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各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公布
(详细通知阅读原文)
关于公布各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和《关于制定2017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2017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
同时,请学院将各个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内容传达通知到本学院2017级每一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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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基本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有两次集中转专业机会:第一学年春学期,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第三学年秋学期,学生可在学院内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单独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但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成绩。
(2)休学复学后无所修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需提供有关创业的证明材料。
(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校优先考虑。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学生,允许在文史类、经管类、理工类、医学类四个大类各所包含的专业内互转,即学生原所学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须属于同一大类(专业所属大类见附表)。
(5)“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单独申请转专业时,允许在文史类、经管类、理工类、医学类四个大类各所包含的专业内互转,即学生原所学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须属于同一大类(专业所属大类见附表)。
(可向下划)
PS: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学生;
(二)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四)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五)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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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接收计划:
各学科类或专业接收计划一般不低于本专业(类)学生人数的20%,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接收,须单独提交报告。
录取规则:
接收学院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考核方式:
考核可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学院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明确本学院专业考核办法,对考核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
学院应注意考核试卷的保密性,须对考核试卷的印刷、考试、阅卷、存放及保管等做出详细规定并有专人负责。
考核安排:
明确报名、考试、成绩公布、学生试读、录取结果公布、办理手续等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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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1)学院须在2018年春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专业报名,第二周内完成考核, 3月底前完成全部转专业工作。
(2)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不得与学校有关文件相违背。
(3)专业(类)接收计划公布后,不得进行更改。
(4)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4
转专业工作程序
1.第一学年秋学期初,学院将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
2.第一学年秋学期末,学生所在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转接收学院。
3.第一学年春学期初,申请转专业学生根据接收学院要求,参加接收学院组织的转专业选拔考核。学生所在学院公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接收学院公布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成绩。学生成绩均需公示3日。
4.第一学年春学期初,学院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并公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原所学专业、拟转入专业和总评成绩。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5.第一学年春学期初,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送交接收学院。接收学院签署意见后将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及其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6.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和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1.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学院将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及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布执行。
2.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学院公布拟转专业学生的总评成绩。
3.第三学年秋学期初,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
4.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学院根据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其申请表报教务处。
5.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和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 转专业,你真的想清楚了吗 |
转专业会让你面临离开,明确好自己是否真的放得下。做好取舍,衡量好重量。
结合自身和课程的补习情况,有的专业大一课程很多,补起来很费劲,需要结合实际,可以在教务系统提前了解其课表。最好提前找时间试听一下,避免和自己想象得不一样。
不要为了父母或者朋友的选择或所谓专业冷热而做出决定,可以参考,但最终结果还是自己选择。不要为了某个专业清闲而选择了它,每个专业都不清闲。
愿每一个追梦的赤子
不忘初心 如愿归来
文案排版:河北大学新媒体运营中心 王鑫超
责任编辑:河北大学新媒体运营中心 冯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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