是指「不記仇懷恨」。怨

恨的反面是寬恕,積極的寬恕,嘗試體諒別人的

軟弱,找原諒他們的理由,效法耶穌說:「父啊!

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

(路 23:34)。然而,人們往往傾向找出對方更

多的過失,想像他們作了許多惡事,認為別人心

懷惡意,以致怨恨不斷滋長扎根。如此,夫婦的

任何過錯都會有損愛的關係和家庭的安穩。有

時候,問題在於把每一個問題都看得同樣嚴重,

這會使我們對別人的缺點過分嚴苛,以至於不再

是適當地行使自己的權利,或以正當的方式維護

自己的尊嚴,而是執意報復。

當我們受到冒犯或感到失望,寬恕依然是

可能的,也是應當做的事,但沒有人說是容易

的。事實是「唯有藉著偉大的犧性精神,才能維

繫家庭的共融,使之臻於完善。事實上,這共融

要求每一個家庭成員慷慨開放,願意彼此體諒、

包容、寬恕、和好。沒有任何家庭會不明白自

私、不和、緊張和衝突會猛烈地侵害家庭的共

融,有時候甚至使之遭受重創:因此家庭生活出

現許多不同形式的分裂。」

今天,我們明白如要寬恕別人,先要認識

和寬恕自己,這是一種釋放的經驗。我們的過

失或親人的批評,往往使我們再不懂得愛自己。

我們因此疏遠別人,避免與人親近,對人際關

係感到恐懼,並藉著歸咎別人感到虛妄的慰藉。

我們應在祈禱中檢視自己的過去,接受自己和自

身的局限,甚至寬恕自己,好能寬恕別人。

然而,這一切的前提是先要體驗天主的寬

恕,藉天主的恩寵而非個人的功勞成義。我們體

驗到那超越我們所有工作的愛,這愛時常給我們

新的機會,不斷提昇和鼓勵我們。如果我們相信

天主的愛是無條件的,聖父的愛是不能買賣的,

那麼我們的愛將超越一切,因而能夠寬恕別人,

甚至是寬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否則,我們在家

庭生活中,再不能互相體諒、支持和鼓勵,而導

致家人關係緊張,互相報復。

「幸災樂禍」( chaírei epì te adikía )是

指某種潛入人心深處的負面想法,就是因別人遭

遇不義而心裡高興的惡毒態度,但緊接的一句表

達了相反的意思:「與真理同樂」( sygchaírei

te aletheía )。換言之,當我們看到別人的尊

嚴獲得肯定,他們的能力和成就獲得欣賞,我們

會因他們的益處而歡欣。為某些人來說,這是不

可能的。他們只會與人比較和競爭,甚至這樣與

配偶相處,因對方的失敗而暗喜。

當有愛的人能夠造福他人,或是看到別人萬

事順遂,他就會感到高興,從而光榮天主,因為

「天主愛樂捐的人」(格後 9:7)。上主特別喜

愛那些為別人的幸福而歡樂的人。如果不學習為

別人的益處而歡欣,而只是注目於自己的需要,

那麼生活將會缺乏喜樂,因為如耶穌所說:「施

予比領受更為有福」(宗 20:35)。家庭必須

常是分享快樂的地方:任何成員遇上快樂的事,

都相信家人必會與他同樂。


凡事包容

在保祿的清單中,最後的四句都是「凡事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

忍耐。如此,他強調愛是動態的,能夠挑戰主流

文化,應付任何威脅。

首 先, 保 祿 說 愛「 凡 事 包 容 」( panta

stégei )。這有別於「不圖謀惡事」,而是與言

語有關,可以解作對別人的缺點「保持緘默」。

這意味著不要妄下判斷,並控制自己的衝動,不

要作出嚴厲苛刻的判斷:「你們不要判斷,你們

也就不受判斷」(路 6:37)。雖然這不是我們

慣常的說話方式,但聖經提出這樣的要求:「弟

兄們,你們不要彼此詆毀」(雅 4:11)。詆毀別

人是為抬舉自己,發洩怨恨和嫉妒,而不理會

所造成的傷害。我們時常忘記中傷別人是大罪,

是對天主嚴重的冒犯,因為這會嚴重損害別人的

聲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因此,聖經對於

控制言語提出嚴格的要求,指出舌頭是「不義

的世界」,「玷污全身,燃燒生命的輪子」(雅

3:6)。它是「不止息的惡物,滿含致死的毒汁」

(雅 3:8)。舌頭可用作「詛咒那照天主的肖像

而受造的人」(雅 3:9),但愛促使我們顧全別

人的名聲,甚至是仇敵的名聲。在維護天主的律

法時,我們不要忘記這愛的要求。

彼此相愛相屬的夫婦必會為對方說好話,嘗

試展現對方美好的一面,而不注目於其軟弱和過

失。在任何時候,他們寧願緘默不語,也不願損

害對方的名聲。這不是表面的行為,而是誠於中

形於外的行動;這亦非避重就輕,假裝看不到對

方的問題和弱點,而是能夠保持心胸廣闊,從對

方的角度體諒這些軟弱和過失,明白到這些缺失

並不構成對方整個人。在關係上有不如意的事

情,並不代表整個關係不好。我們應坦然接受:

每一個人都是光明與黑暗縱橫交貫的個體。對方

不只是那些使我煩惱的事,絕不止於此。因此,

我不要求對方的愛十全十美才欣賞它。我愛的

是對方的真貌和潛力,以及其所有局限。然而,

即使對方的愛有其缺陷,也不表示這愛是不真實

和虛假的。他的愛是真實的,但有其局限,亦有

其世俗的一面。如果我期望過高,早晚會發現對

方不能扮演神明的角色,也無法滿足我所有的需

要。有愛的人會包容缺陷,面對所愛的人表現的

缺點,懂得保持沉默。


凡事相信

「凡事相信」( panta pisteúei )。根據經

文的上下文,不應把「相信」理解為超性的「信

德」,而應是現世的「信任」。這不只是說不要

常常懷疑對方在撒謊或有所欺瞞。這基本的信任

讓我們看到天主的光在黑暗中照耀,就如在灰燼

下燒得通紅的火炭。

這樣的信任使自由的關係成為可能的。我們

不需要控制對方,或是密切監視他的每一步,以

防他逃離自己的掌心。有愛的人懂得信任,讓

其他人自由生活,不會試圖控制、擁有和操控一

切。這樣的自由給予自主的空間,使我們對世界

和新的經驗保持開放,亦使人與人的關係更加深

厚,而不會自我封閉,局限在小圈子裡。如此,

夫婦能夠在家庭以外有所學習和領會,並彼此分

享其中的喜樂。與此同時,這樣的自由使夫婦

得以真誠相待,因為當我們知道對方信任自己,

並欣賞自己的美善,我們便會完全流露真我,毫

不隱藏;可是,當我們感到對方時常懷疑自己,

不懂體諒,也沒有付出無條件的愛,那麼我們便

想保留一些祕密,隱藏自己的缺失和弱點,戴

上一副假面具。反之,當家庭瀰漫著愛和信任,

那麼不論遇上任何事情,家人依然彼此信任,各

人因而願意展現真正的自我,自然而然地擯棄欺

詐、虛假和謊言。

凡事盼望

凡事盼望( panta elpízei )意指不會對未

來感到絕望。承接之前的經文,這一句的意思是

對別人的改變懷有希望,總是盼望他們會逐漸成

熟,其美善終有一天如花盛放,其潛能會在某

天發芽成長。這不是說現世的一切都可以改變,

而是意味著接受一些與期望不符的事物。天主可

能會以某人的曲線劃出直線來,並讓我們從世上

未能克勝的惡獲得益處。

我們應了解這希望的完整意義,因為這包括

對來世的確定。每一個人儘管有其弱點,也蒙召

進入天國的圓滿。在那裡,經基督的復活所轉化

後,各種軟弱、黑暗和缺失都會消逝。人的真我

將輝煌閃耀,散發美善的光華。這有助我們在現

世的各種困難中,以超性的目光,並懷著希望,

默觀每一個人,期望他們將來在天國臻於圓滿,

儘管現在這圓滿依然是不可見的。


凡事忍耐

凡事忍耐( panta hypoménei )意指積極

地忍受各種逆境,即使面對不利的環境,依然保

持堅定。這不只是忍受令人困擾的事情,而具有

更廣闊的意義:靈活的韌力,堅持不懈,以及克

服任何挑戰的能力。這是堅定不移的愛,即使有

時看不到堅持的理由,也表現頑強的壯志豪情,

發揮抵抗任何逆境的力量,以及執意擇善。我想

起馬丁.路德.金的話。儘管他面對嚴重的迫害

和羞辱,依然相信人與人之間的手足情誼:「恨

意最深的人,有其善良之處;恨意最深的國家,

有其善良之處;恨意最深的種族,亦有其善良

之處。當你注視每一個人的面容,而能夠從中

看到信仰所說的『天主的肖像』,那麼不論發

生什麼事,你已經開始愛這些人了。不管他們

做了什麼事,你也在他們身上看到天主的肖像。

有些美善是無可否認的(……)。另一個愛仇

敵的方法是這樣的:當打倒仇敵的機會出現,

你決定不會這樣做(……)。當你提昇至愛的

層次,體驗愛的美善和力量,你只想打倒邪惡

的體制。你愛那些受困於這體制的人,而想打

倒這個體制。為恨而恨只會加深仇恨,

使世上的邪惡更強大。我出手傷害你,你還手,

然後我再出手,你又再還手。這樣冤

冤相報,將會沒完沒了。在某個時刻,總要有

人醒覺,而這才是最強的人。強人有能力粉碎仇

恨的循環,惡的循環。總要有人懷有信

德和道德勇氣,粉碎這惡性循環,在世間灌注強

大有力的愛。」

在家庭生活中,必須培養這股愛的力量,幫

助我們抵抗各種威脅家庭生活的凶惡。有愛的人

不懷恨在心,不會輕蔑他人,也不會企圖傷害

別人或報復。基督信仰的理想,尤其是對家庭

的理想,就是始終是愛。舉例說,有些人為保護

自己免受配偶暴力傷害,迫不得已與對方分開,

但夫婦之愛依然驅使他們顧念對方,在患病、受

苦或憂傷的時刻,通過別人施以援手。這些人的

態度實在值得敬佩。這也就是愛,始終如一。


在夫婦的愛內成長

我們探討過聖保祿的讚歌後,已作好準備進

一步論述夫婦之愛。這是使夫婦結合的愛

並獲得婚姻聖事的聖化、滋養和光照。這是「情

感的合一」是屬靈的,是自我奉獻的,但

也兼備友誼的溫柔和慾愛的激情,且在情感和激

情冷卻後,依然持久不斷。教宗碧岳十一世教導

說:夫婦之愛滲透婚姻生活的各種義務,且在

基督信仰的婚姻中佔有首要的位置。 事實上,

這強大的愛乃聖神所傾注,反映了基督與世人牢

不可破的盟約;祂徹底交付自己,且死在十字架

上,使這盟約達至高峰:「主傾注的聖神賜給我

們新的心,使男人和女人能夠彼此相愛,如同基

督愛了我們一樣。夫婦之愛達到他們內心所指向

的圓滿 —— 夫婦的愛德。」



婚姻是寶貴的標記,因為「當一男一女舉行

婚姻聖事,他們可說是『反映』了天主;天主在

他們身上銘刻祂的輪廓,以及祂的愛不可磨滅的

本質。婚姻有如彰顯天主對我們的愛的聖像畫。

事實上,天主也是聖父、聖子和聖神三位的共

融,在永恆中完美地合而為一。這正是婚姻的奧

祕:天主使夫婦倆在實質上結為一體。」 119 這

在日常生活中產生具體的效果,因為夫婦「藉此

聖事,獲賦予一個真實和特有的使命,以至他們

得以從簡單平淡的事物著手,使基督的愛成為有

形可見的──祂愛了教會,並繼續為教會捨棄

祂的生命。」

然而,我們不應混淆不同層面的事情:不

應在兩個有限的人身上,加上巨大重擔,要他

們完美重現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因為婚姻之為標

記,包含「一個動態的過程,人逐步整合天主的

恩賜而慢慢向前邁進。」


一生一世,同甘共苦

夫婦之愛是「最偉大的友誼」, 僅次於

那使我們與天主結合的愛。夫婦的結合具備了友

誼的所有特點,亦即尋求對方的益處、彼此依

存、親近、溫柔和平穩,而且像朋友一樣經相處

而變得相像。除此以外,婚姻亦是不可拆散和專

一的,可見於夫婦堅定地共同分享和建立人生。

我們應如實面對現實的標記:相愛的人不會認為

他們的關係是短暫的;人深深地體驗到結婚的喜

樂,就不會認為這喜樂即將消逝;在充滿愛的婚

姻中生活的人,即使婚姻有其脆弱的一面,也盼

望婚姻關係歷久不衰;子女不僅盼望父母彼此相

愛,也期望他們保持忠誠,一起生活。從上述和

其他類似的標記可見,夫婦之愛本質上朝向終始

不渝的境界。由婚姻誓詞成就的結合不僅是某種

社會常規或傳統禮俗,也根植於人的自然傾向;

為信友來說,那是在天主面前訂立的盟約,必須

忠誠持守:「上主是你與你青年時所娶的妻子之

間的證人。她雖是你的伴侶,是你結盟的髮妻,

你竟對她不守信義。(……)對你青年結髮的妻

子不要背信。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

妻。」(拉 2:14-16)

倘若愛是軟弱和殘缺的,就無法接受婚姻

是應面對的挑戰──要求夫婦奮鬥、重生、更

新和不斷重新開始,直至死亡;這種愛無法維

繫深度委身的生活,而屈服於時來暫去的文化,

妨礙成長的過程。然而,「只有認識到一個超越

我們的構想和事業的計劃,我們才有可能許諾永

遠相愛。這計劃支持我們,使我們能夠把整個

未來交付給所愛的人。」 若要這份愛克服所

有考驗和保持忠貞不渝,我們需要恩寵來鞏固

和提昇它。如聖羅伯.博敏所言:「一男一女

結合於專一和不可拆散的聯繫,即使面對任何

困難,即使失去生兒育女的希望,也不會分開

── 如果沒有一個偉大的奧祕存在,這事不可

能成就。」

婚姻亦是帶有情慾色彩的友誼,但這情慾

總是導向更穩固和親密的結合,因為「婚姻並不

只是為傳生而設立的」,亦為讓夫婦恰當地表達

他們的相愛之情,並讓這愛日漸成長,臻於成

熟。 男女之間這特有的友誼具有一種完備特

質,只見於夫婦的結合。正因為這愛是完備的,

這結合也是專一和忠信的,並對生兒育女保持開

放態度。夫婦彼此尊重,互相分享對方的一切,

在性方面亦然。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也肯定這

一點:「這愛兼備神性和人性的特質,導引夫婦

自由地彼此交付;這交付可見於夫婦間的柔情密

意和具體行動,滲透他們倆的整個生活。」

喜樂與美

在婚姻生活中,應培養愛的喜樂。當沉溺

於追求愉悅,就會封閉自己,妨礙我們尋找其

他的滿足。然而,喜樂會提高體驗愉悅的能力,

即使在難以感受愉悅的人生階段,亦會使我們得

以從其他事物獲得滿足。為此,聖多瑪斯.阿奎

那認為「喜樂」一詞是指更寬宏的心懷。 127 婚

姻的喜樂是在痛苦中仍能體驗的。這喜樂意味著

接受了婚姻必然是混雜歡樂與辛勞、張力與憩

息、困苦與釋放、滿足與渴求、煩惱與愉悅,總

是在友誼之路邁進,並驅使夫婦互相照顧,「互

相輔助、彼此服務」。

當朋友之間能夠體察和欣賞對方的「崇高價

值」,這友誼的愛稱為「愛德」 美就是對

方的「崇高價值」,那不是指身體或心理方面的

吸引力,它使我們欣賞人的神聖,而不會感到

非得要擁有對方。在一個消費主義盛行的社會,

對這種美的意識匱乏,以致喜樂消減。所有東

西都可購買、擁有和消費,包括人在內。然而,

溫柔是一種愛的表現 ── 使人擺脫自私的佔有

慾望。溫柔使我們戰戰兢兢地靠近別人,懷著極

深的尊重,恐怕會傷害他人,或是剝奪他人的自

由。愛一個人意味著靜觀和欣賞人的美和神聖,

視之超過自身的需要。這使我們追求別人的益

處,即使對方不能屬於我,或其外表不再吸引,

甚至變得暴燥或令人厭煩。「人之所以白施恩惠

於另一人,是因為他愛此人。」

在愛中有關美的體驗可見於「凝視」對方

的目光,視對方本身為其追求的目標,即使對

方患病、年老、或失去吸引力亦然。欣賞的目

光有重大意義,吝惜這樣的目光往往帶來傷害。

有時候,你的配偶和子女要做多少事,才得到

你的注意?許多創傷和問題都是因為我們不再

看看身邊的人。這也造成家庭裡許多的抱怨和不

滿:「我先生不會看看我,就像我是隱形的。」

「看著我吧,我在跟你說話!」「我太太再不

看我了,只顧著孩子。」「家裡沒有人關心我,

他們甚至看不見我,就像我根本不存在。」愛使

我們張開雙眼,讓我們看見,尤其是看見人的崇

高價值。

我們必須培養這凝望之愛所產生的喜樂。

由於我們是為愛而受造的,我們知道分享美物是

最大的喜樂:「要施捨,也要收受,總要使你的

心靈愉快」(德 14:16)。人生最大的喜樂莫過

於為別人謀求福祉,這是天國的預嘗。我們可回

顧電影《芭比的盛宴》歡樂的一幕:慷慨的廚師

獲得充滿感激的擁抱和讚美:「你使天使也歡欣

啊!」當我們為別人帶來歡樂,看到他們過得快

活,便會感到愉悅和安慰。這樣的喜樂是手足情

誼的美果,不是凝望者的虛榮感,而是愛人者為

被愛者的益處而歡欣,並把愛傾注在他們身上,

繼而結出美果。

另一方面,喜樂也在痛苦中更新。如聖奧

思定所說:「戰爭中危險愈大,則凱旋時快樂

也愈甚。」夫婦一起受苦和奮鬥後,體驗到

這是有價值的,因為他們藉此獲益,或是從中有

所領會,或是因此而更懂得珍惜他們所擁有的。

相愛的人共同付出極大的努力而有所收穫,如此

深刻愉快的喜樂實在難能可貴。

為愛結合

絕不會遭受任何危害。藉著在婚姻制度中互相結

合,他們得以宣示其關係已趨穩定,且正在真實

具體地邁向成熟。的確,愛不只是口頭承諾或一

紙婚書,但同樣真實的是,當我們決定在社會中

賦予婚姻可見的形式,並作出一些承諾,這顯示

婚姻何其重要,也顯示夫婦彼此認真相待,並已

克服不成熟的個人主義,宣示他們彼此相屬的決

心。締結婚姻表示已真正離開父母的家,建立其

他親密的關係,並在另一個人面前負起新的責任。

這比隨心所欲、只為互相滿足的關係更有意義,

後者是把婚姻視為個人的私事。作為一個社會制

度,婚姻是一個保障和夫婦彼此委身的方式,讓

愛得以邁向成熟,為使夫婦彼此的承諾會逐漸堅

固、實在和深化,同時也為使他們履行在社會上

的使命。因此婚姻不是轉瞬即逝的,而是歷久不

衰,其本質源自人的本性和其社會性。婚姻也包

含各式各樣的義務,但這是由愛延伸出來的,此

愛是如此堅定和慷慨,以至能面對未來的危機。

如此,選擇婚姻是宣示一個真實和有效的決

定,使兩人的生命旅途轉化為一,不管發生任何

事,不管面對任何挑戰,依然堅持下去。這公開

作出的愛的承諾是嚴肅的,因此不能是倉卒的決

定,也不能將之無限期拖延。委身於專一和終身

的關係總是牽涉風險,猶如一場大膽的賭博。拒

絕作出這樣的承諾是自我中心、自私自利和斤斤

計較的表現,既沒有承認對方的權利,也沒有在

社會中公開宣示這個人值得無條件的愛。另一方

面,真正相愛的人盼望在人前展示他們的愛。當

夫婦在眾人前締結婚姻,藉以表達他們的愛,並

負起婚姻制度所賦予的義務,這樣做是展示和保障

了夫婦之間無條件和毫無保留的首肯。這相互的首

肯表示他們總是彼此信任,而且即使他們失去吸引

力,或是遇上困難,或是當一些可帶來愉悅或滿

足私利的新機會出現,也不會遭對方背棄。

不斷展現和增長的愛

友誼之愛統整婚姻生活的所有層面,幫助

家庭成員在不同階段成長。因此,應不斷培養有

助表達這愛的行為,放下貪慾,說話也要慷慨大

方。在家庭裡,「有三句話是不可少的。讓我在

此重提一次:『請』、『謝謝』、『對不起』。

這三句話非常重要!」   「在家庭裡,我們不

應表現霸道,而應問:『可以嗎?』;在家庭裡,

不應表現自私,而應學習說:『謝謝。』;在家

庭裡,當察覺自己做錯事,應懂得說:『對不

起。』那麼家庭必享有平安喜樂。」 我們不

要吝惜這些話,卻要每天時常掛在口邊,因為「即

使在家庭裡,有時候夫婦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

兄弟姊妹之間的沉默,也會顯得沉重。」

然而,在適當的時候說適當的話,有助每天保護

和滋養這愛。

這是個持續不斷的成長過程。婚姻作為一

種特殊的愛,必須不斷邁向成熟,而聖多瑪斯.

阿奎那有關愛德的論述也適用於婚姻:「愛德以

其本身方面來說,對增長並沒有什麼限制,因

為愛德是在分有那無限的愛德,亦即分有聖神。

再者,在愛德的主體方面,不能決定這

種增長的限度,因為當愛德增長的時候,那接受

進一步增長的能力,也隨時相對地增長。」 135

聖保祿也祈求說:「願主使你們彼此間的愛情,

和對眾人的愛情增長滿溢」(得前 3:12)。他

也說:「關於弟兄的友愛,我們勸你們

更向前邁進」(得前 4:9-10)。愛應不斷增長。

為維護婚姻之愛,最首要的不是強調夫婦有義務

保持婚姻不可拆散,或是複述某些教義,而是藉

著恩寵的推動,使婚姻關係日漸成長,越趨堅

固。愛要是未能成長,則處於危險。我們只有回

應天主的恩寵,身體力行實踐愛德,並更頻繁、

更熱切、更慷慨、更溫柔、更喜樂地在行動上表

現關愛,才能有所成長。夫婦「體會到結為一體

的意義,並藉著每天不斷臻於圓滿,而達至這樣

的結合。」天主向夫婦傾注祂的愛,這愛也

呼召他們在恩寵中不斷成長。

若只幻想愛是盡善盡美的,不必接受成長

的挑戰,那是毫無助益的。這種對人間之愛的美

好幻想忘記了最美好的尚未實現,好酒需要時間

才能釀成。如智利主教團所說:「在誤導我們和

提倡消費的廣告中所呈現的完美家庭,根本不存

在。在這些家庭中,時間不會流逝,也沒有疾

病、痛苦或死亡。鼓吹消費的廣告所展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48。

示的幻象,完全脫離家庭父母雙親每天面對的現

實。」 較健康的態度是面對現實,接受我們

的限度、挑戰和缺陷,回應共同成長的呼召,讓

愛邁向成熟,使夫婦的結合更鞏固,始終如一。

交談

為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體驗和表達愛,

並使愛日趨成熟,交談是很有效的方法,也是

不可缺少的。然而,這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努力

鍛鍊。男與女、成人與青年,都有不同的溝通

方式,運用不同的語言,採用不同的行事方法。

我們提問和答覆的方式,我們的語調,溝通的時

機,以及許多其他因素,都會影響溝通的過程。

此外,我們必須培養若干態度,以表達我們的

愛,並促成真誠的交談。

應付出時間、用心相處的時間。這是指耐心

和仔細地聆聽,直至對方把話說完。這需要克制

自己,等待合適的時機才發言。不要急於發表

意見或提出建議,卻要確保已好好聆聽對方想

說的一切。這要培養內心的靜默,在心靈和思想

上保持專注,而且不要急進,放下自身的需要

和憂慮,給對方空間。對方需要的,往往不是解

決問題的方法,而是希望有人聆聽,感到有人理

解他的痛苦、沮喪、恐懼、忿怒、盼望和夢想。

然而,我們常常聽到這些抱怨:「他沒有聽我

說話。他像在聽,其實心裡在想其他事。」「我

在跟她說話,但我感到她想我快點說完。」「她

試圖改變話題,或草草回應,想結束談話。」

應慣於重視對方,這是指認清對方的價值,

並確認他有存在、自主思考和獲得幸福的權利。

即使你必須表達意見,也不要輕視他的說話和想

法。這背後的信念就是每一個人都有其貢獻,因

為他們都有不同的人生經驗,以不同的觀點理解

事物,亦有其憂慮,並具備其他的技能和洞見。

我們應看清對方的真貌,他的憂慮有何價值,

他的說話(即使是口出怒言)有何意義。因此,

必須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了解他心底的想法和

他嚮往的事物,並從他所熱衷的事物著手,展開

進一步的交談。

心態要開放,不要執著於某些想法,而願

意隨時改變或擴闊自己的觀點。當我的想法和

別人的想法整合後,或會帶來新的見解,使雙

方的觀點更豐富。我們追求的團結不是單一,而

是「多元中的合一」,或「合併為一的多元」。

在這豐富多姿的友愛共融之中,匯聚了不同的

人,大家彼此尊重,互相欣賞,同時保持各人的

差異和特色,促進共同的福祉。我們不要以為所

有人都要一模一樣,同時要敏銳地察覺可能出現

的「雜音」,以免破壞交談的過程。舉例說,應

察覺交談中出現的不安情緒,以免影響溝通。重

要的是應懂得在表達自己的感受之餘,而不傷害

對方,並選擇容易被人接納的言詞或表達方式,

尤其是在討論敏感話題的時候。此外,作出批評

時,不要發怒或趁機報復,也要避免說教,這樣

只會造成抨擊、嘲諷、責難和傷害別人的效果。

許多夫婦之間的討論都不是關乎重大的問題,大

部分是有關瑣碎事,都是無關痛癢的,但牽動情

緒的是交談過程中,所採用的說話方式和態度。

140. 應在言行上給予關心,表達關愛。愛可克

服最大的障礙。當我們愛一個人,或感到被某

人所愛,我們會更了解對方想表達和想要我們

明白什麼。應克服一種脆弱的態度:懼怕別人,

好像他們是自己的「競爭對手」。還有非常重要

的一點是:我們的安全感應是建基在深思熟慮的

抉擇、信念或價值觀,而不是靠在爭論中獲勝,

或是證明自己有道理。

最後,我們要明白,為使交談有其價值,我

們必須有話題。這需要我們藉著閱讀、個人反

思、祈禱,並以開放的態度認識社會,從而培養

豐富的內涵。否則,談話內容會顯得沉悶空洞。

當夫婦倆都不在乎精神生活,而且不會與別人建

立其他關係,家庭生活將變得封閉,交談內容也

會顯得貧乏。

情慾之愛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導說,這夫婦之

愛「關乎整個人的益處,因此能夠使身體和精

神的表現具有特殊的尊嚴,並使它們變得尊貴,

成為夫妻情誼的要素和記號。」 138 因此,當這

樣的愛缺乏歡愉或情慾,便不足以象徵人心與天

主的結合:「所有神修學家都確認超性之愛和天

上之愛都是以婚姻之愛,而不是以友誼、孝愛或

是對某種使命的熱誠為其標記,因為婚姻之愛關

乎人的整體。」 那麼我們何不轉而談談婚姻

的情感和性生活?

情緒的世界

渴求、情感、情緒,以及所謂的「情慾」,

在婚姻生活中都有重要位置。它們都是在另一

個人面前才會產生的,是生活的一部分。接觸

其他事物是所有生物的特性,而這樣的傾向總

會流露基本的情感:快樂或痛苦、喜樂或煩惱,

溫柔或憂慮。這些都是基本心理活動的基礎。

人是存活在世上的,而人所作和所追求的一切,

都難免伴隨著情慾。

. 耶穌是真正的人,亦有其情緒。面對耶路

撒冷的拒絕,祂感到憂苦(瑪 23:37),甚至流

淚(參閱:路 19:41);對別人的苦難,祂也表

示憐憫之情(谷 6:34);祂看到別人哭泣,而

感到難過(參閱:若 11:33),亦因朋友身故而

流淚(參閱:若 11:35)。從這些真情流露的表

現可見,祂人性之心是向別人敞開的。

情緒本身沒有道德的善惡之分  渴求或

抗拒的感受並非罪惡,亦非應受責難的。善惡之

分取決於在情慾推動或伴隨下,個人所作的行

動。要是放縱或追求情慾,或是因情慾而行惡,

那麼放縱和因此而行的惡,正是惡之所在。由此

推論,喜愛某人本身不是善行。如果因為喜愛一

個人,而要對方受自己操控,那麼這樣的情感

是自私的。如果只因「感覺良好」,就以為自己

是善的,那是大錯特錯了。有些人只因對關愛的

需要極大,就以為自己愛人的能力極強,但他們

未能為別人謀求福祉,只顧著滿足自己的渴求。

如此,情感蒙蔽了他們,使他們忽視最偉大的價

值,並在心裡隱藏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以致無

法發展健康和幸福的家庭生活。

另一方面,如果情慾伴隨自主的行動,則

可顯露個人選擇的深層意義。婚姻之愛驅使夫婦

確保所有情緒表現有益於家庭,並有助於共享的

生活。當家庭成員的情緒表現轉化為一種不願支

配別人的情,不會妨礙追求偉大的抉擇和價值,

而尊重各人的自由,這是個成熟的家庭。 這

自由來自家庭,使家庭更豐盛、美滿、和諧,且

為整個家庭帶來益處。

天主喜愛祂子女們的歡樂

這需要一個學習捨棄的過程。教會這信念

常遭摒棄,就像這是與人的幸福背道而馳。本篤

十六世曾這樣問:「教會豈不是以她的誡命和禁

令,將生命中最美好的事變成苦澀嗎?正當造物

主賜予我們喜樂的禮物,使我們預嘗屬神的一種

快樂時,教會卻響起了警笛,不是嗎?」然

而,他回答說,雖然基督信仰有些教導被誇大,

或是出現有所偏差的苦修,但教會真正的教導

是忠於聖經的,不會「拒絕情愛(eros)本身,

而是向那具毀滅性的歪曲形式宣戰;因為這種對

情愛所產生的虛假神化,剝奪了情愛本有的尊

嚴,將情愛非人性化。」

人的情緒和本性有需要被教育。為此,有

時候必須設限。過分、缺乏自制,或執迷於某

種形式的歡愉,最終會削弱這愉悅

,並危害

家庭生活。事實上,藉著情慾可以完成美好的

人生,這是指日益把情慾導向自我交付的人生,

以及完全的自我實現,從而使家庭成員的關係

更加豐富。這不是說我們要捨棄歡樂的時刻,

而是要將之與其他時刻整合,如慷慨交付、

耐心盼望、無可避免的疲乏、為理想而奮鬥等。

家庭生活就是這樣,我們應圓滿地將之活出。

有些神修學派主張說,必須摒除慾望,

才能擺脫痛苦。然而,我們相信天主樂見人的

喜樂;祂創造萬有,「供給我們享用」(弟前

6:17)。讓我們因祂慈愛的話歡欣雀躍:「我兒,

好待你自己不應取消你佳節的喜樂」

為回應天主的旨意,夫婦亦

應遵循聖經的呼召:「幸福之日,你應歡樂」(訓

7:14)。重點在於願意接受這事實:夫婦可在人

生的不同階段,按相愛的需要,以不同的方式表

達愉悅之情。在這方面,我們可參考一些東方智

者的教導;他們主張要擴大我們的意識,而不

要讓有限的經驗囚禁我們,或妨礙我們的視野。

擴大意識不是指否認或摒除慾望,而是使之拓闊

和達至圓滿。

情慾之愛的層面

這一切都導引我們論述夫婦的性生活。天

主創造了性,這是祂給受造物的奇妙恩賜。我

們要讓這恩賜成長和受約束,以免使「真正的

價值變得貧乏。」 聖若望保祿二世反對那些

對教會訓導的誤解,有些人以為教會訓導是「否

定人類的性之價值」,或教會只是「在生育所示

的『需要』範圍內,予以『容忍』。」  他也

認為夫婦的性需要不應遭受蔑視,「我們絲毫沒

有質疑那種衝動。」

我們應學習駕馭情慾和性需要,但有人憂慮

這樣會妨礙夫婦隨心所欲地享受性愛。就此,

聖若望保祿二世回應說:男女關係蒙召達至「完

全和成熟的『從心所欲不踰矩』的自如境界」,

「這樣的隨心所欲本身是經不斷辨識自己從心中

湧現的念頭後,所逐漸結成的美果。」  這是

需要努力學習的,因為每一個人都「必須堅忍不

拔並貫徹始終地學習身體的意義。」  性不是滿

足自己或享樂的工具,而是夫婦之間的一種語言,

夫婦藉以表達他們認真相待,體察對方神聖和不

可侵犯的價值。「如此,人心便可分享從心所欲

的自如境界。」 有鑑於此,這樣的性是人類特

有的,並藉由情慾體現,使我們得以發掘「身體

的配偶性意義和真正的交付的尊嚴。」

望保祿二世有關身體神學的要理講授中,他教導

說,以肉身表達的性「不僅促成生育繁殖」,而

且具有「表達愛的力量:正是藉著愛,人成為禮

物。」  健康的情慾即使追求愉悅,也帶有驚歎

之情,並因此能夠使性需要合乎人性。

. 因此,我們絕不應把情慾的愛理解為可接

受的惡,或是為家庭的益處而應背負的重擔;反

之,應視之為天主的恩賜,它使夫婦關係更加美

滿。由於這是經由愛所昇華的情慾,在這愛內

夫婦尊重對方的尊嚴,因此情慾是一種「全然

和明確的肯定」,展現人心能成就的許多奇事,

使我們瞬間感到「人生是一項成就。」

暴力與操控

基於這種對性的正面看法,我們應就這個

主題,作出全面和合乎現實的論述。事實上,我

們不能忽視一個事實:許多時候,性失去其人性

特質,且百病叢生,以致「越來越淪為人用作肯定

自我,以及滿足性慾和本性的機會和方法。」

在這個時代,性所面臨的危機就是被「用完即

棄」的有害心態所支配,亦即把對方的身體視為

可供佔有和滿足自己的物品,並在感到厭倦後,

就棄如敝屣。難道我們可無視或掩蓋各種形式的

性操控、欺凌、虐待和扭曲?這些都是因曲解性

的意義,或是因盲目地尋找自我而摒棄人的尊嚴

和愛的呼召,所導致的後果。

我們應指出,即使在婚姻內,性也可以造

成痛苦和操控。因此,我們必須清楚指出:「若

未考慮配偶的情況,或其個人的合理意願,而

勉強要求與對方性交,那麼這樣的性行為已非

真正的愛的流露,並因而否定了夫婦關係中這

正當需要的道德價值。」夫婦以「合乎人

性」  的方式交合,他們的交合才能按天主的

旨意表達性的真義。因此,聖保祿勸誡說:「在

這樣的事上,不要侵犯損害自己的弟兄」(得

前 4:6)。雖然這話是寫於父權文化當道的時

代,婦女被視為完全從屬於男人,但保祿也教

導說,性是夫婦之間應一起討論的事。他認為

可以延後性行為,但必須「兩相情願」。(格

前 7:5)

聖若望保祿二世曾語帶微妙地解說,男女

會因其結合「無法帶來滿足而受到威脅。」

換言之,夫婦雖蒙召日益親密地結合,但也

面對一個危機,就是夫婦失去各自的個性,

以及兩人不能保持適當的距離。這是因為各

人有其獨一無二的尊嚴。當寶貴的彼此相屬

關係淪為彼此操控的關係,就會「在本質上

改變了位際關係的共融結構。」 在操控的

心態支配下,操控者最終也會否定自身的尊


為他們奪去了身體的意義。他們以性逃避現實,

並摒棄了夫婦結合的美善。

我們應反對任何形式的性奴役,因此應避

免對厄弗所書的經文有所誤解。保祿在厄弗所

書勸誡婦女說:「你們作妻子的,應當服從自

己的丈夫」(弗 5:22)。聖保祿是按當時的文

化環境表達他的意思,但我們應撇除經文的文化

外衣,了解其真正的訊息。聖若望保祿二世就此

作出充滿智慧的解說:「愛不會使妻子屈服丈夫

以致成為丈夫的僕人或奴隸。他們因婚姻

而必須形成的團體或一體結合,應是透過相互的自

我交付而實現,而這也就是一種互相順從。」 162

正是為此,保祿也說:「作丈夫的也應當如此

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一樣」(弗

5:28)。經文實在是邀請夫婦克服安於逸樂的

個人主義,而在生活中顧及對方,「互相順從」

(弗 5:21)。夫婦之間的互相「順從」具有特

殊意義,意指他們是自由地選擇彼此相屬,並表

現了忠誠、尊重,以及關顧對方等特質。性與夫

婦情誼是不可分割的,因為它導引夫婦確保對方

生活美滿。

然而,雖然我們反對扭曲性和情慾,但不應

因此輕蔑或忽視它們。理想婚姻不應全然是慷

慨交付和犧牲,要求夫婦各人捨棄個人的需要,

只關心對方的益處,而不在乎個人的滿足。我們

應謹記真愛也懂得接受,並接納自己也會受傷,

有自己的需要,且懷著衷誠和喜樂的感恩之情,

接受那藉由身體表達的愛,如撫摸、擁抱、親

吻和交合等。本篤十六世清楚指出:「如果人

只渴望成為純精神體而拒絕肉體,視肉體純屬

於動物的本性,那麼精神和肉體都將失去其尊

嚴。」 因此,「人也不能單單活在下降性的

奉獻之愛中。人不能總是一味給予,他也必須接

受。任何一個人如果願意付出愛,也必須同時

接受愛猶如一份禮物。」 164 在任何情況下,我

們必須謹記人的平衡是脆弱的,我們心裡或多

或少總會抗拒長大成人,並可能隨時衝破藩籬,

暴露最原始和自私的傾向。


婚姻與童貞生活

「許多沒有結婚的人不僅照顧其原生家庭,

也會獻身服務他們的朋友、教會團體或投入工

作。許多人亦奉獻他們的才能為教會團

體服務,參與慈善活動和義務工作。此外,亦有

人選擇不結婚,為愛基督和近人而獻出一生。他

們的奉獻使家庭、教會和社會更為豐盛。」

童貞生活是另一種形式的愛。它是一個標

記,提醒我們應掛慮天國,以及毫無保留地獻

身於傳揚福音(參閱:格前 7:32),同時反映

了天國的圓滿,因為在天國裡,大家「也不娶

也不嫁」(瑪 22:30)。聖保祿推薦童貞生活,

因為他相信耶穌快將再度來臨,所以希望所有

人都只專注於傳揚福音:「時限是短促的」(格

前 7:29)。然而,這顯然只是他個人的意見和

願望(參閱:格前 7:6-8),而非基督的要求。

「我沒有主的命令」(格前 7:25)。與此同時,

保祿確認不同的召叫各有價值:「每人都有他各

自得自天主的恩寵:有人這樣,有人那樣」(格

前 7:7)。就此而言,聖若望保祿二世確認在這

篇經文中,「我們找不到任何理由認為婚姻是

『次等』的,或由於守童貞或獨身是放棄夫妻間

的『身體結合』,因此是『優越』的。」 166 與

其說童貞生活在各方面都較優越,不如說不同

的生活方式能夠互相補足,以至某種生活在某

方面較美滿,而另一種生活則在其他方面更優

勝。舉例說,海斯的亞歷山大認為婚姻可說是

最優越的聖事,因為婚姻象徵了一個偉大的現

實,亦即「基督與教會的結合,或是其神性與

人性的結合。」

因此,在相關經文中,沒有「貶低婚姻的價

值而偏重守貞」 ,而且「並無任何憑據顯示一

個相反的立場。根據某一神學傳統,如

果我們談論成全的狀況

我們不是僅以守貞為依據,而是從整體考量,那

就是以福音勸諭的生活為依據。」 169 然而,已

婚者亦可活出最超卓的愛,「藉著忠於這些勸諭

的精神,達到由愛促成的成全。這種成全為每個

人來說,都是可能的,也是可達到的。」

童貞生活的價值在於它象徵了一種不求佔有

對方的愛,從而體現天國的自由。童貞生活邀請

夫婦朝向基督貫徹始終的愛,而活出他們的夫婦

之愛,共同邁向天國的圓滿。夫婦之愛也有其他

象徵意義。首先,這愛是聖三獨一無二的反映;

聖三既是圓滿的合一,也保留了三位位格的特

色。此外,家庭也是基督的標記,彰顯天主與

人的親近;這位天主藉著降生、死亡和復活,

分享了人的生命,而在家庭中,夫婦也成為「一

體」,完全向對方獻身,分享一切,直至死亡。

童貞生活是復活基督的「末世性」標記,婚姻生

活為旅居世上的人,是基督「歷史性」的標記,

讓我們記起那位在人間生活的基督自願成為我

們的一分子,為我們交付自己,甚至傾流祂的聖

血。童貞生活與婚姻是兩種不同形式的愛,而

且我們必須如此理解。「沒有愛,人不能生活。

假如愛沒有啟示給他,他會成為一個不

了解自己的人,他的生命會毫無意義。」

獨身生活也會陷入一個危機:淪為安逸的

單身生活,讓人享有獨立生活的自由,可隨時改

變居所、工作和其他決定,隨意花費金錢,隨心

所欲地與不同的人交往。在這些情況下,已婚

者的見證尤其光輝閃耀。那些蒙召度童貞生活的

人,可能發現某些夫婦是清晰的標記:他們呈現

了天主的慷慨大方,以及祂對其盟約堅定不移的

忠信,因而感動他們以更多的具體行動和更大的

犧牲精神,服事別人。事實上,許多夫婦即使

當配偶的外表不再吸引,或是未能滿足其需要,

依然忠於其婚姻關係,而不理會那些慫恿他們

背棄或離開配偶的聲音。有些妻子照顧患病的

丈夫,從而靠近十字架,重申她對愛委身至死。

在這樣的愛內,突顯了愛人者的尊嚴,因為愛比

被愛更符合愛德。 172 我們亦可在許多家庭中,

看到父母無私和溫柔地照顧有行為問題甚至是

忘恩負義的子女。這些父母也是個標記,彰顯耶

穌無條件和無私的愛。這一切都邀請獨身者更慷

慨和更開放地活出他們對天國的委身。今天,世

俗主義使人難以看清終身結合的關係有何價值,

也貶損了婚姻的豐盛,因此「必須加深對夫婦之

愛的正面了解」。

愛的轉化力量

現今人們的生命週期較長,因此發生一些

過往不常見的情況:親密與彼此相屬的關係必

須持續四、五十年,甚至六十年,因此最初的決

定必須經常更新。或許夫婦一方已不再受強烈

的性慾推動,但他依然感受到彼此相屬的喜悅,

明白到自己不是孤獨的,而是有一個「伴侶」了

解他的一生和過去,與他分享一切。這位伴侶是

他人生旅途的良伴,陪伴他面對困難,享受各種

美好的事物。這也滿足了夫婦之愛特有的渴求。

雖然無法保證時時刻刻都有這樣的感受,但夫婦

能夠擬定共同參與和持之以恆的人生計劃,並委

身相愛,一起生活,時刻享受豐盛的親密關係,

直到死亡將他們分離。他們承諾的愛超越任何情

緒、感受或心情,但也可以涵蓋這一切。這愛追

求更大的益處,並在內心深處作出終身的抉擇。

因此,夫婦面對衝突時,即使內心湧現紛亂的

感受,但最初的抉擇依然萬古常新,決意彼此相

愛相屬,分享生命,持續不斷地相愛和寬恕。夫

婦共同踏上個人成長和轉化的旅程。在旅途上,

愛伴隨他們的每一步、每一個新階段。

在婚姻的旅程中,外觀的改變不會使夫婦

間的吸引力消減。他們愛的是對方整個人,連同

其特有的身分,而不只愛對方的肉身。即使身體

遭歲月摧殘,但依然表達了這個當初使自己傾心

的人。雖然其他人看不見其人之美,但其配偶

因愛的本能,依然欣賞對方,而這愛不會褪色。

他重新確認彼此相屬的決定,甚至再一次作出這

決定,忠誠地守護在對方身旁,滿載柔情蜜意。

這是以深厚的感情作出的崇高抉擇,並喚起夫

婦履行婚姻使命的另一種情感。「激情是由另一

個人,即另一位所引發,不會自然而然

地邁向夫妻性行為。」 為了愛,夫婦會尋找

其他適當的表達方式。「『愛』是唯一的現實,

但有不同的幅度;有時突顯這個幅度,有時則突

顯另一個幅度。」
 婚姻關係需要新的表達方

式,因此夫婦須不斷以新的方式鞏固他們的關

係,不僅為維繫這關係,也要使之成長。這需要

夫婦每天作出努力。然而,除非呼求聖神,除

非每天向祂祈求恩寵,除非仗賴祂超性的德能,

除非熱切祈求祂傾注神火,以堅強和導引他們的

愛,並在各種處境中轉化這愛,否則這一切都是

不可能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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