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P2P资金存管细则正式发布,大银行要来了(附解读)
2月23日下午,银监会官网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据悉,《存管指引》已经国务院审批,全文内容共计五章二十九条。这意味着网贷行业迎来了继备案登记之后又一合规细则的最终落地。
据网贷之家及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今日(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并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75%。
其中,广东华兴银行与60家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6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23家和15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8家。
从数据上看,大部分P2P平台还是青睐银行直接存管模式。截至2017年2月23日,共有11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94%。其中广东华兴银行完成上线的平台最多,有40家平台上线直接存管系统;其次是江西银行,有29家平台成功对接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浙商银行排第三,有13家平台成功对接直接存管系统;厦门银行和徽商银行各有10家和5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恒丰银行、民生银行、贵州银行和上海银行等10家银行分别各有1-4家上线直接存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据多家媒体报道,去年8月,银监会就曾向各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提出:“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征求意见稿》对联合存管模式的一纸“死刑判决书”一度引发了业界热议。今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的《存管指引》对于上述内容措辞更加具体: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
据悉,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而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目前包括汇付天下、富友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行此类资金存管模式。
《存管指引》发布后,多位业内专家、P2P平台高管对此进行了解读。
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
银行存管业务指引的正式出台,明确了网贷平台作为委托人以及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的条件、职责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时,不对网贷的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之前,由于银行存管业务指引未正式下达,一些商业银行在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上持谨慎态度,而这一条款将有效提升商业银行介入资金存管业务的意愿。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
虽然指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极力撇清关系,存管人不承担借款项目、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审核责任,不对P2P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且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但我们认为真实世界中,这也许是某些金融消费者“视而不见”的条款。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
整体上,《正式稿》在一系列细节上的改进,显著提升了资金存管业务的可执行性,预计市场将很快看到网贷平台上线资金存管业务的小高潮。《正式稿》四大“变化”之处包括:准入门槛更加宽松;对网贷平台新增三项要求;对存管银行的要求有所放松,有利于提升其积极性;进一步压缩联合存管的空间。落实资金存管制度后,平台私设资金池、搞庞氏骗局、卷款潜逃等最令投资人头疼的难题可以迎刃而解了,平台的真实经营信息也将大白于天下,投资人也不必担心被善于吹牛的平台蒙蔽了。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正式发布,对于行业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在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然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了存管,但是工、农、商、建等国有大型银行都对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持保留态度,可以观察到,其他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也在推进与网贷机构存管上,意愿并不很积极。指引由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对于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会是一个更为积极的态度,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上线存管的速度将提升。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
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主要是:
第一,把之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为商业银行;
第二,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
第三,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处罚,整改期改为6个月;
第四,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
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规范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明确由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那么之前的第三方存管模式也将逐步退出。同时,规定存管银行具有唯一性。此外,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版相比,把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向前提到总则,有利于打消银行顾虑。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
对于借款资料提出了大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借款人信息、收费服务信息、借贷合同”这三项信息,这会给行业带来两个问题: P2P 平台相当于对存管银行完整开放借款人信息和资源,P2P 平台会担心银行抢客户; 对于消费金融、现金贷这类资产,一天数千笔甚至数万笔交易信息、资料、合同的传送,对于平台和银行的系统承载能力、传输能力、安全性等都是不低的要求,没有一定规模、一定技术能力的平台和银行难以承载,这就又成为了一大合规成本。
积木盒子CEO谢群
《指引》明确指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和获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为网贷机构开展进行银行存管的前置条件。这样将帮助银行更好的辨别网贷机构合规性和安全性,降低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时的风险,进而提升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的积极性,从效果上改善当前网贷资金存管比例低的现象。
来源 | 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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