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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丨纵容孩子做这事,母亲一个转身,23户人家付之一炬!

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频道 2019-07-30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罗源的江铿先生向我们频道公众号反映,2018年2月,他老家邻居的房子着火了,火烧连营之下,他家的房子也被烧毁了。江铿说这件事情不仅给他带来了财产损失,后续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的心灵饱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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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铿说,火灾发生在2018年2月8日,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每次他和母亲回到老家,看到烧毁的房子地面长满了野草,心里就特别难过。他老家房子的占地面积大概有60平方米左右,地面上有两层。他是在这座房子长大的,虽然后来搬到县城去居住了,但每年也会回来住几次。江铿表示,这起火灾最早起火的地方,是他的堂伯江新基住的那座老房子;他家通过邻居的房子与那座老房子连在一起。事发那天,他堂伯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堂妹江聿惠带着孩子回来做客。



当事人 江铿:

2018年2月8日,大概(上午)10点多的时候,人家(江聿惠)回来做客,小孩子一回来,那天天气很冷,所以小孩子就在这里烤火。人家邻居(江和设)过来讲,不要烧火,不要烧火,等下把房子点着了。然后那个小孩子的妈妈(江聿惠)就说,没关系没关系。



江铿的堂哥 江和设:

在这里烧火,烧给孩子烤,我说不要烧火,她(江聿惠)说没事没事。(记者:是那个小孩的妈妈吗?)嗯。


让江铿的堂哥没想到的是,他的担心不幸变成了现实。


当事人 江铿:

火飘到房子里面去,把整个房子都点着了。从这里点上去。


为何只是烤个火,居然就把房子给点着了呢?江铿说,由于他堂伯江新基家里有制作扫把等竹子加工品,因此房子里堆放了很多用剩的竹枝和竹叶,这些竹枝竹叶放久了就变得很干燥,一碰到火星就燃烧起来,并且火势迅速蔓延,根本来不及救火。外加风力大,酿成了火烧连营的后果。当地消防人员赶到后,才控制火势并最终扑灭了这场大火。



江铿的堂伯 江新基:

(记者:烧掉了多少房子?)一共烧了5座房子。(记者:有涉及到多少户?)一共是23户。那一座是姓江的祖房,那23户都有份。


这一场火灾,把江铿家的房子也给烧没了。江铿认为,他堂妹江聿惠夫妻俩作为肇事小孩的监护人,应该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然而,江铿的堂妹江聿惠并不这样认为。



江铿的堂妹 江聿惠:

那谁说得清楚是谁的责任?谁知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着火的?又没有探头,又没有录像,又没有证人,谁看见啊?连我都没有看见。


火灾发生后,江铿的堂伯江新基借住在同村的亲友家中,作为涉嫌肇事小孩的外公,他是怎么看待这次的火灾原因呢?


江铿的堂伯 江新基:

(记者:你们那个老房子,当时是怎么起火的?)那是小孩子在那边玩火,玩一下烧起来,电线掉下来。(律师:你们家的小孩子是吧?)不是。(记者:那个小孩是你的谁呀?)是我的外孙女。只有这么大。(记者:几岁?)5岁。


虽然涉嫌肇事小孩的外公承认这起火灾就是他女儿的孩子引起的,但不仅涉嫌肇事小孩的母亲不承认,涉嫌肇事小孩的父亲也不承认。


江铿的堂妹夫 李永强:

这个事情我跟你讲,这个事情是不是我的问题,是不是我那边的问题,还是个问号。


为了查找这起火灾发生的原因,公益律师和记者来到当地消防部门,看到了事发当天涉嫌肇事小孩的母亲江聿惠在当地派出所做的询问笔录。



里面记录江聿惠表述了这些内容:“2018年2月8日12时许,我儿子在父亲家前面的小沟里玩火,当时我在旁边看着,后因我的手机没电我就到房间内拿手机充电器,我刚到房间一会,我就听见我女儿喊:“妈妈,着火了”。于是我就马上去拿水桶去灭火,我看见我爸厕所旁干燥的竹枝堆已经着火,当时火势太大并已经引燃我爸的房子,当时火势太大我已无法将火扑灭,于是我就马上打报警电话。后来火势越来越大把我父亲的房子都烧着了,接着大火将旁边的房子也烧着”。当地消防部门也认定,起火原因系江聿惠的儿子玩火引起。



公益律师 黄智锋 VS 当事人 江铿:

我是认为说,他作为侵权方,不管你的房子里现在是财产多还是少,那肯定是把你的房屋烧毁了,对你肯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他这个侵权行为肯定是存在的,必然要承担所谓的侵权责任。他作为父母监护人,他肯定要来为小孩的这个不当的玩火行为承担责任,那反之他也要为你的这个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公益律师表示,从法的层面来说,江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从情理上来说,由于肇事小孩的母亲是江铿的堂妹,为避免亲情撕裂,建议双方友好协商。然而,对于江铿这边准备协商解决的想法,肇事小孩的父母却并不领情。



江铿的堂妹 江聿惠:

他什么意思,他想去告,要告去告呗,有证据去告呗。


江铿的堂妹夫 李永强:

那么多人,谁谁谁,我根本也不认识,我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江铿表示,这次火灾的受灾户中,大部分人都得到了肇事方的赔偿,但是包括他家在内的少数几户却没有拿到肇事方的一分钱赔偿。同样是这场火灾的受灾户,为何别人都可以得到肇事方的赔偿,但江铿家却不能得到肇事方的赔偿呢?



江铿说,基于双方是堂兄妹的关系,如果对簿公堂会导致亲情撕裂;但不这样做的话,对方又不愿意协商解决;左右为难让他的心里饱受煎熬。据当地村干部介绍,火灾发生后,村里把村部的房子安置给受灾户做过渡房。另外,村里也联系了保险公司下来理赔,每户受灾户得到的赔偿金是3万5千元。



罗源县西兰乡下际村支书 陈善伙:

当时这个民房都是我们村里面投保的。(记者:统一投保的?)统一投保的。每一户赔了3万左右。


江铿说,火灾发生后,没多久他们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另外,受灾户也向火灾肇事方要求赔偿。为什么大部分受灾户都拿到了肇事方的赔偿,但江铿这户却没有拿到呢?



江铿的堂伯 江新基:

(记者:为什么没有给他赔钱?)不知道。他没有讲多少钱,多少钱没有讲,他人不在家。


那么,既然肇事方并不承认是他们造成的火灾,为什么又要给受灾户赔钱呢?



江铿的堂妹 江聿惠:

只是说践行人道主义吧。


江铿的堂妹江聿惠表示,火灾发生后他们一共拿了17万元出来,那些受灾户也派江光华和江光灵两位代表来协商,还签了字,并把钱领走了。



江铿的堂妹 江聿惠:

(律师:在委托书上,江铿这一户有签字吗?)没有,他没有。(律师:那你有没有通知江铿他们这边说要赔偿?找他商量这个事情?)那江光华跟江光灵应该都通知到了吧。(律师:那你也不确定啊。)反正他们两个做代表,他们自己去协商,跟我说也没用。(律师:那现在这个情况就是,江铿这里也没人通知他,也没有任何的赔偿。)那你要去找江光华跟江光灵要。钱都在他们,都打到他们那两个做代表的账户上了。他们自己内部没有分清楚,现在再找我说也没用啊。


江铿说,他从来没有委托哪个人代表他去协商,不知怎么就被代表了。而被肇事方称为代表的江光灵也表示,他并不是什么代表。


江铿的堂侄 江光灵:

(律师:你当时是不是代表他们,这23户被烧毁的人家,去跟江新基女儿去谈这个赔偿的事情?)我怎么代表别人呢?(律师:有没有签署相关的授权书?有吗?有这东西吗?)没有。


江光灵表示,当时协商完有签一份协议,但不在他们手上。公益律师认为,肇事方有义务赔偿到位,并不能以其它理由来免责。肇事小孩的外公江新基表示,他会再去跟他的女儿和女婿沟通,希望与江铿友好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律师解读  

1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子被烧毁的江铿这一方,如果起诉,证据足够吗?

从目前来看,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已经认定起火原因系江聿惠的儿子玩火引起,该事故认定书足以认定侵权事实,江聿惠、李永强作为其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究竟该赔多少钱,这个证据是不够充分的,可以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看看烧毁物品的价值,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结果来认定金额。


2根据小孩外公的说法和派出所的笔录,当时风特别大,一点火星,就可能烧着房子,这客观的天气情况,是不是可以作为减轻责任的理由呢?

不能。本案例中,大风天气并不是侵权人可以免责和减轻责任的法定事由。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因大风天气扩大了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酌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有哪些不利的后果?

诉讼时效的首先要当事人主动抗辩,法院不主动审查。如果真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诉请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诉求不受公权力保护,只能靠侵害方的自愿来受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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