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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心 | 网购餐桌,问题多多,退货后竟还要赔卖家钱?

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频道 2020-11-28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今天的当事人刘先生,最近在淘宝上下了一个订单,可这个订单,让他相当糟心,不仅东西没买好,甚至最后刘先生还要赔卖家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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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商家却要消费者赔偿,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今年二月,当事人刘先生花了4700元,在淘宝网上,给自己定了一套餐桌,可收到货之后,刘先生傻眼了。



刘先生说,几番沟通之后,他选择了一家正规物流公司,准备将发错的餐桌寄回给商家,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段糟心的经历,才刚刚开始。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寄回给商家的,一共是六件货品。其中包含一张大理石餐桌和五把椅子,保价五千元。可货物寄出去不到一周时间,他就接到了当时上门取件的安能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大理石桌的台面,在寄到时出现了裂纹。



签好异常签收的凭证之后,刘先生本以为,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可一周之后,他却被安能物流的客服人员告知,这张单子,根本就没有被录入系统。从刘先生提供的安能物流信息上,记者看到,签收信息,最终定格在支付宝签收



而由于没有显示签收异常,对于大理石桌的损坏,安能物流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无法理赔。在刘先生看来,货物是由安能物流公司运输的,寄出时也有保价,出现问题,物流公司理应赔偿。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寄件时,上门取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实名登记,而是用自己的名字,寄出了这六件货物。而刘先生手头,也没有寄件的单据。如今,两个多月时间过去,餐桌没退成,刘先生还要赔偿商家一千元的损失,这让他不能接受。



那么,当事人刘先生是不是能要求物流公司方面对破损的石桌进行赔偿呢?



公益律师认为,当事人刘先生和安能物流公司方面,实际上存在合同关系,可以按照《合同法》的相关约定,要求物流公司对目前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过,由于当事人刘先生一开始没有注意留存相应的寄件凭证,这样的疏忽,对于他的维权来说,可能会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从刘先生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这家名叫福州市安能聚创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是寄件单上的委托人,而刘先生说,上门来取货的,实际上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许先生。在安能物流公司福州南屿营业部,记者见到了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她就是公司的股东,而当事人刘先生寄件的单据,上面的委托人也同样是她。



钟女士表示,对于当事人刘先生要寄的大理石桌,她曾明确表示过无法保价,而刘先生对此也很清楚。



那么,关于寄件时是否有实名制的问题,这名负责人又是怎么说的呢?



沟通中,对于公益律师和记者的疑问,这名负责人似乎表现得有些不耐烦。面对当事人刘先生的诉求,这名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拒绝赔偿,更不想和当事人多做交流。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拨通安能物流公司的客服热线。



安能物流公司的客服人员反复向记者表示,由于签收没有异常,安能总部无法对刘先生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赔,只能由网点自行处理。而关于保价条款,客服人员是这么回答的。



经过一番沟通,安能物流公司还是无法给刘先生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对此,公益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公益律师:

您寄件,然后是由他这个安能负责人这边代替您写进如写寄件单,那这种情况下可能就没有落实到现在说要这种寄件要实名登记的这个制度,我觉得这个安能,安能这边的营业部也是存在违规的情况。他这种加盟店,我们寄件不仅信任他这个营业部,第二次我们也是信任了他安能这个品牌,我觉得他们应该是,存在这种重大过失情况,应该要承担一个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解读  

1刘先生的货品走的是正规物流,也保价了,一般来说,如果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是否应该由物流公司来承担赔偿 ?怎么赔偿?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否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和是否保价是没有关系的,合同法第十七章对于运输产生纠纷以及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说一般货品在邮寄的过程中出现破损,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看这个货品是哪一类的货品,如果是一般的货品,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赔偿。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是属于对邮寄人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货物则除了上述赔偿外,还需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用。


2在寄单的时候,上门取件人员没要求实名登记,而是直接用工作人员自己的名字把这六件货物寄出去了,这合规吗?关于寄件,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这个是不合规的,交通运输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3安能物流的客服人员表示,正常签收后反馈的破损,他们无法受理,对于刘先生这种情况,只能是网点自行处理,那接下来,刘先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第一、可以通过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维权;第二、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第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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