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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三缄其口?校园霸凌视频二次传播,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海博TV 2023-10-02

福州观众郭先生给《现场》栏目打来新闻热线说,前些天,他又在网上看到自己孩子被校园霸凌的视频,非常气愤,也非常无助。为什么郭先生会说“又再传播”?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视频中,被殴打、侮辱的男生就是郭先生的儿子,施暴者是郭先生儿子同校的5名同学,郭先生说,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中旬,当时他儿子在闽侯县一所中学读初二,因为他儿子在校内与他人不和,结果,被5名同学带到校外施暴。郭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立即报了警,警方对其中两名年满14周岁的学生作出行政处罚,其余三名不满14周岁的学生则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郭先生说,事情发生后,儿子心理受到了很大创伤,无法在闽侯继续上学。无奈,他只好把儿子送回湖北老家读书。然而,让郭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前不久,这些难以启齿的视频,又开始在网络上传播。



郭先生说,他看了对方的社交账号,一眼就认出了发视频的人——



郭先生他们也通过社交网络与林某杰交涉,但是对方却这样回应。



郭先生说,这些视频再次传播,已经给他一家人造成了二次伤害。今年7月7日,他将这一情况向福州“12345”平台反映,7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作出办理回复,回复中说,“不存在上述所说的散播霸凌视频的情况”。对此,郭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那么,郭先生该怎么办呢?7月13日,记者也请到了公益律师来到郭先生家。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的刘侹杰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这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作为家长也应当警醒。一旦孩子到了14周岁,违法纪录就会被记入档案;如果孩子超过16周岁,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本案中,这名孩子的继续发酵行为,说明他的监护人并没有对他尽到管教责任,是有监管缺位的。刘律师认为,再次散播霸凌视频的人,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进行行政处罚。而公安机关应当就这个线索,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包括通知这些违法行为人,以及他们的家长,来调查一下这个事情是否属实。



7月13日,记者以朋友身份,跟随郭先生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南屿派出所,向经办民警了解情况。



对于这样的答复,郭先生并不满意。


刘律师认为,既然当事人提交了对方违法的初步证据,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以后,如果发现不是林某杰所为,也要告知郭先生是怎么调查的。另外,既然有违法行为存在,公安机关也应当去把这个具体的违法行为人是谁,调查清楚。


节目播出前,《现场》记者再次联系了郭先生,他说,7月14日下午,他再次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南屿派出所,几经等待,总算见到了经办民警卢警官。郭先生告诉记者说,对于他怀疑的是林某杰在散布传播霸凌视频一事,卢警官予以否认,也依然没有告知是如何调查得出不是林某杰所为,并且卢警官告诉郭先生,这事得去找校方。


郭先生告诉记者,经办的卢警官还向他表示,这些发出来的网络视频图片,已经打了马赛克,根本看不出被打的人是谁。郭先生说,对于他想要林某杰家长电话的要求,经办民警卢警官表示说自己并没有相关联系电话。对于此事进展,《现场》将继续追踪。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杨怡婷、黄澍 

编辑:陈馨凝、林婉莹

审核:卢和光、王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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