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HQLAAR)的设计旨在确保银行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在压力情况下银行可通过出售或抵(质)押的方式变现这些资产以满足未来30天内的流动性需求。我们习惯称呼其为小LCR(流动性覆盖率),因为从指标设计的形式和目的上看都很像,只是相对于国际化的LCR,更加简化,更有中国特色,更适合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下的小型银行精准计算。因此,银监会在2018年非现场监管业务制度中增加了《G26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统计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每个月在18日(月报第2批次)前报送上个月数据,并于2018年2月25日前补报2017年末月度数据。
这张报表整体而言填报难度不大,但也有一些内容填报说明写的不是很明确,所以近日来围绕这张报表的问题比较多。因此重新修订了一个版本,当然最终以银监会答疑平台为准。
计算公式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其中,短期现金净流出=可能现金流出-可能现金流入。
如果一家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大于等于100%,监管会认为这家银行在压力情况下可以平稳的度过30天,如果达不到100%,银行在压力情况下可能会因缺少可变现资产而陷入困境,无法满足现金净流出的需求,指标值越小就越危险。当然不是说该指标不能达标,银行就一定会出问题,从防范系统性风险角度考虑,央行、地方政府、股东也会出手相助(但不是必然),但即便获得救助也需要有个救助准备期,根据LCR的规则,一般架设救助期最快为30天之后,那么30天之内就是银行自救期。
理解了这一点就很好理解该指标设计的用意,要提高指标值,就要分别从分子和分母两端下功夫。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分子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很显然,分子越高,达标越容易;同理,分母是短期现金净流出,分母越低,达标也越容易,分母又是由可能现金流出减去可能现金流入构成,银行应尽可能减少流出,增加流入来减少分母。
优质流动性资产
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优质流动性资产必须为无变现障碍资产,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这一点和LCR非常像,把HQLA做了一个分层,拥有最好流动性的资产放在第一层,称之为一级资产;次优流动资产放在第二层,称之为二级资产。LCR在对HQLA的认定标准上似乎更为严格,比如交易活跃,市场具有广度和深度,一些即便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如果没有显著的成交量,也很难纳入HQLA。但这些判断对中小银行而言实在太难,所以直接按品种做了简化处理。
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未在任何交易中用作抵(质)押品、信用增级或者被指定用于支付运营费用,在清算、出售、转移、转让时不存在法律、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的资产。比如做正回购被质押的债券或借出的债券是无法变现的,因此不能作为优质流动性资产。
相较于《流动性管理办法》,G26报表对变现障碍做出了更苛刻的规定:
一是买断式逆回购和证券借入中收到的押品,及因衍生品交易收取的押品,均不能纳入分子部分。按照正确的会计分录,买断式逆回购计入买入返售资产,不增加债券余额,比较容易理解。
二是将收到的押品再抵押,再抵押融入的资金或资产也不可纳入分子部分。买断式逆回购融入的证券理论上在买断期内还可以做质押式回购,但即便做质押回购融入资金或资产也不能计入,这一点比LCR苛刻,从指标设计上有助于减少银行正逆回购的双向杠杆。
三是担保融资交易(如正回购)中向交易对手提供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从分子部分扣除。比如债券在资产端,如果卖出回购,则负债端增加卖出回购款项,标的是债券,这时候HQLA就应该扣除这部分债券,即使是次日就能到期。
(1)一级资产
[1.1一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国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一级资产无论剩余期限长短,均按照当前市场价值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G26中,[1.1一级资产]反映填报机构持有的一级资产的市场价值。具体包括[1.1.1现金]、[1.1.2超额准备金]、[1.1.3债券资产]。
[1.1.1现金]反映填报机构未被用于抵押和其他使用安排(如支付工资等)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库存金条不属于现金,因为实物黄金在变现需要运输,不满足随时变现的条件。
[1.1.2超额准备金]反映填报机构存放于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包括压力情况下存款流失导致相应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下降部分。超储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报告日存放央行款项减去法定存款准备金。压力情况下存款流失,一般存款流失后,按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需要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就少了,如果不从存放央行款项中取出,就变成了未来超储,自然也是可以快速变现用于支付。
一般存款会流失多少?在可能的现金流出中设置了折算率指标,可以用来计算需缴纳存准的存款减少金额。现在缴纳存准的包括一般性存款、保险公司及老邮储协议存款,注意不同存款折算率不同。把折算后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的存款乘以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得出法定存款准备金退还部分,加上报告期末超额储备金填入该项目即可。
[1.1.3债券资产]具体包括了填报机构持有的未用作抵质押等交易押品、不存在变现障碍的[1.1.3.1国债(无变现障碍)]、[1.1.3.2政策性金融债(无变现障碍)]和[1.1.3.3央行票据(无变现障碍)]。其中,政策性金融债,包括国开债、农发债及进出口债;以及视同政策性金融债处理的汇金债。
(2)二级资产
[1.2 二级资产] 为填报机构持有的二级资产的市场价值,包括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信用债和地方政府债。二级资产无论剩余期限长短,均在当前市场价值基础上按85%的折扣系数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与LCR不同的是,二级资产并未分2A资产和2B资产,但与其相同的是,都设置了output floor,我个人翻译成溢出层,即多配无效。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优质流动性资产中二级资产占比不得超过40%。我们可以推导出来折扣后的二级资产不超过一级资产的2/3,具体推导过程为:
二级资产≤(一级资产+二级资产)×40%
二级资产×(1-40%)≤一级资产×40%
二级资产≤2/3一级资产
再除以85%,可以得出折扣前二级资产超过一级资产的40/51,就不能作为优质流动性资产计入分子,因此银行在做正回购和债券借贷交易时,同样是优质流动性资产,优先会考虑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和地方政府债。如果HQLA不够导致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不达标,可以在过渡期内1:1配置国债(利率债)和信用债(地方政府债)。
[1.2.1 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信用债(无变现障碍)]: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未用作抵质押等交易押品、不存在变现障碍的、评级AA-及以上的非金融公司债(包括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商业票据)。
[1.2.2 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无变现障碍)]: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未用作抵质押等交易押品、不存在变现障碍的、评级AA-及以上的地方政府债。
大家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何商业性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除外)和同业存单流动性这么好,为何不能够纳入二级资产?笔者认为这就是站在一颗树木和整个森林的角度看问题视角是不同的,日常交易中金融债和同业存单交易都没有流动性问题,但这些金融工具都在金融同业体系内运转,用于调配日常资金余缺。但真正遇到系统性风险时,相互之间的流动性会被冻结,谁也不会先把宝贵的资金融出给其他银行。并会引起风险承受能力差的银行率先因挤兑而倒闭,而一家银行的倒闭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导致更多的银行因恐慌而被挤兑,这时候大家即便以很低的价格抛售这些商业性金融债,也未必能找到交易对手。即便是央行出手相救,也只会选择有政府担保的国债、政金债、地方金融债作为押品,而不会选择救助无忘的中小银行商业性金融债。
可能现金流出
[2.可能现金流出]包括一般性存款、同业业务、发行债券、向央行借款和其他项目流出等。
(1)一般性存款流出
[2.1一般性存款]反映填报机构吸收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居民个人存款。按照折算率不同可以分为[2.1.1储蓄存款]和[2.1.2对公存款],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放于填报机构的存款,包括储蓄存款和存入保证金中的零售部分。[2.1.2对公存款] 是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存放于填报机构的存款,根据规模和特征进一步细分为[2.1.2.1小企业存款]、[2.1.2.2大中型企业存款]和[2.1.2.3机构存款]。
特别要强调的是,一般性存款和同业业务流出中的同业存款并非30天内到期的存款,而是所有的存款,表面上看比LCR苛刻。但要注意在我国的存款由于缺少提前支取本金惩罚机制,除保证金存款和保本理财外都纳会被视为活期存款,所以G26按全部存款来设置折算率影响不大。
折算率则是根据稳定程度来设置,实际就是匡算30天内流出的量。由于储蓄存款和小企业存款相对稳定,流出折算率为8%,相对较小;大中型企业存款和机构存款的流出折算率为35%,相对较高。
[2.1.2.1小企业存款]反映填报机构小企业客户存入的存款,在《办法》中,小企业判断还有附加条件,该条件为在商业银行的资金总额(并表口径)不超过800万元并被视同储蓄存款管理的非金融机构客户,如商业银行对该客户存在信用风险暴露,该客户还应当满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资本监管规定中的微型和小型企业条件。
[2.1.2.2大中型企业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大中型企业客户存入的存款。“事业单位存款也在本项目反映”在补充说明中被删除,应在[2.1.2.3机构存款]中反映。
[2.1.2.3机构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机关团体、部队及事业单位等存入的存款。
在一般性存款填报过程中两个难点:
一是对小企业存款的判断。首先对于无贷款的客户大中小微划型就很困难。其次需要监测存款账户单日余额是否超过800万元,一旦超过就不能计入在内。再次是存在信用风险暴露还要按照以下标准来判断:
企业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微信和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
上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其中,对风险暴露的判断标准包括表内外余额(表外为乘以对应的信用转换系数后的金额),但不考虑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缓释
二是应解汇款和汇出汇款难以归类。前者是填报机构收到的其他行委托银行解付或支付给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及个人的汇款或其他临时性款项;后者是填报机构办理银行汇票等业务所发生的收付款项以及汇出的汇款。从会计科目本身判断不出属于储蓄还是对公,以及进一步划分为小企业、大中型企业和机构存款。
(2)同业业务流出
[2.2同业业务]包括同业存款、30天内到期的同业拆入和卖出回购,以及30天内到期的发行同业存单。
[2.2.1同业存款]反映填报机构吸收的金融机构存款,分为结算目的同业存款及融资目的同业存款,为所有剩余期限。[2.2.1.1结算目的]的同业存款指填报机构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结算服务所产生的存款。 [2.2.1.2融资目的]的同业存款指填报机构出于流动性管理等原因吸收的金融机构存款。结算目的的同业存款全部取完可能性较小,折算率为25%;而融资目的的同业存款一般都有提前支取协议安排,在流动性紧张时会随时被取走,因此折算率为100%。
[2.2.2同业拆入]反映填报机构从金融机构拆入的30天内到期的款项,折算率100%。与同业存款不同的是拆入资金是否归还决定权在拆入机构,所以不需要填报剩余期限在30天以上的同业拆入款项。
[2.2.3卖出回购]反映填报机构在回购协议下按照先卖出再按约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卖出回购款项。卖出回购包括买断式卖出回购及质押式卖出回购。
尽管折扣率低至5%,但原本通过此种操作会导致未转移所有权的证券变为有变现障碍的资产,所以做的越多,分子越少。有种说法是卖出回购不是融入了现金,分子不变才对,但事实上融入的资金只要超过备付金要求一定会去运用,当然也可以继续买HQLA,继续做逆回购,但每做一次就会增加一次分母可能的现金流出(含超过30日)。
[2.2.3.1买断式]是指回购双方交换债券所有权,融出资金方融出资金获得债券,融入资金方获得资金并将债券所有权转移给融出方。按照所使用押品不同,将获得资金所转移押品的市值分别填入 [2.2.3.1.1债券押品市值]、[2.2.3.1.2票据押品市值]、[2.2.3.1.3其他押品市值]。
[2.2.3.2质押式]是指回购双方不交换债券所有权,融出资金方融出资金,融入资金方获得资金但需质押债券、票据或其他资产。按照所使用押品不同,将获得资金所转移押品的市值分别填入 [2.2.3.2.1债券押品市值]、[2.2.3.2.2票据押品市值]、[2.2.3.2.3其他押品市值]。
[2.2.4发行同业存单]反映填报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同业存单。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发行同业存单。折算率100%。该项目对发行短期同业存单(1个月至3个月)配置长期同业存单是比较大的打击。尽管两者折算率均为100%,但流出在分母中出现的次数远远高于流入出现次数。
(3)发行债券流出
[2.3发行债券]反映填报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发行债券,折算率为100%。债券应包括普通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和可转债。
(4)向央行借款流出
[2.4向央行借款]反映填报机构向人民银行借入的款项,包括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从人民银行融入的资金。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向央行借款,折算率为0%。这里有个疑问就是除再贷款外,其他都是央行的买入返售资产,填报机构的卖出回购款项,为何不在[2.2.3卖出回购]中填报,可能会做出修订。
(5)其他项目流出
[2.5其他项目流出]包括所有衍生产品净负债、不可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信用证、表外理财产品等。
[2.5.1衍生产品净负债]指填报机构根据现行估值方法计算出衍生产品负债与衍生产品资产。无论衍生产品是在场外市场还是场内市场交易,无论是净额结算还是全额结算,均应纳入计算。若衍生产品负债大于衍生产品资产,本项目反映衍生产品负债扣减衍生产品资产后的净额。折算率100%。相比于LCR中衍生品计算的复杂规则,G26更加简单,更接近会计概念,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负债,资产负债只填一边。
[2.5.2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反映填报机构对零售客户和各类机构已承诺但尚未被提取的所有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相比于LCR,G26不含流动性便利,承诺和银票均属于信用便利范畴。答疑平台会修订为扣除保证金后的敞口金额,另外取消和G21第III部分的校验关系。
[2.5.2.1无条件可撤销的]反映填报机构对客户已承诺但尚未被提取的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但填报机构有权无条件撤消的未动用部分,折算率为0%。
[2.5.2.2不可无条件撤销的]反映填报机构对客户已承诺但尚未被提取的不可撤销或只能有条件撤销的承诺和银行承兑汇票,折算率为10%。
[2.5.3保函和信用证]反映填报机构对客户提供的保函余额和信用证余额扣除对应保证金后的净额。跟单信用证应计入本项目。折算率为2.5%。
[2.5.4表外理财产品]反映填报机构为避免声誉风险为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提供资金支持而引起的支出。本项目按照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中将于未来30日内到期以及客户可在未来30日内提取或赎回的部分填报,折算率为5%,与LCR修订后非契约型义务折算率一致。尽管要打破刚兑,但现实中仍然会为避免声誉风险而为非保本理财提供流动性支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放式理财如果在未来30日内有开放期,需要全部填报。
[2.5.5其他现金流出]反映填报机构其他没有包含在以上项目内的30天内的现金流出,由银监会视情形确定,目前折算率为0%。
可能现金流入
[3.可能现金流入] 包括未来30天内到期的贷款、同业业务、投资债券流入等。可能现金流入不可超过可能现金流出的75%,意味着现金流入再多,也会碰到output floor。
(1)贷款流入
[3.1贷款]反映填报机构未来30天内正常贷款到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折算率均为50%,意味着有50%的可能原借款人会发生续贷或违约。
[3.1.1零售及小企业]反映填报机构未来30天内零售及小企业正常贷款到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小企业定义与之前相同。
[3.1.2大中型企业]反映填报机构未来30天内大中型企业正常贷款所产生的的现金流入。大中型企业贷款中包括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非盈利机构的贷款。
[3.1.3票据贴现]反映填报机构未来30天内票据贴现到期的现金流入。包括买断式转贴现。
(2)同业业务流入
[3.2同业业务]流入包括30天内到期的存放同业、同业拆出、买入返售及投资同业存单。
[3.2.1存放同业]反映填报机构存放金融机构30天内到期的存款,注意30天及以上的存放金融机构存款不统计在内。存放同业分为结算目的存放同业及融资目的存放同业。
[3.2.1.1结算目的]存放同业指金融机构为填报机构提供结算服务所产生的存款,折算率为0%。“结算”的概念与127号文中结算性存款概念一致。
[3.2.1.2融资目的]的同业存款指金融机构出于流动性管理等原因吸收的填报机构存款,折算率为100%。
[3.2.2同业拆出]反映填报机构向金融机构拆出的30天内到期的款项,折算率为100%。
[3.2.3买入返售]反映填报机构与金融机构在返售协议下先买入再按约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买入返售款项。买入返售包括买断式买入返售及质押式买入返售。
[3.2.3.1买断式]:买断式是指回购双方交换债券所有权,融出资金方融出资金获得债券,融入资金方获得资金并将债券所有权转移给融出方。按照所收到押品不同,将融出资金所获得押品的市值分别填入 [3.2.3.1.1债券押品市值]、[3.2.3.1.2票据押品市值]、[3.2.3.1.3其他押品市值]。相比LCR,不区分押品是否用于再抵押。
[3.2.3.2质押式]:质押式是指回购双方部交换债券所有权,融出资金方融出资金,融入资金方获得资金但需质押债券、票据或其他资产。按照押品类型不同,将融出资金时其他金融机构所质押押品的市值分别填入 [3.2.3.2.1债券押品市值]、[3.2.3.2.2票据押品市值]、[3.2.3.2.3其他押品市值]。
买断式买入返售折算率为0%,是因为填报机构可能获得的优质流动性资产没有计入分子,质押式买入返售本身就存在变现障碍,因此折算率为100%。
[3.2.4投资同业存单]反映填报机构持有的由其他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余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30天内到期的投资同业存单,折算率为100%。
(3)投资债券流入
[3.3投资债券]反映填报机构购入的未来30天内到期的债券,折算率为100%。为防止重复计算,已纳入[1.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债券投资不在本项目重复填报。并在表III中做进一步校验。
(4)其他流入
[3.4其他流入]反映填报机构未来30天内其他流入,包括衍生产品净资产及其他现金流入。
[3.4.1衍生产品净资产]根据现行估值方法计算出衍生产品资产与衍生产品负债。无论衍生产品是在场外市场还是场内市场交易,无论是净额结算还是全额结算,均应纳入计算。若衍生产品资产大于衍生产品负债,本项目反映衍生产品资产扣减衍生产品负债后的净额。折算率为0%。意味着在压力情形下,衍生产品净资产可能不会产生现金流入。
[3.4.2其他现金流入]反映填报机构其他没有包含在以上项目内的30天内的契约性现金流入,由银监会视情形确定,折算率目前为0%。从目前来看,所有的SPV投资即便是30日内到期,也不能作为现金流入参与计算,这对通过同业投资占比较高的银行来说,会有一个快速去杠杆的预期。
汇总计算和附注项目
(1)汇总计算
G26报表根据表间校验关系,设置了带条件的自动计算公式,填报机构填入后,自动就会计算出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数值。
(2)附注项目
为了验证优质流动性资产相应数据,填报机构需要填报附注项目。附注项目包括[Ⅲ_1.已质押非金融机构债券]、[Ⅲ_2.金融机构债券]、[Ⅲ_3.其他债券]和[Ⅲ_4.全部债券]。
[Ⅲ_1.已质押非金融机构债券]反映填报机构在报告时点已质押的非金融机构债券。已质押的政策性金融债也在此项目填报。已纳入 [Ⅰ_3.3 投资债券]的不在本项目重复填报。
[Ⅲ_1.1 其中:若未质押,可满足一级资产条件的部分]反映填报机构已质押,但如未质押,可满足一级资产条件的债券。
[Ⅲ_1.2 其中:若未质押,可满足二级资产条件的部分]反映填报机构已质押,但如未质押,可满足二级资产条件的债券。
[Ⅲ_2.金融机构债券]反映填报机构在报告时点所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已质押和未质押的金融机构债券。已纳入[Ⅰ_3.3 投资债券]的不在本项目重复填报。
[Ⅲ_3.其他债券]反映填报机构在报告时点所持有的其他债券,包括已质押和未质押的其他债券。已纳入[Ⅰ_1.优质流动性资产]、[Ⅰ_3.3 投资债券]的不在本项目重复填报。
[Ⅲ_4.全部债券]反映填报机构持有的全部投资债券。本项目为自动计算项目,无需填报数据。等于[Ⅲ_1.已质押非金融机构债券]+[Ⅲ_2.金融机构债券]+[Ⅲ_3.其他债券]+[Ⅰ_1.2二级资产]+[Ⅰ_3.3投资债券]。
相关总结
(1)报表设计充分参考LCR
大部分2000亿元以下的小型商业银行由于业务较为单纯,没有外国分行或子行,信息系统难以跟上,在填报LCR中难免计量不准,影响指标监测效果。G26报表设计参考LCR,在此基础上做出本土化改造,折算率接近,也符合现有商业银行业务实际情况。如果LCR能够达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达标难度不大,从《流动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看,该比例仍然保留了过渡期安排,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8年6月底前达到70%。笔者认为办法应设置更长的过渡期,否则一些较为激进的中小银行很难达标,而且会因集中去杠杆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2)鼓励小型银行多备HQLA
初步测算表明,没有债券投资的银行该指标很难达标。传统小微型银行资产配置以贷款为主,村镇银行多数情况下还需要发起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因此,该报表不太适用于村镇银行这类微型机构。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主动负债能力增强,但债券配置较少,发行存单多用于发放贷款或购买同业资产(同业理财、货币基金)。有些小银行虽然账面利率债较多,但多是通过代持(买断式买入返售)在账面上,实际都不能计入HQLA。作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在银行账簿中保留相当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不做交易性配置,尽管会牺牲利润,但有助指标改善。
(3)指标充分体现金融去杠杆意图
要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需要尽可能减少短期现金流出,增加短期现金流入。从负债端看,就应该多吸收折算率低的一般性存款,减少对折算率高的30日内到期的同业资金依耐。从资产端看,就应该增加更多的现金流入,配置折算率较高的短期同业融出、同业存单和不能计入HQLA的债券,一般贷款的则是剩余期限越长越好。从表外来看,减少30日内到期的不可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和银票,保函和信用证以及开放式非保本理财也有助于优化指标。
(4)需要用动态的思维理解指标
尽管我们可以根据报表设计钻一些漏洞,比如在临近报表日,可以先融入一笔期限较长的同业资金,提高HQLA来优化指标。但笔者仍建议银行三思而后行,一是本次指标达标危机化解之后实际会带来下一次指标更难达标,需要再次采取相同的手段去调整指标。二是如果银行都选择在临近报表日做同向的资金融入操作,会造成金融市场的波动,每个月底的资金紧张将仍然会成为常态。三是无论是流动性监管指标还是监测指标都是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内生需求,这些指标在银行自身都应该当作是每日指标来对待,而不仅仅是个报表日指标,银行应该保持持续达标,否则,真正碰到流动性危机时,以前靠流动性错配赚的钱可能都要回吐,甚至会因挤兑而破产。
北京
3.24-25
银行视角下——流动性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核心管理工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2018年非现场监管业务制度解读
监管视角下流动性风险与报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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