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丨刀架脖子要保护费,商家敢怒不敢言,这13人被抓了!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
不法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足浴店、桑拿等特定行业场所实施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近日,宁德市城区一个长期进行敲诈勒索的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依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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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0日凌晨
身着这个白衣服的廖某
拿了一把砍刀,要挟这个老板
每个月缴纳6千块的保护费
一边手是揽着这个老板的头部
就把刀架在他的脖子这个地方
然后叫这个林某(黑衣)拍照片
恐吓威胁他(老板)
接警后,东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赶到现场提取监控
却发现宾馆监控中嫌疑人的身影模糊不清
且被害人也只能提供敲诈人员的绰号
警方判断,这起案件背后
隐藏着一个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东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马上成立专案组
对辖区内的宾馆、足浴店、桑拿等特定行业场所
进行摸排走访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石贤盈:
被害人怕嫌疑人的打击报复,所以他们不愿意报警也不敢报警,甚至有可能向嫌疑人通风报信。这就是我们这起案件侦办最大的难度所在
被害人的顾虑,让警方的侦查工作陷入困境。对于这种情况,侦查人员毫不松懈,对被害人逐一进行更加细致、耐心地劝导。
一边走访、一边调查,专案组基本确认了这是一个以林某为核心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可是林某则多次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受害人撤回报警,并扬言要打击报复,并在到案后,也对所犯罪行拒不供述。面对这种情况,专案组选择更加积极地作为。
专案组民警的积极作为打消了群众顾虑,群众从不敢报警、不愿配合到主动联系专案组,这个转变彻底击破了林某的心底防线。最终,他供述了自己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敲诈勒索的事实。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刑侦大队情报总队总队长 林瑞康:
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林某集中社会闲散人员李某某、乐某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对宁德汽车南站、蕉城(区)足浴店等场所进行敲诈勒索。到了2017年5月份,廖某某以及曾某某发现有利可图,便加入该团伙,逐渐形成了以林某某为首,以乐某某、曾某某、廖某某、李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多次对宁德城区的足浴场所、老人会以及宾馆进行敲诈勒索,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3月27日,宁德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林某等人系列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等十二名被告人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以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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