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回家途中头破血流,真相令人发指!
有福州市民给《现场》栏目打来热线说,9月21日19点左右,在福州市仓山区双湖新城4区,一名小学女生被小区高空抛物砸伤,现场流了很多血。那么,事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她被什么砸到了?伤势如何呢?
惊险!小区内疑发生高空抛物 一小学生头破血流
福州双湖新城4区的业主告诉记者,9月21日19点左右,有一名小学生在回家途中,经过小区的8号楼时,被高空抛物砸到了,当场流了很多血,小区的业主看到后,当即报了警。
记者在小区内观察到,部分楼栋高层的住户,会将衣物悬挂在楼体外侧。而事发的8号楼共有29层,安装有路面公共摄像头,但是并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不过,在8号楼楼道入口,物业有张贴2张“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
小区探头未拍到 被砸原因不明
记者从永欣顺物业项目负责人处了解到,福州双湖新城4区,其实有安装一部分的高空摄像头,但是在8号楼附近公共摄像头是对着地面的,所以,目前不能够确认是从哪一层楼,什么东西砸伤了受害人。
业主:高空抛物屡有发生 物业:有告诫,但效果不佳
福州双湖新城4区的部分业主告诉记者,高空抛物的事情小区时有发生。有些业主的汽车,也被高空抛物给砸裂过。
业主告诉记者,对于高空抛物的这种行为,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过,物业也在各个楼道贴出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提醒,但是效果不佳。
据了解,被砸伤的小学生伤口经过处理后,现在已经回家疗养,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其实,高空抛物写入刑法已经两年多的时间,《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高空抛物,找不到实际侵权人,邻里就要“连坐”。当然,如果最终能找出实际侵权人,就可以向他追偿。我们希望警方能尽快将这起案件中的肇事方绳之以法。另外,小区物业也应该尽快安装、完善高空摄像头,消除小区监控盲区,让高空抛物者无处遁形。我们也呼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公德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共同保卫头顶上的安全。关于此事进展,《现场》栏目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刘诗琪、肖玉水
编辑:陈馨凝、郝晶
审核:卢和光、王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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