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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 | 八十多岁老人为何反复阻挠邻居回家?

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频道 2020-11-28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当事人林先生一家,前不久购买了一套法拍房给家里的老人家使用,眼瞅着产权证马上要办下来了,可房子却一直无法入住。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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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先生告诉记者,视频中,这个正在哭泣的老人,就是不断闯进林家房子的人。林先生说,因为老人家不断的哭闹和阻挠,他们一家人根本无法装修入住。



那么,老人家为什么要阻拦林先生一家入住呢?原来,林家人购买的这间房屋,实际上属于法拍房,而房子原本的产权人,就是视频中这位老人家的小儿子。



当事人林先生说,今年二月,他的侄女通过司法拍卖,以近170万元的价格竞拍下了这栋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的房屋,经过层层审核之后,房屋的产权顺利变更,双方也完成了交接。



可林先生说,实际要入住时,他们却遇上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林先生表示,原户主的母亲,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因为接受不了事实,一直在阻挠他们入住。除了大门被锁,门口被堆放杂物之外,房屋里的水电安装也无法顺利进行。



林先生说,为了做通老人家的思想工作,他一直劝说,但都没有结果。如今,有房不能住,这让他们一家相当无奈。林先生说,对于老人家提出的分房要求,他们不可能同意,因为房屋问题,邻里之间闹得相当尴尬。



公益律师认为,目前,这栋房子的产权已经发生了变更,属于当事人林先生的侄女,因此,老人家想要进入房子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侵权。林先生一家有权要求老人离开房屋。公益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最终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直意见,建议林先生一家留存好相应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无法入住的问题。



在向住在隔壁的,老人的大儿媳表明了来意之后,公益律师一行人得到了遗憾的答案:老人当天并不在家。随后,记者拨通了原户主钟先生的电话。



对于房屋的情况,钟先生不愿多说,并且反复表示他已经搬走,也不知情,为了更好地协调,公益律师和记者跟随林先生一家,来到了福清市石竹街道办事处。



王主任表示,林先生一家购买的法拍房,实际上属于宏路街道的管辖范围,不过,他们可以帮忙协调村委会出面,做老人家的思想工作。随后,公益律师和记者,来到了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委会。



钟书记表示,针对林先生反映的无法入住的问题,村里已经协调过多次,不过,原户主一家经常不愿出面。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从侧面做工作,也建议林先生通过法院,联系原户主协商。





律师解读  

1对于这位母亲来说,她唯一的生活住房能否被法院强制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强制执行时也是可以予以拍卖处置的。


2房屋原产权人是自愿自觉进行了房屋交接工作,可以说法院裁定执行都符合流程,但到入住却发生了其母亲强闯阻挠的事情。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本案到现在这个阶段,强制执行的程序应该是已经结束了,因为房屋是已经过户并且交付林先生了。假设说在腾空、交房的环节就出现这样的状况,那法院应当负责予以解决,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阻挠交房的行为是可以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但是本案的情况是林先生已经登记为产权人且已经办理交房手续,这时候关于房屋的执行程序已经完毕了,所以此时不应当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购买法拍房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在竞拍前最好能够实地看房,了解房屋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房屋实际用途、装修情况、周边配套、物业服务等,其次,应着重了解是否有人居住或者存放有物品,是否存在腾退的障碍,是否需要自行腾空房屋,有的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是会注明不负责腾退的,如果拍得这样的房产,法院是不负责腾空交房的。第三,应该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如果存在租赁,拍得后租赁关系是如何处理等均需要了解清楚,有的拍卖是带租约拍卖的,也就是说如果愿意竞拍,拍得后新的所有权人是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第四,需要了解交易的税费如何承担,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税费等情况均需要提前予以了解。避免只注重房屋交易价格而忽略的这些细节,导致拍得房屋后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行使遭受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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