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通知|河北大学2018年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2018年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招生辅修/双学位学生。


1
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二)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

(三)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毕业班、正在修读辅修/双学位学生除外)。

(四)报考双学位专业要求主修专业与报考专业分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见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2
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年度

备注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18年

双学位

2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8年

双学位

3

经济学院

经济学

2018年

双学位

8

政法学院

法学

2018年

双学位

10

政法学院

法学

2018年

辅修

11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18年

辅修

12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018年

辅修



3
开课说明

法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三个专业至少招满30人开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至少招满50人开班。以上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原则上不开课。


4
学分及课程安排

(一)辅修专业总学分25-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50-55学分。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见附件2。

(二)此次开课计划从2018年春学期开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对应学期课表为准。


5
报名交费

(一)每次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本人下载《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填写报名信息并于2018年3月9日前交教务处213室,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学生交费拟定于3月13日,注册、开课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有关通知。


6
毕业

(一)在规定时间内,应修满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毕业前修完全部学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河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修读成绩单与申请表一起装入学生档案。


7
收费标准

(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批复,辅修/双学位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每学分200元,其它专业每学分100元。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学费采用“以学分计算,按学期缴费”方式收取。学生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缴纳下一学期全部学分学费。学生中途放弃辅修/双学位课程,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8
其他说明

(一)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不属于国家学历、学位教育范畴。

(二)学生中途放弃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4)。

(三)咨询电话:0312-5079698  


                                                   

 点击阅读原文浏览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2: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

附件3: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附件4:河北大学本科生放弃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点击“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