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服务,我们有这些妙招!
今天鹏法君带大家
一起回顾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栏目
之多元解纷
|一站式诉讼便民服务|
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
让老人跨越“数字鸿沟”
七十多岁的叶女士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我只有一台老人手机,平时就用来打打电话,什么扫码呀支付呀这些我都不懂。现在出门买个东西办个事有时候都感觉很费力。”叶女士对市中级法院导诉员王芳说。
在问询登记了基本情况后,导诉员为叶女士开启了特殊群体的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叶女士在咨询律师后表示想申请再审,导诉员将叶女士引到休息区就坐,并安排一名义工帮其打印生效证明,在叶女士的口述下,帮其手写申诉状、地址确认书,整理好立案材料,将叶女士的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的特殊群体优先专窗,三十分钟不到,叶女士的立案申请已经处理完毕。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周到热情。我没想到来法院办事立案这么方便轻松。”
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立足特殊群体涉诉实际,聚焦老弱病残孕等特殊需求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诉讼服务,着力解决他们在参与诉讼中遇到的难点、痛点,推出“惠老二十条”诉讼服务新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贴心的诉讼服务。
“码”上缴款
助力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源头化解
深圳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在道路货物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经催告仍未履行法定缴款义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遂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迅速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
经初步审查,涉案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经过释法明理,涉案公司同意缴纳罚款。特邀调解员随即向其出示缴款二维码,由该公司扫码缴款,全程仅花费6分钟。
盐田法院针对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缴费渠道不畅等问题,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推出新举措,在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立案前协调程序中推出缴纳罚款“二维码”,采用扫码快捷支付方式方便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促进此类案件从源头上更好更快化解。
|提升一线调解员能力素质|
为积极回应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对调解制度改革前沿理论和知识的需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定期开展“调解大讲堂”、“调解沙龙”和“调解微课堂”等培训活动。活动邀请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来到法院、走进企业、行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专题分类培训,聘请域内外调解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通过调解问诊、法律问题研讨、互动交流等形式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举办调解及司法确认技能培训讲座。资深人民调解员开讲调解实操课程,重点介绍了实操性较强的调解协议制作、在线司法确认流程等;同时调解员们还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历,用生动风趣的例子讲解调解中相关政策法律、调查研究、调解方法和技巧等知识,增强调解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切实解决执行难|
开展执行、查扣款物集中发放行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查扣款物集中发放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李先生
我家是做生意的,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是太需要、太及时了。真的特别感谢宝安法院,感谢法官,真真正正为我们老百姓考虑,我们可以回家好好经营、好好生活了。
这案子已有三四年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复杂,我们以为这钱拿不到了,多亏了宝安法院的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一直努力帮我们,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杨先生
此外,因收款账户确认书未完整提供、收款账户不清等原因未发放的,执行人员在现场为他们补齐了领款手续,确保案款正确无误地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也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为当事人提供省心服务。
“三部曲”化解243宗执行案
被执行人深圳某娱乐公司在未取得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内收录并播放他人歌曲,被相关歌曲的知识产权人陆续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截至2021年4月,共有243宗申请强制执行系列案件。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巧用“三部曲”化解这批系列案件。
■ 有的放矢 情理法交融并重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在第一批系列案件执行初期,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及分析利弊,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主动履行了义务。
■ 顺势而为 矛盾纠纷迎刃解
在此后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明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愿,但以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以及其侵权赔偿金额较大为由提出调解请求。考虑到被执行人已清楚认识到错误以及疫情期间KTV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形,执行法官搭起调解的桥梁,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 打通梗阻 循循善诱互谅让
最后一批系列案件共计160宗。鉴于该系列案涉及的侵权赔偿数额较大且被执行人多次提出经营困难等问题,执行法官于2021年4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协商处理。执行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疏导,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支付全部和解款项。
深圳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体系建设
为人民群众提供
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 | 深圳两级法院
编辑 | 马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