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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学点法 | 前妻想让孩子跟继父姓,亲爸有权阻止吗?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父亲或者母亲擅自将子女姓氏
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
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该条司法解释的精神
即是限制父母一方擅自改姓
以免引发纠纷而影响孩子的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父母对孩子姓名的命名权,是父母对孩子亲权的组成部分,是父母双方共同的权利。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有的夫妻因对孩子跟谁姓无法达成一致闹上法庭要离婚的,也有离婚后为了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对簿公堂的。
对此,《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即使直接抚养方单方给孩子改了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但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做法,是不履行对孩子抚养义务的行为,也是极端和错误的。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律师在现场》
编辑:郝晶
审核:曹智鹏 林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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