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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帆诗论】于文政·论和韵诗词之利弊

2017-02-19 于文政 云帆诗友会

        诗人之间用诗作为感情的载体而互相交流,这种形式应该是滥觞于所谓的(我用“所谓的”是因为后代很多考据认为苏李的往来诗篇为后人伪托)苏武与李陵之间的河梁赠别。但是包括从此以后的诗人们很多互相赠答作品只是内容互和,而没有限韵的要求。


        和诗限韵应该起于中唐时期,比较典型的就是大历诗人李益的《赠内弟卢纶》和卢纶的《酬李益端公夜宴见赠》。《赠内弟卢纶》:“世故中年别,余生此会同。却将愁与病,独对朗陵翁。”《酬李益端公夜宴见赠》:“戚戚一西东,十年今始同。可怜歌酒夜,相对两衰翁。”


        元白之间唱酬始兴,从此其他诗人跟进,愈发不可收拾。但这些和诗有的限次原作韵字,有的只限同一韵部,有的仍然只内容相和而不限韵。


        北宋中期,和诗之风大振,苏门内外,和诗之馀又有了和词,且必限原韵。往来翻复,常在数叠。


        元朝中期,散曲崛现,于是散曲作者们又把次韵的形式带进了曲词,一时风生水起。

    

        如今国内诗坛蜂起,诗人群体无限扩大,信息时代的交流手段五花八门,因而和诗自然也就蔚为风尚;并且基本都是采取和韵(也称“次韵”、“步韵”“合韵”、“复韵”等等,就是前文说过的严格必限原作韵字)的形式了。


        下面笔者试将和诗尤其是和韵诗的利弊两个方面略作剖析。

和诗的益处:

       一、增进感情。


        诗友遍布全国甚至境外国外,同城一地的毕竟不是太多。所谓“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诗人之间需要交流;而和诗为这种有益的友情交流提供了恰当的载体。


        二、激发双方(这里的双方指原作者与和作者,无论和作者人数多少,只能算作一方)创作热情和灵感。


        诗人总有思维凝滞的时候,这时最需要一种外来力量来推动激发创作灵感,诗友的新作最能起到这个作用。例如笔者当年就是在感觉诗思枯竭的时候,看到了甘肃袁第锐先生的《边塞新咏》,忽然激起了笔者也要写一组歌咏东北风物诗的想法,因此写了《关东新咏》十首。尽管笔者没敢去步袁先生的原韵,但是内容是相和的。


        三、激发双方的竞争欲望(这个竞争欲望是良性的)。


        凡是和诗恐怕没有人愿意低于原作水平,内心都有超越的想法,这个完全正常且值得鼓励。既然和诗就不要说什么“无争”之类的话,因为即使你真的无争,读者也会进行比较。良劣妍媸,众目睽睽,我想没人喜欢故意博得耻笑。


        四、和诗者可以通过和诗,抒发自己的感慨,而这类感慨往往在自己作品中不宜表达,而通过和诗借喻于对方则可比较直率地吐露心声。


和诗的害处:

        清代李沂在他的《秋星阁诗话》中已经把和诗中的步韵之弊说得全面透彻,特摘录于此,识者必有心会焉:“步韵尤今日通病,此例宋人作俑,前此未有也。观唐人唱和之什,不必同韵、同体,况步韵乎?

        今一诗成,步者纷纷,一韵屡见,如蔗粗重嚼,有何滋味?牵扯凑合,梏人才情,导人苟简,诖误后学,莫此为甚。滥用者由欲广声气,故索之即应,有以介寿索者,有以哀挽索者,有以歌颂索者,有以旌表索者,此等甚多;诗既不佳,徒劳神思,或预办套语,临时书付,诗名愈广,诗品愈卑;更有逢人辄赠,用充礼物,诗之不幸,一至于此,大可伤也。”


        翻译一下:


        “步韵尤其是当今的通病,这个先例宋人为始作俑者,宋之前没有过的。读唐人唱和的作品,不是必须同韵、同体裁,何况步韵呢?

        当下一人的诗作成,便纷纷步韵,一首诗的韵多次出现,犹如甘蔗嚼过又嚼,有什么滋味?东拉西扯左拼右凑,禁锢人的才情,诱导人苟且简便,贻误后来者,没有比这个(步韵)更厉害的。滥用步韵的人由此来扩大自己的名气,所以有人求他的步韵诗,他马上答应。有贺寿庆生求诗的,有丧事哀挽求诗的,有歌颂夸赞求诗的,有表彰定论求诗的,以上各种(步韵)非常多。诗既然不好,白白劳费精神。也有的人预先准备好套话,临时写完送出。他的诗名越是广大,诗品越是卑下。更有的逢人就送诗,用诗充当礼物,诗的不幸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大可感伤啊。”


        诗友中就很有些人说过,由于长期步韵,以至于没有原韵诗自己就不会写了。这真是很可怕的事,难道未来还要诞生一批“专业步韵诗人”?


        一般情况下,步韵作很难超过原韵作。《人间词话》中说东坡的杨花词超过章质夫的原作,这不过是王国维先生一家之言而已,读者见仁见智就是了。


        综上利弊两端,那么到底写不写步韵诗词?笔者的意见是如非必须步原韵,可以放宽韵字,如唐人和诗,只和同韵部甚至不限韵只内容相和。这样就大大放开了和诗者的创作想象空间,必然提高和作的水平。总之还是一个“度”的问题,“不可怠慢,不可过限”。如能适度,则必可扬和诗之长而抑和诗之短,于诗道于个人,善莫大焉。

作者简介

        于文政,回族,1952年生人。现居沈阳,籍贯江苏南京。头衔繁琐,且多与诗坛无关,故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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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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