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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主题活动自荐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9-27 北京朝阳律协


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为大力宣传和表彰在首都法律服务领域做出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优秀律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北京市司法局、首都文明办主办,北京市律师协会承办,共同开展“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主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迎接、宣传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按照“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主题活动,推出一批经得住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唤起社会公众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对律师行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激励广大律师坚定信念、勇于担当、立足职能、发挥作用,为打造“平安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介绍
  此次主题活动分为申报初评、传播推广、评审表彰三个阶段进行,最终评选出律师楷模10名、提名奖20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特别推荐奖3个,授予法律服务业绩突出的律师团队。
  三、参选范围
  (一)连续在京专职执业5年以上(2012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历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从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且未因执业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立案审查的律师。
  (二)2012年以来,在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等领域业绩突出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从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且未因执业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立案审查。
  (三)市律师协会会长会成员、区律师协会会长及评审会成员、行业代表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等重大战略领域服务保障业绩突出,为国家安全、企业“走出去”、具有国内国际影响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作出重大贡献; 
  (二)主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严格依法维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权利,业绩较为突出的;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法律援助责任并带动身边同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扎根基层,热情服务社区、农村群众,宣传法治、定纷止争,服务基层建设和依法治理业绩突出的;
  (五)规范管理,开拓进取,在引领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六)在其他领域或业务工作中作出突出业绩,产生重大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
  五、自荐和推荐程序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于10月20日之前通过首都文明办官网、市司法局官网和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推荐,推荐他人需署实名,并附推荐人具体联系方式。
  (二)符合选树条件的律师均可于10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上网站进行自荐;各律师事务所可于10月20日之前对本所符合选树条件的律师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推荐。
  (三)熟悉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中央及北京市主流新闻单位,可于10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推荐。

   (四)自荐、推荐律师楷模候选人需填写《“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登记表》,另外附2000字以内个人主要事迹材料(人物通讯体裁,请结合所符合的评选条件撰写),于10月20 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skm_2017beijing@163.com),同时需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本同时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联络部(过时不再受理)。

   (五)自荐、推荐特别推荐奖的律师团队需填写《“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律师团队特别推荐奖申报表》,另外附2000字以内团队主要事迹材料(通讯体裁,请结合所符合的评选条件撰写),于10月2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skm_2017beijing@163.com),同时需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本同时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联络部(过时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俞  涛   王燕然   李  凯
  联系电话:64515916   64515915   645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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