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525Li的实际成交价能买到528Li,差价由车商支付。遇到这样的“好事”,家住渝北的王女士心动之余立马下单购买了一辆,而接着发生的事情,却险些让她丢了钱还提不到车。昨(25)日,她向华龙网记者述说了自己的遭遇。王女士是一位商人。她告诉记者,此前多次购买过平行进口车,因此对非4S店的车商比较认可,此次为家人购买宝马5系的时候也选择了通过这种方式。经过朋友介绍,她来到了某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在这里,销售人员告诉他,可以用宝马525Li某型的成交价格(45万余元)购买到一辆宝马528Li某型,其中的7万多元差价款,由这家公司承担,并开具了盖有公司公章的承诺书。很快,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和她一起,来到了一家“车贷公司”(以下简称“车贷公司”),办理了贷款合同。但到提车时突然变了卦,销售公司拒绝支付差价。据王女士称,“车贷公司”的负责人向她作出了“销售公司在我这里有欠款,不会不支付差价”的口头承诺,以说服她尽快提车。最终,她提了车,但还没开着,就被“车贷公司”开走了,理由竟是“没有收到差价款”,并要求这笔款项由王女士支付,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则要将她的车变卖。
4月25日下午,华龙网记者与重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了“车贷公司”了解情况。记者注意到,公司前台背景墙上,某外地银行车贷品牌字样占据了大部分面积。“车贷公司”负责人杨总向消委会工作人员出示了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的公司名称竟是重庆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于该公司办理车贷业务是否有资质的问题,杨总表示,他们只是这家外地银行的代理,相关合同均以这家银行名义签订。而对于向王女士承诺解决差价问题一事,杨总矢口否认,并表示,差价问题是销售公司对她的承诺,而“车贷公司”只是负责贷款事宜,王女士应该向销售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最终,经过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王女士垫付了差价款,将停放在“车贷公司”场地的宝马车开走,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向销售公司追讨她的差价款。而据王女士事后了解,她想购买的那辆525Li某型,实际市场价格应该是43万余元,而非“销售公司”所称的45万余元。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车贷公司”为一家在重庆没有分支机构的外地银行行使代理权限有“擦边球”嫌疑。而销售公司作出的承诺,显然超出了合理的利润空间,不履行承诺此时已经埋下了伏笔。在此,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购买汽车,尤其是合资、自主车型,应当选择正规4S店购买,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对于此事,他们还将继续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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