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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通我校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际借阅证的通知
关于开通我校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际借阅证的通知
2017年3月我校与北京大学图书馆签订了文献资源合作协议,双向开通馆际借阅证50张,使用期限已满一年,对我校师生的教学科研,尤其是科研资料的获取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受到师生一致好评,现已完成馆际借阅证的读期工作。继北京大学之后,2018年3月28日,我校又与南开大学图书馆签订了文献资源合作协议,双向开通馆际借阅证50张。我校师生可以凭借馆际借阅证访问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的图书馆和数据库。现开始办理两校馆际借阅证的换领工作,具体使用办法如下:
读者可携带两馆馆际借阅证,前往两校图书馆借阅所需文献,并遵守北京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的借阅制度与相关规定。
1、我校每个博士点配发两个南开大学馆际借阅证,签订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际借阅证管理协议(附件3),专人负责(资料人员)掌握使用;
2、本校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总馆(新校区)二楼总服务台换领馆际借阅证;
3、借用期限内读者的工作证或学生证留存在总馆(新校区)二楼总服务台,馆际借阅证使用期限为两个月;
4、毕业生毕业前一学期停止此项服务。
5、读者可加馆际互借qq群:377858502咨询馆际借阅证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312—5073362
河北大学图书馆
2018年4月16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1、《河北大学图书馆关于北京大学馆际借阅证的管理细则》
2、《河北大学图书馆关于南开大学馆际借阅证的管理细则》
3、《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际借阅证管理协议(学院中心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